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台州144人駕照沒有捂熱就「飛」走了!

2018-07-06 16:3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楊斌

实习期,台州144人驾照没有捂热就“飞”走了!

闖科一,過科二,斬科三,破科四,一路過關斬將之後,終於拿到了駕駛證,好不容易剛拿到駕照,有些人卻不知道去珍惜,結果還沒捂熱,就被註銷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駕駛證考取三個月

因酒駕,未捂熱就被註銷

7月1日22時41分,河南籍李某梁喝酒後駕駛浙JB68H5小型轎車在溫嶺橫東線16KM+100M被溫嶺交警大隊箬橫中隊查獲,經檢測,酒精呼氣結果為6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當張警官打開李某梁駕駛證查看時,發現李某梁初次領證日期為2018年4月8日,至今還不到三個月,是一名還在實習期的駕駛人。

也就是說,李某梁因為酒駕,要被註銷駕照,聽到這個消息,他顯得十分懊惱,好不容易完成的駕考之路,現在又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

實習期臨近尾聲

卻因多次違法,扣滿12分

在溫嶺上班的四川籍楊某雨,2017年5月12日在臺州考取了準駕車型C1的駕照,後陸續因交通違法,駕駛證被扣了9分,今年2月20日下午15時06分,他駕駛浙J07**K小型轎車途經溫嶺太龍一級公路—5公里800米處時,實施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又被溫嶺交警現場查處。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對楊某雨作出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這樣楊某雨的駕駛證分數累記達15分,加上他的駕駛證還在實習期,結果被交警部門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酒駕、準駕車型不符、未攜帶駕駛證

實習期內,一次性被扣了25分

河南籍楊某去年07月31日考取了準駕車型C1的駕照,今年3月6日,在家裡吃飯的時候喝了半瓶啤酒的他,駕駛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途經路橋區螺洋街道靈山西街吉利汽車城前路段處,被市交警局直屬三大隊三中隊查獲,

經呼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為4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針對這一情,現場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楊某稱駕駛證沒有帶,後通過信息查詢,發現楊某駕駛的車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

事後,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楊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隨身攜帶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車輛三項違法行為,除了作出相應的罰款外,駕駛證分數累記共25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第七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據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統計,今年以來臺州已有144名實習期駕駛人因記滿12分被註銷實習期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主要原因是由於駕駛人在實習期酒駕、超速、準駕車型不符、肇事逃逸、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造成的。

用盡洪荒之力考到駕照,還沒捂熱就被註銷。這句話可以說是許多實習期駕駛人的真實寫照。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各位新手司機,處罰不是目的,讓每個人出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根本,考“本”不容易,望大家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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