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總河長和省級河長湖長名單 省委書記、省長劉奇擔任總河長 省委副書記李炳軍擔任贛江河長

7月6日,記者從省河長辦瞭解到,我省最新公佈了總河長和省級河長、湖長名單。其中,省委書記、省長劉奇擔任總河長,省委副書記李炳軍擔任贛江河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馮桃蓮擔任撫河河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虹擔任信江河長,省委常委、副省長劉強擔任饒河河長,省政協副主席劉衛平擔任修河河長,省政協副主席陳俊卿擔任長江江西段河長兼彭澤縣太泊湖湖長,副省長鬍強擔任鄱陽湖湖長。

據瞭解,2015年底,我省率先在全省全境實施河長制。早在2016年,我省就全面建立了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河長制組織體系。截至2017年10月,全省7大江河(湖泊)、114條市級河段(湖泊)、1454條縣級河段(湖泊)、10149條鄉級河段(湖泊)明確了河長,共設立市級河長90人、縣級河長834人、鄉級河長3824人、村級河長15029人,配備河湖管護、保潔人員7.14萬人。

今年5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工作方案》,明確我省在湖泊實施湖長制,並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湖長制組織體系。省市縣鄉四級設立總湖長、副總湖長,由總河長、副總河長兼任。跨行政區域的湖泊原則上由上一級領導擔任湖長。其中,跨設區市的湖泊由其所在流域的省級河長擔任省湖長。(記者石鵬、實習生張利庭、魏籠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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