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方面稱將對普吉島海難中喪生的遊客每人賠償300,000泰銖,這個賠償合理嗎?

耕介

30萬泰銖按照當前的匯率計算摺合人民幣只有區區6萬元,如果說這個金額是對本次沉船事故中每位遇難者的所有補償在我看來明顯是不合理的!

把6萬元和一條人命之間畫上等號,否非中國人的命在泰國眼裡真的如此輕賤嗎?

事實上,泰國政府即將給予每位遇難者的這30萬泰銖根本不是什麼賠償,而是政府撫卹。

根據媒體的報道,就在今天泰方的旅遊和體育部部長威拉薩表示,翻船事故遇難者家屬將獲得泰國政府30萬泰銖撫卹,而每位受傷者將會獲得不超過50萬泰銖的醫療報銷。

此外,威拉薩部長還表示涉事船隻鳳凰號所在公司已購買遊客意外險,遇難者家屬將從保險公司獲得100萬泰銖的保險賠償,傷者獲得50萬泰銖的賠償。

100萬泰銖的賠償金摺合人民幣大概是20萬元,這筆賠償金加上泰國政府方面提供的6萬元人民幣的撫卹金,每位遇難者家屬實際上可以得到的最終賠償數字是26萬元人民幣。而每位上傷者可以在獲得醫藥費報銷的基礎上(醫藥費報銷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額外獲得1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對比國內類似的意外事故賠償標準,泰方目前給出的賠償方案並不高,甚至可以說是相對較低的。

我記得當年馬航MH370事故發生後,當時馬航給出的賠償方案是每位乘客家屬可獲得15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當然,空難由於其特殊性與此次發生的海難不盡相同,其賠償過程中參照的法律法規或者國際公約亦不盡相同。

如果說遇難者家屬對該賠償方案尚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己方的合法權益。

今天下午,媒體最新的報道顯示此次發生在普吉島海域的翻船事故的遇難者人數已經上升到40人,並且這些遇難者都是中國遊客。儘管我們都希望那些在事故中失蹤的遊客能夠平安歸來,可就目前的情況看來,他們的命運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我真誠希望泰方能夠加大搜救力度,盡力挽回更多的生命。如果說命沒了,我想即便賠償再多的錢也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通城丹妹

300000泰銖,相當於人民幣6萬左右,對於一條人命來說確實太少了,不過人命是不能拿金錢來衡量的,再多的金錢都不能換回生命。



造成此次海難的主要原因是天氣狀況導致,此前氣象部門發佈了當地天氣狀況,而兩艘遇難船出海,造成了側翻,而這兩艘遇難船上乘員多為中國遊客,而這些遊客多數來自廣州、河南、江蘇等城市,他們都是個人通過飛豬、懶貓等在線旅遊平臺購買的旅遊產品,應該說這些平臺對於此次遇難者進行一定的賠償,其次就是當地遊船公司,是否在事發前接收到天氣狀況,有沒有采取措施,遊船公司、當地旅遊公司都應該賠償。


至於說旅遊、體育部公佈的數據,我想這只是一個初步的說法,具體賠償事宜還得對於全部落水人員進行搜救完畢,對於遇難和受傷者進行詳細的統計後再協商賠償事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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