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Free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第一,古人吃肉少,所以偶爾吃一頓很厲害
古代的中國人其實很少吃肉,副食嚴重不足。
人不吃肉,肚子裡面油水不足,吃主食就會特別多。
以朝鮮為例,人民軍戰士一天定量為800克,也就是1.6斤。
這1.6斤的米,給看這篇文章的人來吃,10個有9個怕是吃不下。
但朝鮮人民軍戰士,幾乎人人都不夠吃。
為什麼?
解放軍戰士的主食定量,其實一天也有650克,但肉類有200克以上,這才能夠適應訓練的消耗。
相反,人民軍戰士沒有這200克肉,只有800克糧食,自然覺得不夠吃了。
薩沙的1個親戚,在丹東做邊貿,90年代曾經接待過1個朝鮮的科長。
這個科長第一次出國,親戚知道他在那邊沒油水,不敢請他吃大魚大肉怕腸胃受不了,就請吃麵條。誰知道,這個30歲左右的科長,一次竟然吃了1個大鐵鍋的麵條。
平時早飯,能吃10幾個包子或者10塊燒餅。他最厲害的一次,曾經吃下了16個小籠包!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真不敢相信。
道理也是這樣,古人平時吃主食是很厲害的,酷似今天的大胃王。
如果偶爾讓他們吃一頓主食夾肉,自然能吃多少吃多少,就像我們今天吃自助餐一樣。
第二,古代的計量單位不同。
古代的斤兩要比今天小得多。
古代的一斗,也分大斗小鬥,大概是今天的1到2公斤,也就是2到4斤米。
2到4斤米雖然誇張,但古代的米多少還有殼子的,舂米以後剩下的也就1到3斤多。對於體力勞動者,一頓還是能夠吃的下的。
至於肉,秦和西漢時期,一斤相當於258.24克,而不是今天的500克。
10斤肉也就是2580克,2.5公斤。
一頓吃下5斤肉,似乎不太可能,但如果是帶骨頭的肉,除去骨頭肉也就是3斤多,還是吃得下的。
話雖如此,如果一次吃1到3斤米加上3斤多肉,一般人恐怕還真不行。
得要大胃王來了。
第三,這是誇張的表現,一般展示這個人身體好
在農村生活過的人都知道,能吃的大漢一般都能幹活。
在俄羅斯,地主僱傭臨時工時,一般先請他們吃一頓,然後選擇吃的最多的。
一般認為,吃得多,說明消化能力強,新陳代謝好,身體肯定壯,體力也好。
所以,這些古人的數據,不可避免又誇張的成分,主要是讚揚這個人身體多麼的好。
其實古書很多數字都是靠不住的,習慣就好。
薩沙
先說喝酒!
一斛酒,注意,是一斛,不是一壺,
舊時,十升等於一鬥,十鬥即一百升,等於一斛,斛和石通用。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宋代1市斤是640克,一石即59.2公斤。
59.2公斤酒,就是可口可樂也喝不下去這麼多。
當然,古代的酒度數比較低,一般就是9到18度那樣,主要在於古人那時候還沒有發明蒸餾,元朝的時候,北方遊牧民族挺進中原,由於北方天氣寒冷,需要藉助更加強烈的酒勁禦寒,在學習的漢人的釀酒方法以後,經過改良,燒酒就被髮明出來,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谷四·燒酒》中記載:“燒酒非古法也。自 元 時始創其法……近時惟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麥蒸熟,和麴釀甕中七日,以甑蒸取。其清如水,味極濃烈,蓋酒露也。”
所以古人的酒整體來說大於啤酒,小於現在白酒的一半,喝個幾瓶是有可能的,武松過景陽岡喝了十八碗,要是十八碗二鍋頭,估計就被老虎幹掉了!李白斗酒詩百篇,這個稍微靠譜點。一斛酒,絕對是吹牛,就是一桌子人也喝不下。
至於鬥米十斤肉,這事有點來歷!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王使使者視廉頗尚可用否。廉頗之仇郭開多與使者金,令毀之。趙使者既見廉頗,廉頗為之一飯鬥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
廉頗老矣,尚能飯否就是出自這個典故,這個牛吹的也有點大。當時的度量衡和宋朝是有差別的,根據出土文物考證,戰國時期的一斤大概相當於現在的250克,也就是半斤,一斗相當於現在的兩千毫升,也就是說一頓吃了3斤多米,5斤多肉。
這個分量,估計姚明餓三天一頓也吃不下。有點誇張!
日慕鄉關
可知的近代飯量記錄:
穆鐵柱的姐姐穆桂蘭曾言:“我們一家大小五口人一年吃960斤麵粉,鐵柱一人一年就吃了1050斤麵粉,這還不算吃的牛羊肉和蔬菜。”
穆鐵柱這樣的壯漢,每天要吃大約1.5公斤的麵粉,尚不算其他。而廉頗是趙人,當時1斤約250克(秦略大,253~256克),十斤一斗則“鬥米”等於今日5斤。可若是考慮到去殼去皮,就可能只有1.25~1.5公斤左右,至多三斤,因此“鬥米十斤肉”存在較大的可能性。
歷代可見的大肚漢:
《梁書·江革傳》中曾記載了江革被俘後遭受的虐待是:“日給脫粟三升,僅餘性命”……脫殼的粟米每天給三升,就餓到只剩口氣的地步了。由此可見當時軍人,或者說大將的飯量多麼可怕。並且當時已有了脫殼區分,反而是《廉頗傳》中並未提到這點。那一斗米該怎樣計算就不太好說了。《魏書·闞駰傳》中敦煌人闞駰“性能多食,一飯至三鬥乃飽”,這個飯量比廉頗還嚇人。如果是脫殼粟米,按今日看這闞駰每天就要吃掉三四十斤的糧食,這是聞所未聞的,更可能是未去殼的粟米。
關於“醉與撐”的問題。
飲“一斛酒”會不會醉:
在《晉書》中記載了一則關於晉代名士周顗(yǐ)的奇聞,大致是說此人過江前能飲一斛酒,但過江後沒這麼喝過,因為沒對手。某次遇到江北來人後,高興地地拿出二斛酒一起喝,結果都喝醉了。事後周顗醒後派人去看客人時,發現人已經胸部腐爛而死。由此可見,這一斛酒飲是飲了,可是不僅沒說有無喝完,更直言飲後會醉會死。
《晉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三十九》:顗在中朝時,能飲酒一石,及過江,雖日醉,每稱無對。偶有舊對從北來,顗遇之欣然,乃出酒二石共飲,各大醉。及顗醒,使視客,已腐脅而死。
食“鬥米十斤肉”的結果:
趙使對廉頗的描述中有“頃之三遺矢”之言。這裡“頃之”類如俄而、未幾、少時、頃刻等詞彙,顯然廉頗是腸胃消化不好才會急需“遺矢”,才會被趙王認為廉頗老矣。
一些側證和另類思路:
在大胃王記錄中,香港的蔣詠雯曾於上海“久光亞洲食王爭霸賽”決賽中吃掉四公斤咖喱飯,也即八斤。
- 《漢書·律曆志·上》有記:“千兩百‘子谷秬黍’的實粒為龠(yuè),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鬥為斛。”《史記》中並未提到廉頗吃的是什麼糧食,更未談去皮去粉。
- 舊時肉類計量方法不同。如醬牛肉有按生肉計重後製做,拳頭大一塊就是幾斤。
斛之重令人咂舌:
按照“斛”的實際重量看,換算至今日真的很重。舉個例子:
1981年潤鎮鄉西坡村磚瓦窯曾出土“淳化圭撮龠”(4進制)(見《淳化縣館藏銅器文物》或《歷代度量衡》),其中龠等於今日的6.8毫升。之後十進制“合升斗斛”之後,這一斛即今日的68升。這個數字不要說喝,就是看也會令人生畏,因此“一斛酒”更可能類如“千杯不醉”這樣的誇詞。
可證的反而是“斗酒”,比如“斗酒學士””,直言三升不夠,一斗才行(見《新唐書·王績傳》)。其他也可見有“雙柑斗酒”、“彘肩斗酒”、“斗酒隻雞”這樣的話,更不要說“斗酒詩百篇”了。
關於酒的種類和度數:
在2010年拍攝的《趙氏孤兒》中,可見葛優有以手榨漿的動作,在今天可認為是酒糟那樣的存在。再如“簞食壺漿”中的“酢漿”(小麥粉發酵),可見當時古人的飲料來源非常多樣化,甚至出現了階級地位意識。比如說:
秬鬯(jù chàng):以黑黍米擣(dǎo)鬱金草取汁而煮之和釀其酒,其氣芬芳調暢,故謂之秬鬯。(至隋唐時都是歷代帝王的專用國酒。)
凍醪(láo):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祈壽專用酒,見《七月》)
稗酒:《齊民要術》曾記載用稗子做酒的方法,並稱味道勝於黍秫(shú),魏時還命專人種植,得兩千斛稗,實收米三到四鬥。
酒不同,度數也可能不同,今日甜酒常見3~5度,格瓦斯這種更是隻有1度左右。如果是這種“酒”,喝到撐死也很難會醉,所以也有如“微醺”這樣的描述。
大致結論:
今日雖然能食“鬥米十斤肉”的人並不多,可在部隊裡的大肚漢並不太少見。再說到酒……比起酒量,其實更應稱之為肚量才對。
毅而三思吳六奇
趙王使使者視廉頗尚可用否,……趙使者既見廉頗,廉頗為之一飯鬥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
這是出自《廉頗與藺相如傳》一文,也有了後來的成語:廉頗老矣,尚能飯否?然而廉頗一頓飯真的可以吃下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嗎?
Δ古人吃飯
之所以顯得古人吃的這麼多,主要是因為古人與我們現在的計量方法不同。古代的一升相當於現在二百毫升,一斗也就是四斤多,一斗米也就三斤重。雖然一頓飯能吃三斤,即使已經很多,但是相對來說還在人類承受範圍內。
而十斤肉有多少呢?在古代是半斤對八兩,如果這樣計算,十斤肉就對應於現在的五斤肉。再者只是說一頓飯有這麼多,但是真的做這麼多會全部吃下嗎?或者說一斗米與十斤肉只是原材料,未必要全部吃光。
Δ喝酒吃飯
至於所說的一斛酒。根據古代的計量方式,一斛是十升,一升是十鬥,摺合起來一百多斤。然而古代的酒水都是沒有經過蒸餾的,度數一般很低在十五度左右。
就算是十個人在一起吃飯,一頓飯也喝不了一百斤水,更不要提是一百斤的酒了。所以這個說法相對來說有點假,醉不醉不知道,但是肯定喝不下去。如果是十個人吃一天飯,還有可能喝下這麼多酒。
Δ大口喝酒
史之策
首先,有的記載本身就比較誇張,未必完全可信。
其次,即使現在,也存在一些大胃王。事實上,就是早些時代的體力勞動者們,他們的胃口都是很大的。據記載,功德林管理所的國民黨將領們,在參加體力勞動後,一個個胃口都很好。早上吃十幾個包子,晚上吃半臉盆湯麵條的不在少數。農民們幹了活之後,一頓吃幾斤米也不奇怪。
其三,古代度量衡與今天不同。比如說一斗米,按照現代有些地方,相當於50-60斤。誰要能一頓吃這麼多米煮成的飯,那必然是瘋了。但在民國制度中,一斗米是12斤,這個量就要小得多了。
當然,12斤米煮成飯也是不可能吃下的。不過歷史上,一斗連12斤也沒有。以現在出土的先秦時期秦國、楚國等度量來看,那時候的一升大約相當於200毫升,那麼一斗就相當於現在的2公升左右。按照大米的密度,2公升大米,大致質量是3斤多。一頓吃3斤多大米,當然還是一個很大的胃口,不過相對就合理多了。就算現在,從農民工兄弟裡面找一頓吃這麼多的人,也並不是找不到的。
再說10斤肉。古代的斤和現在斤也不同。以秦始皇統一時候的標準,一斤大約相當於半斤,那麼10斤肉也就是5斤肉。這個重量的肉,並不算特別誇張。新疆賣清蒸羔羊的,有的食客一個人就能吃光一頭七八斤重的。
而一斛酒,古代一斛相當於5鬥。如前面說的,按照1鬥=2公升算,一斛相當於10公升。也就是5大瓶可樂,或者15瓶啤酒。古代的酒是米酒,和現在的醪糟水差不多,酒精含量並不那麼高。而且,喝一斛酒,往往並不是一氣灌下去,而是在一段時間內慢慢喝,這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巴山夜雨涮鍋
計量單位的轉換,自不必多說,其他答主說的已經很清楚了。咱們借用一下:一斗米等於現代二斤,十斤肉等於現代五斤,一斛酒等於現代20000毫升。
當然了,以上數據都是我從其他答主哪裡借用來的,如果有異議,請去其他帖子下噴。
那麼古人吃飯真的動不動就 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嗎?
在古代,風調雨順收成好的情況下,一畝地能打二石糧。一石糧有多少呢?不到30斤吧,釀一斛酒需要一石糧。
如果說真有那麼一個大胃王,一天要吃一斗米喝一斛酒,那他一天就要消滅兩畝地一年的收成。
什麼概念呢?這個大胃王想要活下去,他至少得有良田千畝才行!(總不能光自己吃,家裡人喝西北風吧?)
擁有良田千畝的家庭,在古代本就是名門望族,在社會上屬於TOP1%的人口,不具有代表性。占人口多數的窮人,一石糧可能是他們全家一個月的伙食。
那麼這個大地主吃這麼多喝這麼多,不會撐不會醉嗎?
就算他有條件吃這麼多,喝這麼多,他也不會這麼做的。從古至今,能一頓吃一石糧的都載入史冊了,沒載入史冊的都餓死了。
所以嘛,不需要擔心他們會不會撐、會不會醉,能吃能喝能讓你知道的,都不是一般人。
山鬼祗樹
這個量確實有些誇張了,一般沒人能吃掉這麼多食物。我們看《水滸傳》中好漢們進酒館就喊:小二,來二斤牛肉再來一斤酒。這個量還是比較合理的。
“一斗米十斤肉”是有出處的,這個“一斛酒”就不清楚了,可能是後來人們自己附會上的。
先說“一斗米十斤肉”史書中記載有這本事的有兩位,他們都是武將出身。分別是廉頗和張興。
廉頗是戰國末期的趙國明將,《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有記錄說:趙王派使者看看廉頗還能不能啟用,廉頗為了顯示自己還很年輕就吃了一斗米,十斤肉,披掛上了戰馬。在和使者的聊天的過程中,總共上了三次大號,真正的能吃能拉。所以使者向趙王彙報說廉頗老矣,尚善飯。
張興是唐朝的大將,《新唐書》中記載說他一頓飯可以吃一斗米,十斤肉,善用陌刀,756年史思明的叛軍攻打饒陽因寡不敵眾被捕鋸解。
再說古代一斤和現在我們的認識是不一樣的,一斤大約就是現在半斤,一斗米的量大約有現在三斤重。這樣就可以理解為一頓飯吃三斤米,五斤肉,這種事情在武將身上還是有可能出現的,畢竟力氣大吃的多,一般人就不要想了。
最後說一斛酒,一斛是多少呢?其實就是一石。《夢溪筆談》中記錄說一石重92.5斤,按照古時一斤等於現在半斤算取整就是46斤。就是喝水也沒人能喝下去這麼多。所以這個就是誇張了,或許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勇猛豪爽而說的酒話罷了。
各位看官的關注就是我最大的動力,謝謝支持。
一門土炮
我西安的,我身邊有個目前我見過的最能吃的人。一頓飯如果只吃饅頭,一般要25個。早餐吃肉夾饃10個還要一碗丸子湯。午飯羊肉泡饃15個餅,一般過三個餅,泡饃師傅已經不好燴了,他只能點機器掰的饃。吃餃子沒吃飽過,家裡沒法包!我上高中那年,家裡搬家,讓他幫忙。搬完我爸帶這幾個人去吃烤鴨,總共5個人吃七隻烤鴨,他一個人包了5只!開始我們周圍都認為他肯定是有什麼內分泌的病,最後去四醫大查了一切正常!當年我爸單位年底分大米,一人一袋200斤那種麻包的,他左右手各一包提起就走,身高一米九幾,真是沒白吃!兩千年那會和我爸單位的人去寶雞蔡家坡辦公事,路上有碰瓷搶錢的,他下車直接抓住一個脖領子一下扔旁邊路基溝裡了,旁邊三個人嚇得跑的比兔子快!這位老叔現在也六十多歲了,泡饃一頓仍能吃十個餅!這放到古代絕對是個英雄。
暗黑頭一條
這個問題是這樣問的哈:
古人吃飯動不動「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他們是怎麼做到的?不會撐不會醉嗎?
一個一個說。
古人為何能吃一斗米?
你說的這個古人,是特定指的廉頗,不是說別人。廉頗從小飯量就大如牛,他吃一斗米很奇怪嗎?最近有個視頻很火,是一個年輕女孩上節目,她的飯量是常人的十倍。家裡都被她吃窮了,她去相親,與相親對象見面,本來這個飯店兩人的正常消費就一百多,結果那男子很紳士,她自己又想吃,就放開膽子吃,結果一結賬,花了一千多。廉頗一頓飯吃一斗米,不奇怪。在演義小說中,薛仁貴也是一頓飯吃一斗。
漢朝及以前,一斗是多少?
是現在的兩斤。
正常人一頓飯吃多少米?
五兩。
也就是說,單論米飯,不算菜餚,廉頗即便是老了,一頓也能吃常人四倍的量。古代的普通人,飯量與當今並無太大不同,只是菜餚很少,米飯也是三兩到半斤。
古人為何能吃十斤肉?
你按照現代的斤兩換算,十斤肉當然很多很重。但是你得按漢代及漢代以前的計量單位算,廉頗是戰國末期趙國名將,顯然就是漢以前的人士。那時候的一斤是現在的250g,這個重量定製的金餅、馬蹄金,都叫做“一金”,剛好也是250g。
十斤肉,按照重量算,是現在的2.5千克,也就是現在的5斤。
普通人吃肉,吃火鍋、燒烤,做多也就吃個一兩斤。人家廉頗是能吃,到老了,一頓飯能吃一斗米,就著十斤肉。相當於這老頭,一頓飯吃四大碗米飯,三大摞肉塊。那麼,古代的普通人能吃多少肉呢?
答案是,一般吃不上。能吃上的,也就是幾兩到兩三斤不等。
古人為何能喝一斛酒?
說自己喝一斛酒的這傢伙是劉伶,眾所周知的海量酒鬼,也不是普通人。劉伶說自己一飲一斛,應不是吹牛。古的一百升,等於一斛,那時代的一升,等於現在的200ml,也就是一斛為現在的兩萬毫升。一瓶啤酒600ml,酒鬼劉伶蹲在酒缸裡,說他一口氣能喝一斛,也就是相當於現在有個海量的人,說自己一回能喝30瓶。(古代酒度數雖然低,但只是與白酒相比,比啤酒是要高)
這很恐怖麼?
對普通人來說,是有點恐怖。但對劉伶來說,可能真的沒有問題。宋代有個叫張齊賢的,人家是宰相,以能吃能喝垂名青史,一頓飯能吃一桌。有人為了看他到底有多能喝,抬了一大桶酒讓他喝,人家喝完以後,他們就看張齊賢的肚子,結果並沒發現有多大變化。可是那個桶是和張齊賢的腰一般粗的,中途他還沒上廁所。
你說為啥?
但是,這依然是特例。你不能因為有些人,一個人一次能喝一兩箱子酒,就說“現在人為什麼都能喝一兩箱?”所謂“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前兩個是廉頗幹出來的,後者是劉伶幹出來的,都不是普通人。古人還三碗不過崗呢,饑荒過後還吃二兩米就撐死呢,拎出特例當常態,然後一陣感慨,不是傻是什麼?
豆子人民藝術家
看了幾個答案感覺有點扯。提問者所謂的古人也有很大出入,因為從夏商周至元明清都屬於古代。如果唐宋以後說受到影視作品和文學作品影響的話,那是有點扯了。那以後的度量衡有了很大改變,一諾覺得如果古人真的說這種話,也是用的漢代計量方式。我們先說酒,漢代計量方式是,一斛等於二斗,大概是27市斤。一市斤摺合今天大概320多克,一斛大概摺合今天的斤稱大概8.5公斤,那時候酒的度數偏低,也就是相當於今天的12瓶啤酒左右的量,估計今天能喝下12瓶啤酒的人大有人在。
再說米一斗米也就是13.5斤。摺合今天大概是4300多克。八斤多的米而已。普通上班族大概需要三四兩至半斤左右的量。咱們也不說能否吃下,這個量大概就是如此。
再說肉也是如此,10斤今天的3200克左右。六斤多肉。一個大肘子就有五斤去了骨頭,也就是兩個比較小的肘子了。
一諾曾經親見兩個能吃的人。一個老頭他家祖上屬於清代的鎮邊王爺,在今天的河北承德境內,在一諾十多歲時老頭六十多歲,那時候吃玉米餅,能吃一鍋圈,加上海碗三碗玉米麵粥,一盆菜。如果這個概念有些網友不懂的話一諾給大家做個參照。那個餅比現在的蚊香盒小一圈,也那麼厚,一圈大概十五六個左右。海碗就是我們去飯店盛湯的盆大小,一盆菜的量,大概是飯店東北砂鍋的四五個那麼多吧。老頭功夫很好。也人高馬大的。
還見過一個算是和我本人比較熟悉,那是我見過最能喝酒的人。他平時飯量酒量就大,有一次我們吃飯,我們每個人兩個肉餅,(參照物蚊香盒那麼大,比那個薄一般),他四個還需要一大碗麵,三瓶啤酒。我們吃完了他還在吃,問他還能不能喝,他說再來兩箱也沒事,我們誰都不信,打賭喝酒,搬來兩箱特意為他點了倆菜,他把酒倒在盆裡,捧著盆喝,不帶吹牛的,沒用半小時,兩箱幹掉,(一箱12瓶)沒喝完我們就傻眼了。但是那人也真的特有勁,兩百斤的東西不需要幫忙自己扛起來就走。
一諾一直相信古代打仗吃幾斤米十斤肉很正常。當時條件艱苦,打仗體力又大,很可能吃飽一次兩天吃不上飯。個人覺得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