杭州學霸小伙爲了考試,賠掉房產還不夠……

450餘萬元欠款不還、兩年未曾露面的林強(化名)突然出現在杭州西湖區法院執行局辦公室。

小夥子開門見山:我願意把我的財產都交出來,你們能不能不要再把我掛到失信人員名單裡?

執行法官又驚又喜,怎麼會轉變那麼大?

小夥子法學研究生今年畢業,按計劃他想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沒想到,今年的考試報名條件中新增一條,失信人員不得報考。

原來如此。

林強,1990年生,是個頭腦很活絡的人,在浙江讀的本科,建築專業。畢業後在一家建築設計公司工作,沒多久,小夥子開始做資金生意。

林強從朋友同事那裡借來款項,而後放貸出去,賺的是中間的利息差。

2015年,資金鍊斷了,林強的下家有數百萬元沒能按期還上,上家那裡借的款項林強自然也還不上。一個朋友一個同事分別把林強告上西湖法院,案由是比較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總計資金達450餘萬元。

2015年,法院判決林強承擔還款責任。而後,林強沒有履行。朋友和同事又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查詢得知,林強名下有一套和家園80平方米的房產,還有一輛車。法官去了和家園好幾次,裡面住了兩老。

兩老是林強的父母,他們說,買下這套房產首付還是他們兩老付的呢,不願意搬。

2016年開始,林強消失了。案子也由此擱置了下來。

這兩年,他去了哪裡?

小夥子這一次過來才一五一十地說,他說自己做資金生意最後“崩盤”,還是因為不懂法,所以他回了西部老家,一咬牙還考上了老家另一所名牌大學的法學研究生。

這兩年他一直在校學習,現在快畢業了。他早就計劃好了,參加今年的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本的司法考試今年是改革的一年,不僅更名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且在報名條件上也變化較大。其中“不得參加考試”的情形中有一條: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報考規定:有這類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考試報名時間是從6月20日至7月4日,估計是林強上週準備報名發現此條款,就匆匆趕回杭州來處理自己身上的舊案了。

執行法官說,林強的目的性很強,所以速度也很快,上週過來說明情況,這周已經將和家園的房產騰空,並將鑰匙交到法院。他跟執行法官說,等到房子拍賣後如果還有缺口,他再想辦法。

目前,和家園房產大約單價為每平方米4萬餘元。比較450萬元的執行款,確實還存在缺口。執行法官聽林強說,他在嘉興還有一樁官司也在強執過程中,那正是他的下家欠他款項,他也告至法院,目前等待執行,金額大約有500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