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農村有房子,子女應該怎麼繼承?

管冬悅

一、農村房子繼承,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沒有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法律上農村房屋的繼承權是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的,如果沒有遺囑,作為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這種繼承僅限於對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權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

三、我國《繼承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法律對於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無限制,故農村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戶口的繼承人繼承。實踐中,公證書確認城市戶口的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亦為房屋主管部門變更登記所接受。


四、而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所提及宅基地繼承實際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五、辦理農村房產繼承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1. 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繼承權及繼承份額存在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繼承糾紛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來辦理房屋繼承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

2.另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繼承權及繼承份額協商一致,繼承人應當共同到不動產(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繼承公證。



六、可是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

1.第一,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

2.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

3.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但是,存在特殊情況,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繼承將會導致其對宅基地的繼承。



七、戶口在農村的村民,和父母分戶的,還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分戶後,父母去世遺留的地面上的房子子女可以繼承,但是隻能修繕,不能重建,等到房子自然倒塌為止,宅基地再由村集體收回。


千島湖FIRST哥

父親在農村有房子作為子女應該如何繼承?

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有兩種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為按法定繼承程序繼承。(法定繼承人順序為:父母,配偶,子女)。那麼當父母去世後子女應如何繼承父母的房屋呢?

辦理繼承房屋以前,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就可以開具)。

(2)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繼承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

(3)帶好以上材料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公正。辦理產權繼承公證書。

辦好以上材料,到當地房屋產權部門和土地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將房產證和土地證過戶到繼承人名下即可。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因為宅基地所有權歸屬集體所有,繼承人如果是本集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繼承宅基地權。非本集體成員宅基地事不能繼承的。

但是,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可以繼承,按照現行法規“地隨房走”原則,繼承房屋權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但卻不能進行翻建,改建,擴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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