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一個闖紅燈的人?需要賠錢嗎?

看實際情況的權責劃分:

1、你正常綠燈,無超速無酒駕無違規,行人採用“鬼探頭”或者“高速奔跑”的方式橫穿,導致你來不及剎車,撞死了,行人全責,你不用付任何刑事責任。但交通法規定,這時候你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補償”,比如對方要求你賠100萬,法律審下來你最多隻要賠10萬,而且可以保險賠。

2、情況同第1條,但你有違規,比如略微超速(限速30你開100就不要說了,這叫危險駕駛),責任一般是三七開,你只要賠30%,不承擔刑事責任。

3、你正常綠燈,但對方以比較慢的速度闖紅燈,或者對方在人行道上,你沒有注意撞死了,你屬於“沒有仔細觀察路面情況”,一般情況是五五開的責任。要不要刑事責任我也不是很清楚,但錢你至少要賠一半。因為對方在人行道上,你沒有減速或者讓行,很多時候甚至要超過一半的責任。超過一半以上責任,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超過7年有期徒刑。

4、對方紅燈,你撞死了,然後逃逸,或者酒駕、嚴重超速,你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保險不賠,因為逃逸或危險駕駛,將被判定為“交通事故後逃逸、沒有積極救治”、“危險駕駛”(指酒駕,嚴重超速),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5、對方紅燈,你看著不順眼,直接撞上去,不好意思這叫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基本就10年起了,不判你死刑你應該很走運了。

總之,不管是不是紅燈,開慢點,不要違規,過紅綠燈或者可能有行人穿越的地方帶一腳剎車,這叫“防禦性駕駛”,你保護的是兩個家庭的幸福。不管闖紅燈多麼可惡,也罪不至死,你說呢。

開車撞死一個闖紅燈的人?需要賠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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