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首次巡察「回頭看」突出「四查三看」

近日,十二屆湘潭市委第六輪巡察派出的4個巡察組已經完成入駐工作。與以往不同,本輪巡察是湘潭首次啟動巡察“回頭看”,分別對被巡察過的的市人社局、市林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城發集團、昭山示範區、市商務局、市食藥監局、地產集團等9家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並對上一輪被巡察的市政府辦、市質監局、市編辦、交發集團、市國資委、市公積金中心、市統計局等7家單位開展巡察整改督查,時間為期一個月左右。進駐期間,市委巡察組將認真貫徹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視工作規劃》,對照“六個圍繞、一個加強”要求,著力在“四查三看”下功夫,精準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明確任務,重在“四查”:一查巡察整改組織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組織領導是否堅強有力,部署安排是否嚴密科學。二查巡察整改方案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巡察整改舉措是否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看各項整改措施是否落地,取得了哪些實際效果。三查問題線索和移交事項辦理情況。四查建章立制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堅持舉一反三,對巡察發現問題綜合治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規範完善權力運行與監督機制,做到解決問題與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相結合。

巡出實效,突出“三看”:一是看問題是否見底。對沒有發現的問題“再發現”,對尚未深入瞭解的問題“再瞭解”,確保問題見底。二是看整改是否到位。嚴格對照巡察報告、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臺賬,全面盤點、逐項檢查,既看整改成效,更看整改中存在的問題。三是責任是否落實。重點看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的情況,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是否把反饋意見作為一面“鏡子”,把自己擺進去,不迴避、不推脫、不遮掩;是否“對症下藥”制定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推動巡察反饋問題得到解決。(潘夏子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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