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2018最新物業管理條例 那些與你息息相關的事!

武漢:2018最新物業管理條例那些與你息息相關的事!為百姓營造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武漢住建廳、物價局聯合印發《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武漢:2018最新物業管理條例 那些與你息息相關的事!

武漢:2018最新物業管理條例那些與你息息相關的事!為百姓營造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武漢住建廳、物價局聯合印發《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屆時業主所關心的問題將會的得到解答,解決物業與業主間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1、物業收費統一規範

4月起,我省物業收費將有統一規範。即,住宅前期物業的收費按政府規定標準執行。其他物業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但物業公司不能單方面調整收費標準,必須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須經多數業主同意。

2、有車庫的業主不必再繳停車費

對於已經買了或租了車庫(位)的業主,物業公司不得再額外收取停車費。臨時停車不超過30分鐘的車輛,為業主提供搬家(配送貨物)服務車輛,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快)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輛等。進小區可以免繳停車費

3、物業不得收取裝修管理費

針對房屋裝修收費問題,《辦法》要求,物業公司不得隨意收取房屋裝修保證金,要先出臺管理辦法對保證金標準、退還時間和相關責任等事項進行具體規定。房屋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業主可委託物業公司有償清運,但裝修管理費、電梯運料費等,一律不得收取;為業主提供裝修、安裝、維修等臨時性服務的外來人員、車輛,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不得以停水、停電催繳物業費

催促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不得以停水、停電相要挾。省物價局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物業公司代收水、電、氣、暖等費用或提供無償服務。物業公司接受委託代收的項目,不得向業主再收手續費。《辦法》規定,業主應按合同約定繳納物業費,未按約定交納的,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公司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不得以業主拖欠物業費等理由,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質量,中斷或者以限時限量等方式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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