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下屬跟親戚借錢向書記行賄

撰文 | 孟亞旭

這個位於廣東省茂名市的地級市,曾在2008年7月迎來一位市委書記,但新書記到了沒多久,有4個人就開始張羅從自家親戚那裡借錢,還掏出了多年的積蓄。

這個市委書記叫秦剛,他在化州共待了3年,2011年8月,秦剛卸任化州市委書記。

但今天,政知君要說一下,是給秦剛送錢的這四個行賄者。

4位行賄者都是借親戚的錢行賄

這四個人是:

  • 化州市政府辦原主任莫冠鴻(向秦剛行賄80萬)
  • 化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長李海春(向秦剛行賄人民幣20萬,港幣45萬)
  • 化州市水務局原局長陳春雨(向秦剛行賄50萬)
  • 化州市接待辦原主任周雲(向秦剛行賄70萬)

據裁判文書網披露,上述4人在今年5月15日均因行賄罪獲刑:2人獲刑1年7個月,緩刑2年;另外2人獲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他們4人的一個共同點是,都是為了升官才送錢,並且自家也沒那麼多錢,所以又都從自己家人那裡借了幾十萬。

一個個來看。

市府辦的莫冠鴻送錢,是覺得自己在市政府辦的位子上有點久了,想換個更好的崗位。根據他的自述,他一共準備了80萬的現金,其中60萬是分兩次從自己小舅子那裡借來的,另外20萬是自己多年經商的積蓄

不過他最後也沒有換成崗位。

教育局的副局長李海春之前是化州市政府辦綜合股股長。他自己是這麼說的:

“看到身邊的同事都陸陸續續走上了領導崗位,心裡有點嚮往和焦慮。2009年初便向周圍的朋友打聽和徵求意見,尋求好職位去處。考慮到自己是教師出身,就想到化州市教育局當副局長,於是就開始著手找人幫忙牽線拉關係。”

他共向秦剛行賄60萬,35萬是分兩次到他老婆的大哥(經營沙石生意)那裡借的,剩下的25萬是他和老婆平時的積蓄

另外兩個局長,也都是借錢行賄。

陳春雨向自己大哥借了20萬,而周雲行賄的70萬,全部都是借了自己表姐的錢

為了“清閒一點”才送錢

雖然都是為了職務調整,但陳春雨有些不同。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陳春雨在水務局局長的位子上幹了近10年(2002年2月至2011年10月),據他自己表示,他想換工作的原因,是壓力太大了,想回政協。

他說:

“當時化州市財政比較困難,每年省水利部門劃撥的防汛搶險水利專項資金都是劃到化州市財政局的賬戶,專款專用。上級部門下撥的防汛抗旱專項資金進入財政局的賬戶後,需要經化州市主要領導,如書記、市長等過問後才能分配,如果領導不協調的話這些專項資金很難用到防汛抗旱工作上。因為經濟困難,所以有時要動用這筆資金用來發放工資,因此常常不能及時足額支付防汛抗旱資金,下面各鎮、村委會的意見很大,化州市政府、化州市水務局也經常被上級部門問責,掛牌督辦。”

“因為上述原因,感到壓力很大,尤其是遇到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常常需要奔走在第一線,自己年齡大了,感到力不從心。因此其曾多次在秦剛書記面前提出其年紀大不適合再幹水務局一線工作,希望秦剛關心一下,給其調一個崗位,調其回政協工作。”

陳春雨說,後來,在2010年10月的一天晚上,秦剛叫他去彙報工作。去之前,陳春雨就把事先準備好的50萬元人民幣用一個禮品袋裝好,帶著錢去了。

據稱,他除了彙報汛期防洪工作的情況和困難,再次向秦剛提出,自己年紀大了,不適合做水務局一線的工作,希望秦剛能調他到政協任職,並在離開時將錢放在秦剛宿舍的茶几下面。

陳春雨說,他送錢的原因有兩個:

一來是希望秦剛對水務局的工作多多支持關照,協調財政部門將防汛抗旱資金髮放下來,完成上級部門交下來的任務;二來是希望秦剛對其本人多多關照,在輪崗的時候能將其調到政協工作,讓其可以清閒一點

”。

只不過,秦剛的說法不一樣。

秦剛的說法是,陳春雨是主動到他宿舍見他,並提出想調整到教育局任局長的想法。

其實,2011年年初,秦剛就把錢退回去了。

“不想和老婆分居兩地”

再來說一下市接待辦原主任周雲送的70萬。

當秦剛在2008年從廣州市調到化州市任職時,周雲在市接待辦當副主任(兼橘州山莊經理超過7年)已經超過10年了,很想轉正。

後來經人“點撥”,他從自己表姐那裡借了70萬。

2009年3月的一個星期六,他就帶著這70萬現金和化州土特產(化州橘紅以及名富番石榴)去了廣州找秦剛。

據周雲自己說,他們吃完飯後,他和秦剛在房間的一個隔間單獨聊天,其間他向秦剛提出職務提拔一事。秦剛說,駐外辦事處正職比較適合他。

但周雲聽完,吃了一驚。

因為這意味著自己又要和老婆分居兩地(當年他停薪留職時,也是長時間和老婆分居),這樣非常不利於兒子的成長,(我)當即就想,看來不送錢是肯定不行了。

於是周雲藉故跑到廁所,並馬上聯繫司機來房間,然後他對秦剛說,“我從化州帶了土特產上來給你,你現在把汽車鑰匙給我司機,讓他先把土特產放在你的汽車上吧。”

2009年4月,他如願轉正。

“上繳國庫”

不過,以上這些錢,在後來都陸陸續續被秦剛退回去了,其中的一個原因是一個大案子發生了。

“羅書記,請您下來一下”,2011年正月初八,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的車子剛進入廣東省委大院,就有人上前喊了一聲,之後羅蔭國被採取強制措施,妻子被從家中帶走。

羅蔭國在2013年7月被法院判處死緩,2016年7月罹患胃癌離世。

一個事實是,羅在落馬後“咬”亂茂名官場一池春水。“羅蔭國落馬全面崩潰,短短一個月之內交待出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的新聞曾長期佔據當時的媒體頭條。

這個案子也讓化州市的市委書記秦剛害怕了。

因為擔心事情敗露,他在2011年3月,把錢全部都“吐”了回去。

裁判文書顯示,4名行賄者獲刑之後,這些行賄款都“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說回秦剛。

他剛到化州履新時,曾有人發帖稱:

“欣聞化州新書記來自廣州花都,百姓無不翹首企盼,積重難返的化州太需要一個敢幹能幹的領導來引領化州140萬人民走出困境了。年輕的秦剛書記,我們希望您不是來化州鍍金,而是來化州鑄金,把化州鑄成意氣風發的,比花都更閃亮的金子!”

事後看來,秦剛是來“撈金”的。

今年2月,秦剛因受賄被檢方提起公訴。

四位下屬跟親戚借錢向書記行賄

資料 | 中國裁判文書網

校對 | 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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