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跟我說殺人狂魔李逵是英雄,我跟誰急

誰跟我說殺人狂魔李逵是英雄,我跟誰急

謝浮名

誰跟我說殺人狂魔李逵是英雄,我跟誰急

梁山泊的黑旋風李逵,一直是被當做英雄來謳歌的。我們看影視劇,翻連環畫,出現的李逵形象,都高大上極了。確實,在他身上,有一些人所難及的優點。比如對宋江的忠,到了死心塌地的程度,以至於人前表白:“我夢裡也不敢罵他(宋江),他要殺我時,便由他殺了吧。”

然而,李逵更是嗜血成性的殺人狂魔,他殺人,不要理由,不要藉口,只要自己快活。 他活活地零刀碎剮了黃文炳後,稱“吃我割得快活”。黃文炳被凌遲,還可以說罪有應得,可是,扈太公一家,也被他沒來由地血洗。事後,他知道了扈家莊和梁山泊結盟一事,所屠殺的對象屬於梁山事業的新鮮血液,也沒絲毫罪惡感,反而連連大呼:“吃我殺得快活”。殺人不是為了復仇,不是為了兩軍對壘,而竟僅僅是為了快活!

這一性格的形成,源於他本來就是人間最暗黑的地方——監獄滋生的心理極其扭曲的流氓,不,稱他流氓,是抬舉了他,他不過是社會最底層的最兇殘的痞棍!

李逵本來是沂州人,因為打死了人,亡命江湖。這樣一個亡命之徒,兇橫程度,只要參照早幾年的殺人惡魔張君的事蹟,就可以瞭解個八九不離十。朋友們,哪怕你膽大包天,碰到張君,你也會豎起毛孔吧?

也算老天瞎眼,流落江湖的李逵,竟然遇到朝廷大赦,撿回了一條命,還做了江州大牢裡的獄卒,也就是牢子。在封建時代,由於環境的薰染,看管牢房的牢子,註定了蠻橫霸道,什麼欺詐無賴手段使不出來,哪能有什麼好貨色!

宋江初到江州,與戴宗在酒樓吃酒,就碰上了李逵正向人借銀兩。說是借,其實是強行索取,人家不給,他便揮拳相向。後來宋江給了他10兩銀子,他便巴巴地跑去賭錢,沒料到輸個乾乾淨淨,就在賭桌上搶錢。你看,這不是無賴行徑,卻又是什麼?去潯陽江琵琶亭酒館喝酒,酒保說店裡只賣羊肉,沒有牛肉。李逵老大不高興,將吃剩的魚湯迎面潑向酒保,淋得酒保一身,酒保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發作。宋江要喝鮮魚湯,李逵自告奮勇去買魚。他來到江邊,時辰還早,漁市還沒開張,他不問情由,跳上船去捉魚,又不會捉,反而把魚都放歸了江裡。漁民阻止,李逵便毆打漁民。漁行主人張順趕來查看,一言不合,李逵又將張順痛打了一頓。如此凶神惡煞,強橫霸道、欺凌弱小,算什麼英雄?

後 來,宋江、戴宗被押赴刑場殺頭。行刑時,李逵第一個跳出來揮斧砍去,逢人便殺。圍觀的吃瓜群眾,不少也成了他的斧頭下的亡靈。

雖然,李逵殺了不少惡人,但是,有多少無辜的生命,包括手無寸鐵的婦女兒童,死在他斧頭之下,誰統計得出來?

說一個小故事,出自《水滸傳》73回。

李逵與燕青夜宿四柳村,碰上莊主狄太公的女兒與人通姦,便一斧頭劈了。更為殘忍的是,把人家的屍體,剁作10多段,還強迫悲痛欲絕的狄太公收拾酒食相待。

這樣一個人,千百年來,竟然被當做英雄謳歌,我們中華民族,心理肯定是出了問題的。

仔細琢磨,這問題就是,服從強者,崇拜惡人,與之相對的,是對好人則肆無忌憚地凌辱。

有一句俗話:寧肯得罪君子,不肯得罪小人。為什麼?因為君子——也就是好人,不會和他計較,得罪了就得罪了,於己無損。於是,先是得罪,後是欺凌,坐在人家脖子上拉屎拉尿,還要大呼痛快!可是,一旦碰上小人——包括李逵式的流氓痞棍,就遠遠避開,生怕惹禍上身。即使是這小人正在作惡,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有甚者,還把這種痞棍流氓捧上英雄的寶座,自己奴顏婢膝,團團地跪拜於下,無恥地高呼萬歲萬歲萬萬歲。

劉邦殘忍,項羽要烹煮他的父親,他說:你烹吧烹吧,別忘了分一碗肉湯給我喝。因此他成了我們中華民族的英雄,到現在還有人厚顏無恥地唱什麼《大風歌》。

歷史上最著名的惡魔張獻忠就更不用說了。

這個殺人狂魔,滅絕人性,將整個四川人口,屠戮殆盡。具體的屠殺方法,史書多有記載。比如,遇上孕婦,剖開肚子查驗是男是女;對尚在襁褓的嬰幼兒,則拋擲空中,用刀尖挑接,鑑賞兒童臨死時的哀嚎痙攣為樂;對稍大一些的兒童或少年,則數百人一群,用柴薪點火圍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殺,看被凌辱的少兒呼號亂走以助興致。

最令人髮指的是對付稍有反抗或語言不滿的人,是用刀把人家背部皮膚從脊溝分剝,揭至兩肩,反披於肩頭上,趕到郊外,有負痛月餘而氣絕者。如行刑者使人犯當時氣絕,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剝皮。

可是,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不是有一段時間,也稱張獻忠為起義領袖,是有“偉大的革命精神的民族英雄”麼?

一個沒出息的民族,有種種可恨處,但最可恨的是匍匐強權,謳歌殘暴。

因此,我詛咒那些怯懦的謳歌者。誰跟我說李逵是英雄,我跟誰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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