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哪種犯罪嫌疑人最被看不起?

LiuMintao

應該是強姦犯。很多年前聽一個在內地某省剛出來的朋友說的,你們就當是故事聽聽吧:

故事一

他們倉裡懲罰剛來的強姦犯的方法是,在牆上畫一個美女,高度正好略微高過強姦犯的身高,比如其170,那就在牆上180的高度上畫一個,然後要強姦犯自己用嘴親到牆上美女,數目大概是50到100下,由於身高不夠,他只能跳起來,還要自己數,其他人就可以坐在一旁看笑話,還可以要求增加難度,比如把美女在畫高一點,或者要求其親到具體的部位,比如頭或手。

有時候大家看得太高興,管教會來看發生了什麼,被懲罰的犯人會假裝高興的說,我在鍛鍊身體~

故事二

他們倉裡還來過一個死刑犯,穿黃馬夾那種,強姦致人死亡,據他自己講就是在高度緊張情況下打了被害人幾拳,導致被害人死亡後他居然還不知道。第二天他就被抓了。

在看守所裡倒沒有人為難他了,更沒有人要他親牆上的美女,因為他時時刻刻都被全身綁在一個門板上,飲食起居都要人照顧。

面對這種要走之人,臨走前一晚,管教會安排倉裡的積極分子專門伺候他,用伺候這個詞並不為過。

那一晚,可以儘可能滿足他的要求,問他想吃什麼想喝什麼,想抽菸,不限量,有人點;想喝酒,有人送到嘴邊,想吃燒烤麻辣燙,都有其他牢友幫忙喂。

那天他吃的很開心,酒後,有人問,怕不怕?他略帶醉意的用四川話回答,不怕,老子終於解脫咯,哈哈哈。

第二天凌晨,酒勁過了,他知道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開始慢慢哭,然後是大哭,哭的痛徹心扉,自言自語講著很多事,說自己真的是不小心,後悔~

其他陪他的牢友也跟著難受,哭,倉室外聽到哭聲的女管教也跟著抹眼淚。

說的是內地多年前看守所和監獄的事,可能現在不一樣了。

進去過的朋友說過,去了裡面,才知道自由多可貴。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看了很多人的評論,基本都是想當然的垃圾回答,有明顯的誤導或者妖魔化的意思,說什麼強姦猥褻等等是最被說看不起的。我只是想說你們是電影電視看多了吧?使勁的編故事?還是我來說說吧!

現在的看守所早已杜絕了很多年前的牢頭獄霸的行為,對於打架鬥毆是嚴厲禁止的。基本是一片和諧,最起碼錶面上是這樣。至於表面平靜,暗地裡暗流湧動那也是另外一回事。

最被看不起的是沒錢的人,因為看守所吃的飯菜基本就是水煮白菜,水煮茄子,指望在看守所吃飽喝足那基本是個奢望,那為了吃飽飯,只能是家裡寄錢給你了。如果你家裡人不管你不給你匯錢,那你的生活可想而知。



為什麼說的是什麼樣的人最被人看不起,我卻要說吃飯?因為看守所除了供應免費的水煮白菜,還會賣飯,比如賣一些麵條炒菜等等的主食,價錢嘛當然比外邊貴多了,這樣的話,就算你就是強姦猥褻這類事情進來的,那你照樣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別人吃水煮白菜,你吃炒菜,別人沒煙抽,你卻時刻有煙抽,這樣的話貧富差距就會很明顯。那這樣的人會被人看不起?當然不會了。


看守所雖然是一個幾十個平方大的房間,但裡面也是一個微縮版的社會,等級階層分的很明顯,有錢有能力有關係的,沒錢沒能力沒關係的,那分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至於你是因為什麼進來的,反而沒有人在意。因為在裡面你每天腦子裡想的除了你的案子,就是如何讓自己吃飽吃好抽好。各憑本事吧!


詩詞公寓

這個我算是最有發言權的,畢竟我算是比較資深的了!

看守所是欺弱不欺強,欺少不欺多,與其說看守所哪種最被人看不起,倒不如說哪種人更容易受欺負!

強姦犯是所有看守所最不受人待見的人,據我所知我國沒有一個看守所會喜歡強姦犯!

強姦犯進了看守所會怎樣,這裡我不說,自行體會,只能說很慘很慘!

倒不是說強姦犯有多大罪多噁心能讓那麼多人討厭,其實主要是一種從眾心裡,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強姦犯就被其他犯人“深惡痛絕”了,要麼是電影要麼是小說,總之不管是不是覺得強姦犯討厭的人,進去了看別人欺負強姦犯自己也跟著欺負,其實大多都是一種從眾!

其次,強姦犯真的很深惡痛絕?其實不然,所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管他誰是誰呢?其實自己心裡不止在現實中有過強姦的邪惡念頭,只不過不敢而已,而強姦犯只是把你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做了,有什麼討厭的?

經過我的分析,我覺得是這樣的!一般看守所哪種犯罪最多?盜竊、故意傷害、搶劫這種人最多,你想欺負會找這種人多的欺負?雖然盜竊的很多被人瞧不起,但是很少被欺負,因為盜竊的太多了!而大學生或者高智商犯罪的相對會受管教和犯人重視,所以一般不會欺負他們!而強姦犯在外面名聲確實不好聽,而且犯強姦罪的相對比較少,而且一般也不討管教喜歡,所以如果閒的無聊必須找個人欺負的話,肯定首選強姦犯了!

所以犯事最好不要犯強姦罪,不然?自行體會!

其次就是拐賣兒童的了,拐賣兒童其實相比強姦犯更不討喜,但是一般也不會怎麼去欺負他,畢竟女色相比拐賣兒童更容易在心中產生記憶點,人們更容易對強姦犯產生興趣!

哪種犯人最容易受到尊重?不是殺人犯,也不是其他重刑犯,而是涉黑犯,涉及黑社會組織犯罪!可能是電視電影影響或者世面上大家都對黑社會產生畏懼,所以這些道上大哥進去一般都很受人尊敬,不敢輕易得罪,畢竟誰知道對方有什麼手段?

ok,簡單說這麼點,還敢興趣的,可以在下方留言,儘量回答!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鐵門鐵窗鐵鎖鏈,獄中望月心如焚。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自由,失去親人和朋友!



雖然沒有體驗過獄中望月的生活,但曾聽一位在看守所裡當管理員的朋友講過許多關於看守所裡的事。據說每名犯罪嫌疑人最難熬的日子就是在看守所裡的那段時間,一旦判了刑要去勞改隊了,犯人們就會像獲得自由的小鳥似的高興起來。



看守所之所以難熬,是因為十幾名,甚至幾十名犯罪嫌疑人被一同關在幾十個平方米的監室裡面,監室外面有個上面用鋼筋製作的籠蓋的天井,平時武警官兵荷槍實彈地在上邊走來走去監視著犯罪嫌疑人的一舉一動。



看守所監室裡的嫌疑人犯很複雜,有來自五湖四海的,也有五花八門因為犯了各種各樣法的人關在一起,可謂是三教九流都有,魚龍混雜成堆。他們彼此之間明爭暗鬥,還常常互虐取樂。即便拳頭再大,再厲害的人進到看守所裡都只得夾著尾巴做人,除非他是武松,否則被整得他懷疑人生。常規下每個監所裡都有他們的老大,俗稱,有大拐二拐三拐,這些就是人們所說的監霸了。能當大拐的一般首先都是資格最老,能說會道會籠絡人心能把菸酒食品弄進來給大夥享用的。當然也有一些等級較低下,平時受氣的嫌疑人犯,這種人稱為,這些水手就是天天給拐們洗衣服,洗碗筷洗馬桶的人,睡覺時也睡在馬桶旁邊。



一般新來的都要當幾天水手,慢慢混熟了才升等級地位,但有一種嫌疑人是最令大家瞧不起和痛恨的,那就是強姦犯之類,就是他們所說的犯了花案。凡是這類犯花案的嫌疑人在監所內地位都很低,做水手是再合適不過了,只要瞧著不順眼,誰都想揍他一頓。不過一般看守所裡的管理員還有武警,都不準犯罪嫌疑人互相鬥毆或者欺人打人,一經發現立馬懲治。

所以在看守所裡,凡是那些強姦犯還有偷雞摸狗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不招人待見,甚至是恨之如骨。


巖崖水滴

社會大舞臺,看守所小社會。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是非。

由此想到了錢鍾書《圍城》裡的精闢言論:在大學裡,理科學生瞧不起文科學生,外國語文系學生瞧不起中國文學系學生,中國文學系學生瞧不起哲學系學生,哲學系學生瞧不起社會學系學生,社會學系學生瞧不起教育系學生,教育系學生沒有誰可以給他們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

筆者讀大學時倒沒有明顯看出各系之間的差距,也沒有說誰瞧不起誰,不過在實際上,系與系之間還是有差別的,有的是大系,是學校的拳頭專業,有的系只是學校為了建設綜合性大學,顯示自己品種齊全而搭配開設的。

學校如此,看守所亦是如此!

看守所的房間裡,各色人等,一應俱全,有殺人犯、強姦犯、毒販、盜竊犯、拐賣婦女兒童犯、綁架犯、非法拘禁犯、植 物犯罪分子。說實話,跟“植 物”犯罪分子在一起,一般待遇都要好一點,因為進去之前,都會有人幫助關照,加上不差錢,為了好過點,出手一般都很大方,不時散點香菸,發點食品,籠絡人心,因此不會受到什麼不好的對待。

記得幾年前辦理的一起案件,一個工程老闆涉嫌犯罪被關在看守所,由於常年行走江湖,見多識廣,又會來事,那些關在一起的小混混對其佩服的五體投地,表示出來要跟他一起混口飯吃!

可見口袋裡有錢,在哪裡都 吃 得 開!至於最被看不起的罪犯,應該就是強姦犯、拐賣兒童、虐待老人兒童的罪犯了,這些都是人神共憤的犯罪,就不一一展開贅述了!


打虎拍蠅

看守所是專政機關。它分內院和外院,外院是公安管教辦公起居生活,檢方和法院辦案工作的場所。食堂和刑期短在看守所服刑的犯人幹活也在外院。內院就是公安機關羈押偵查嫌疑人;檢察院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等待法院審判和等待判決嫌疑人;法院已經下了判決,等待送監獄改造人犯人。

內院的生活,安全,教育日常管理是公安機關負責,有檢察院派員住所監督管理。監牆上有武裝警察持槍巡邏,內院大門設置警戒線,離監牆三米有一條明確的白線,進入內院的任何人不經許可跨入都有生命危險。武警先鳴槍示警,不聽警告有開槍擊斃的絕對權力。進出的所有人員都要請示執勤武警。嫌疑人在警戒線外報告班長。工作人員也要登記方可出入。

當嫌疑人進入內院,看守警察會根據犯罪情況分配到不同的小院,同案犯分院關押。特別是重刑法的分配都特別講究。監舍裡面就是個小社會,當然無規矩不成方圓。一般管教都要指派一位室長,負責管理內務和監視關押人員的各種動態表現。俗稱“大哥,一鋪,頭鋪,等等”。各地有不同的叫法。/八十年代以前,市級以下的看守所監室都沒有衛生間,是馬桶。負責清潔的要麼是新人,要麼就是在裡面混的不行的,還有就是所犯罪行讓人瞧不起的。比如搶奸犯《連個女朋友都沒有活什麼人啊!》;小偷小摸《九流中最低賤者》;人販子《嚴重的道德缺失;比其它犯罪更失道德底線》;沒人管的經濟條件不好的《看守所是各種日常消費品嚴重缺乏的地方,比如外面一次性打火機,在裡面就是有面場,混的好的才有,方便麵,雜菜,火腿腸都是奢侈品,香菸更是寶貝,在沒有監控的年代還好,現在能抽菸,而且沒事的,都是不簡單的人才有的特權。》/現在大看守所都有手工活,乾點活免得沒事鬧事,裡面沒眼色被孤立者就要多幹。號長是有權威的,以前特別是分配食物,不受待見的就連自己的本份也吃不上。可有些從來就沒有吃過裡面的飯。裡面有裡面的規矩和活法。也有總結心得啊!一,一進監室心驚膽戰:一進牢門雙手抱頭。二,雙手帶銬失去自由;二話不說巴掌就到。三,三寸床板剛好睡覺;三頓鬧飯餓的發慌。四,四面高牆插翅難逃;四季如春涼水洗澡。五,五湖四海這裡都有。六,六親不認只識管教。七,七情六慾全都忘掉;七根鐵條條條牢靠。八,八項監規要記牢;八點一過通通臥到。九,酒肉朋友不是東西;糾竟為啥讓我坐牢。十,實實在在莫名其妙;實在不行上山改造。/這些都是嫌疑人的親身體會,現身說法。也有警示人們遵紀守法,看守所可不是好待著地方。不管在裡面過的多好,但是你失去了自由,過的不好也可能很好的自我反省,以後好好作人。特別是看守所裡面讓人瞧不起的,犯下強姦,小偷小摸,拐賣人口的嫌疑人,更應該丟掉幻想重新作人!


何由之

這個問題我想我回答很合適,因為本身有過牢獄之災。

有很多網友說只要有錢在哪個看守所都好過?這是錯誤的,只能說以前在大多數地方,用錢就好使,而現在也就是少數地方好使。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1]。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本人2009年因為打架,關押在北京豐臺區看守所,從一監區到二監區,跳過三監區直接到的四監區,裡面說實話,什麼販毒的(小小數量)、詐騙的、盜竊的、入室搶劫的、故意傷害的、強姦的、重傷害的、間殺人的、小偷小摸的、妨礙公務的、什麼都有。我的事情本來不算大事,可以取保候審的,無奈(2009年祖國60年大慶,嚴打!) 在裡面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的,就是朋友家人郵寄來的衣服鞋子,會被那幾個人把好的拿走,分給他們認為關係好的人。 對於強姦犯和盜竊罪,欺辱孩子老人,虐待孩子老人的,只有言語的諷刺和眼神的不屑,並沒有肢體的動作,還有就是收拾廁所歸他們收拾了,無論哪個監區,哪個監室好像都一樣。

其實我在看守所的三個多月,我發現越是犯大事的人越冷靜,越平靜。越是犯小事的人越浮躁,越暴躁,甚至更會惹事生非,更喜歡自以為是的言語挑逗,不屑一顧的嘲笑別人甚至謾罵別人。我們看到電視劇和電影裡面的都是假象。 在裡面一旦經過預審、檢提(檢察院提審)、逮捕、開庭通知、法院判決、拿到判決書以後,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儘快的下放到監獄去,無論是在當地監獄服刑還是返回原籍服刑,每個人都希望儘早的下放到監獄裡面去。



因為看守所的日子很難煎熬,相當的枯燥乏味,每天準時起床洗漱、吃早飯、收拾衛生、坐板、放風、坐板、吃飯、收拾衛生、坐板、放風、吃飯、收拾衛生、坐板、吃飯、娛樂(看書、打撲克、下象棋、聊天)。30平米左右的屋子關押著20到35人不等。 因為60年大慶,北京20多個看守所人滿為患,最多的豐臺2000多人,最少的東城區看守所600多人,最後把我們下放到了,天津茶澱柳林監獄服刑。



起碼是10人還是12人一個監室(記不清楚了),一人一個床鋪,被褥都是新的,而且藍色被罩床單,還有枕頭。每天給伊利牛奶、百圓褲業、北京烤鴨、摺疊手提袋。起床、洗漱、吃飯、學習、幹活、吃飯、休息、幹活、吃飯、集體去飯堂(各監室分開)看中央新聞,回到宿舍再看電視,洗漱、上床睡覺。 就這樣在裡面過了2個多月,每天過得很充實,也反思了太多太多,自己也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了代價。

2010年,正月16我出獄的時候,我的5個兄弟在外面等著我,但是我們一行人被獄警送到出獄接待室的時候,我看到了我5兄弟面帶笑容,他們伸出了胳膊想要擁抱我。但是我的目光注視的是他們身後那183高的一箇中年男人(他是我的父親),我直接就跪地上了,我的兄弟們很驚訝和詫異(他們不認識我爸),我父親走向前來,摸著我的頭一連說了幾次,出來就好、出來就好、出來就好……那是我長大成人第一次在父親面前哭泣。獄警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好好做人,不要再走回頭路。

父親拉我起來之後,打開了手裡拿的揹包告訴我。他說;我知道你喜歡穿皮鞋和西裝,但是我不知道你穿多大的鞋子,多大尺碼的衣服,就按照你表哥的身材給你買了一身運動裝,等會到前面的那個縣城再給你買。我兄弟開口了,他們說叔叔我們知道,我們給買了,我換上老爸給買的運動裝穿上和運動鞋一起走了出去。

我們把父親僱的出租車給退了,一起開車回到北京,洗澡、吃飯。再飯桌上我才知道,因為春運父親買不到車票,他是在西安坐著加班旅遊大巴到了天津火車站,最後到了塘沽,他找不到監獄在哪裡,就去了派出所然後派出所警察給他查了半天,告訴他地址。然後他在一家 招待所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在招待所老闆的幫助下找了一輛熟悉到監獄來的車。

我爸最後告訴我,他到北京給我郵寄衣服和錢,開庭的那一天他來了,只是因為路途遙遠,他不熟悉北京,當他到了豐臺法院的時候,我已經審判完了,他哭了,我也哭了。他郵寄衣服和錢我當然知道,因為我收到了,但是寫明信片告訴他們開庭不讓來,不讓來,不讓來最後還是來了。

我在飯桌告訴父親,我從今往後不在混跡社會,您別忘了您兒子我還有一門手藝,我是一個廚師,我會靠著自己的手藝生存下去,我說的出當然也做到了。

帶著父親在北京玩了幾天,然後回家,給爺爺奶奶掃了掃墓。見了見叔叔姑姑們,帶著爸媽一起到北京玩了半個月,然後送他們回家去,我到西安做了8個月的砂鍋店生意,因為一些事情,我就轉讓了又回到北京繼續工作。

一生一次的錯誤,我毀了我的讓自己的親屬跟著吃瓜落。

珍惜眼前,珍惜生活吧!


陝西憨厚娃

這個我應該有點發言權。

當然不是我在看守所呆過,我到現在為止,人到中年,不要說什麼看守所,我連派出所都很少去過。

犯人進手術室時,有兩個獄警看押,一直到手術檯上,打了局麻後,獄警才給他打開手銬,然後退出手術室在外面休息。

這是一個很年輕的犯人,看樣子不會超過30歲。在消毒時,我們問他犯了什麼罪,他很平靜地答道:殺人。真是沒想到,居然這麼近與殺人犯接觸,但是看起來他跟正常人沒有任何區別。

在做手術期間,他斷斷續續講了他殺人的原因以及監獄裡的一些事情。監獄裡各種犯人都有,像他們監室有殺人、搶劫、販毒、強姦、詐騙、盜竊、非法集資、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挪用公款、賭博等。但是完全不像我們平常人想像的那樣,監獄裡最不受待見的是強姦犯和盜竊犯,最讓人害怕的是殺人犯和毒販,這不過是正常人心中一個對於善與惡美好的願望。

在監獄裡,罪名不分類,受不受歧視完全看人品,有些監室窮會受歧視,有些監室長得瘦小會受歧視,有的監室太嘚瑟會受歧視,有的監室對有髒病艾滋病的特別歧視……

反正根本就和犯什麼罪沒什麼太大聯繫,監獄裡日子難熬,甚至有些是被判了死刑的,他們多少心理會有變化,也會想出一些花樣來打發時間,但是不能鬥毆,所以那些弱小的犯人就成了他們消遣的對象,讓他們洗衣服,供奉他們東西,還有讓他們講述犯罪過程,就這麼折磨他們。

最後奉勸大家知法守法,違法的事情千萬不要去做,為了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十年讀書

本人既有同學在看守所任副所長,也有同學在監獄任普通獄警,同學會時候,他們告訴我們,以下幾種犯罪,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最被人看不起:強姦,特別姦淫幼女和雞姦犯罪;虐待,特別虐待自己的老人和兒童的犯罪。



對此,我們深深理解。強姦犯,就是畜牲,而姦淫幼女,連人渣一詞,都不夠格,是畜牲中畜牲,何時何地,都會被人唾棄咒罵。雞姦犯,在人們眼中和心中,不是正常人,而是變態,是邪惡的代名詞,人們不僅心懷恐懼和厭惡,會刻意遠離,同時更看不起。



而虐待犯罪,尤其虐待是自己的親人,怎麼下得了手?羊跪乳,鴉反哺,虎毒不食子,骨血管著,血脈相連,犯罪分子或嫌疑人,竟然置親情於不顧,有悖人倫,令人髮指虐待,罪大惡極。其實,父母不能虐待,因為他們是生你的人;兒女也不能虐待,因為他們是埋你的人!自己的親人都不愛,何以愛別人?愛世人,請先從身邊人愛起!


納履堂主

我曾偶然聽一個朋友給我講,他有一個好哥們兒是個電工,他的老闆偷稅漏稅犯了法,於是給了他一筆錢,讓他去頂鍋。

去頂鍋這個哥們進去之前簡直就是一個“超哥”,天不怕地不怕,進去了十五天之後出來,從此長頭髮也不留了,煙也不抽了,坐也有坐相了,站也有站相了。

監獄和看守所就是個小社會,魚龍混雜,階級分明,規矩森嚴,照射社會百態,一般的人,不要看平時再牛,只要進去走一圈出來,都會被教育得規規矩矩。

看守所裡的罪犯,被看不起的程度應該和他們所犯的罪行有關。

要說明一下,看守所和監獄還不一樣,監獄裡是已經判罪服刑的,看守所裡也可以是羈押待審的,所以不妨說,犯了什麼罪的罪犯最被看不起。

根據這個朋友的朋友介紹,犯了三種罪的人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

第一,是姦淫婦女。

有的人犯罪,可能是因為激情過失,有的人犯罪,可能是因為沒文化,不懂法,有的人犯罪,可能是因為生活所迫,形勢所逼,然而那些強姦犯為了滿足自己的獸性,侮辱和傷害婦女,這個行為極其齷蹉猥瑣。既然連做人的基本尊嚴都不要,那麼也不配被當人一樣尊重。

第二,是拐賣兒童。

人世間最難熬的事不過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人世間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喜得子女,天倫之樂。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那些為了一己之利拆散和打破別人的家庭,殘害下一代的,毫無人性,喪盡天良,死不足惜。

第三,是貪汙腐敗。利用自己的機巧或者藉助權力,中飽私囊,侵害公眾利益。

然而由於很多腐敗案件的當事人都不是普通刑事犯,所以一般也不會和普通的地痞流氓,綠林草莽關在一起。

相對來說,監獄裡也有三種人是非常吃得開的。

第一種是視生死於度外,仗義豪爽的。

俗話說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連生死都看淡了的人,是惹不起的,弄不好同歸於盡,然而對於多數人來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大家都惜命,自然不會去惹。而為人如果又仗義豪爽一些,則比較容易服眾。

第二種是背景和錢都不差的。

俗話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有了錢,多散幾包煙,多給獄友加個菜,環境稍微和諧一點,矛盾和風險也就少一點。

第三種是很會來事的。

情商高,能夠察言觀色的人最容易適應環境,在社交上游刃有餘。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的保護和利益。

當然,在今天,人們都很現實和麻木,一群人在一個地方生活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活下去,活得更好。監獄不是度假村,要想改善生活就要拿錢來。所以對於被關起來的人來說誰在監獄外面的家人朋友能按時把一切物質所需給足足的供上,誰就不會被看不起,反而會被大家拉攏巴結,這就是人最原始的本性。

最後,希望這個社會上大家都遵紀守法,一輩子平平安安,永不進看守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