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告贏「林志玲」,警告商家需誠信經營

林志玲告贏“林志玲”,警告商家需誠信經營

林志玲捍衛自己的權益,獲得勝利,心情愉悅。圖/摘自微博

林志玲走紅海峽兩岸,難免成為不肖廠商盜用姓名商標、肖像權的受害者。早先一款名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妝品,在大陸通過網絡商店與實體商店販售,並在未經過本人允許的情況下,強打志玲的畫面作為宣傳,而該商品與她並沒有任何關聯。這非法侵犯了志林的權益,讓她忍無可忍決定提起訴訟。

林志玲告贏“林志玲”,警告商家需誠信經營

林志玲賣萌秀出可愛的表情,粉絲的心都被融化。圖/摘自微博

近日中國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仿冒品牌所盜用的商標無效,還林志玲一個公道,她也樂得在社群網站上發佈律師函,昭告所有廠商,不要再觸法。她寫道:”感謝法律最終還事實以真相,盜用名字的商標被判決無效了。希望這些商家以後能恪守誠信經營的商業道德準則,不要再通過這樣不合法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了。”

林志玲告贏“林志玲”,警告商家需誠信經營

林志玲出席活動時,常有女神般的優雅造型。圖/摘自微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