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8歲,一個11歲 倆男孩半夜從超市偷走7部手機

7月3日14時許,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民警,接到樓觀新鎮一家超市店主坤師傅的報警,稱店裡的手機等物品丟失,涉案金額達1.2萬餘元。接報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查,並向店主瞭解情況。經坤師傅清點,其超市在頭天晚上共丟失手機7部,充電寶1個,耳機3副,充電器2個。

一个8岁,一个11岁 俩男孩半夜从超市偷走7部手机

民警固定了嫌疑人視頻證據後,組織店主及周邊群眾進行辨認,鎖定嫌疑人為家住樓觀鎮,今年11歲的男孩李某及同村的8歲男孩蔡某。民警立即趕赴兩人家中瞭解情況。“玩遊戲呢,我們要玩遊戲……”在兩名男孩監護人的詢問下,小李和小蔡承認了7月2日晚上翻入超市實施盜竊的行為。隨後,兩人將盜得的手機等物品從家中取出,交給民警。

7月3日,民警將被盜物品全部返還給超市店主。因兩名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經過民警現場批評教育後,責令其監護人帶回,加強日常監管和教育。

警方在此呼籲廣大家長,要加強對自己孩子的管教,多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多注意他們的日常動向、結交的朋友和一些反常行為,對其錯誤行為和錯誤思想,要及時批評指正,防止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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