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這3種婚姻狀況屬於「無效」,不被法律允許,你千萬別這麼幹

村民這3種婚姻狀況屬於“無效”,不被法律允許,你千萬別這麼幹

結婚是咱們每個人的人生大事,誰也不想自己在婚姻這件事上出差頭,咱農村對結婚總是有老一套的做派,現在不是以前了,孩子結婚怎麼弄都要聽父母,國家對於婚姻也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是簡單的辦酒就行了,還要通過身份審核、領證呢,農村這3種婚姻方式是無效的,法律是不會保護你的。

村民這3種婚姻狀況屬於“無效”,不被法律允許,你千萬別這麼幹

一、不領證,搭夥過

有的村裡人不知道是咋想的,倆人在一起過日子卻不領證,既然都想好要一同生活的,何必不把手續都辦了呢,這樣以後有孩子也好上戶口,要不這孩子就是黑戶;我們若是遇到不想和我們領證的人趁早分手,他們有可能就是玩弄感情,不想和你走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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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成年結婚

農村的孩子都成家的早,有的甚至沒成年就結婚了,這種情況根本就不能領證,未成年的人本來心性就沒成熟,輕易做決定結婚未免太兒戲了,有的人甚至連孩子都有了,自己還沒長大,根本當不了父母,作家長的一定得各方面都告訴好,即便是結婚也得到年齡,領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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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沒辦離婚手續,又找人的

有的農戶成家之後覺得兩人不合適,就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了,還在外面另找人過起了日子,你這麼做不合規矩,耽誤的是兩個人,不辦離婚手續,你還是有配偶的,更不能再婚,否則就是重婚,那你讓另一個和你一起過的咋辦,她合法嗎?

村民這3種婚姻狀況屬於“無效”,不被法律允許,你千萬別這麼幹

結婚與離婚不是像咱農戶想的那麼簡單的,不是你說過不過的事,是要經過民政部門的手續辦理的,否則你的婚姻就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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