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談一段經歷,這段經歷有一個特殊的環境;就是坐牢

大家對坐牢這個事情看法不一,當我們知道泯滅人性、大奸大惡之匪徒落網判重刑時,我們大家都一樣,都覺得乾的漂亮,這種人就應該判死刑、無期、幾十年,最好掛在裡面;那我們會不會把所有坐過牢的人在心裡都打上一個大奸大惡的標籤呢?當你偶然知道某個你認識的人坐過牢,在那一刻,你會不會受到你所瞭解的轟動事件的看法而影響,從而在不知道這個人的犯罪類型,前因後果而直接否定他的一切,將他歸類為那類人呢? 會不會呢!

在過去:這絕對是不可原諒,非常忌諱的事,除了自己親人,熟人,在其他知道這事的人眼裡,基本上是一棒子打死,很難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在村裡更是沒法呆了,很多人也搬離了原先的所在地,找一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當然搬離還有另一個情況,就是原先的犯罪跟所處的環境有莫大的因素,出來後,不想在因此而重蹈覆轍或影響以後的人生而搬離。

現在:現在不一樣了,隨著媒體、網絡的發達,人們所能瞭解到的信息也越來越多了,所看到的也越來越多了,能夠了解到的犯人種類也越多了,(我不舉例說明)看法也能夠更加的清晰了。

老子說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佛說:彼我非此我,彼我已逝,此我新生。

我叫張影,南方人;很多人只知道和看到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到之後就不知道然後了,我來告訴你,第一站是派出所,待警方取得證據後或犯罪嫌疑人認罪,經領導批准後,將把犯人移至第二站《看守所》
我要談一段經歷,這段經歷有一個特殊的環境;就是坐牢

嗒,嗒,嗒,從派出所的審訊室裡走出來,兩個幹警一人在我一邊押著我的手走出來,手有點疼,走到廊道口,指紋解鎖一個很厚重的門,走出來,進入辦事大廳,走出,陽光好刺眼,坐進警車裡,去一個沒去過的地方! 一路無言。坐了大概40分鐘的車,快到時給了我根菸抽,呵,,我抽了 啊 好爽 不一會兒,我看見幾個大字(看守所)臥槽,不是應該送監獄嗎?這是個什麼鬼,走進去,解掉手銬,體檢(有傳染病或乙肝的不收),體檢完,給我發一套被子,拖鞋、毛巾、身上穿一件馬甲(犯號服)。

太疲憊了我就不知不覺的睡著了,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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