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年咯!家少融合创“柳州模式”,温情司法弘和睦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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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家事审判改革二周年成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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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人们看来,处理家事纠纷向来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但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家少中心)在践行家事审判改革司法实践中,却打破了以往坐堂审案的传统方式,大胆探索、推陈出新,在现有法律构架之下探索出了一套家事审判“柳州模式”,开创了一个“清官善断家务事”的全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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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6月1日起在全国100个左右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根据广西区高院和柳州市中院的部署,具体承接和落实柳州市家事审判试点改革任务,于2016年6月1日挂牌成立了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并按照广西区高院批复文件,集中管辖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四个城区人民法院(不含人民法庭)的一审家事审判案件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期两年的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在柳州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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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区高院专委何艳斌、柳北区委书记周思泉在揭牌仪式上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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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家少中心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共3724件(不含人保令、特别程序),结案3110件,结案率83.51%,调解1439件,撤诉445件,调撤率60.58%;受理特别程序案件169件,结案135件;审办结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63件;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177件245人,审结172件233人,结案率97.18%。家事审判试点改革在审判质效上取得阶段性成效,取得社会各方面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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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柳州中院院长文秋德参观调研)

家少中心的改革成绩还获得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柳州市妇女联合会的高度赞扬,分别于2015、2016年度两次荣获柳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于2017年度荣获柳州市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此外,由市中院、柳北法院、家少中心共同合作的论文《关于完善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的调研——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为研究对象》还荣获了2018年度“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改革方向及路径研讨会”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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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林金文到家少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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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在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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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柳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欧顺红在柳州市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动调处中心揭牌仪式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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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陈海波、区高院审委会专委何艳斌、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区民政厅副巡视员苏耀南等领导带调研组到家少中心调研考察)

践行改革新理念,家事法院具雏形

家少中心48名干警,9个专业审判团队,坚定“专业+集中+联动”的家少审判改革理念,在原郊区法院的旧址上,构建了家少案件“立、审、调、执”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家少审判工作机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了全国首家“家事法院”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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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广西区高院党组书记黄克、广西区妇联主席王革冰考察指导家少中心各审判、功能区域,为家少改革提供宝贵意见)

改革期间,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与关心,广西区高院、柳州市中院、柳北区党委、政府等上级部门领导,多次前往家少中心视察指导各项审判改革工作,特别是柳北区政府对家事审判改革追加前期经费预算近600万元的大力支持,从业务指导到物质和经费全力保障,坚定了家少中心坚持走柳州“特色”家事少审模式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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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率队到家少中心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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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爱武到家少中心调研家事少年审判工作)

在2016年“全区法院家事试点改革现场会”、2017年“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上,最高法杜万华专委、区高院何艳斌专委对柳州走家少融合的审判改革“柳州模式”予以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及法院同行慕名前来参观调研,家少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待来访单位130批次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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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人民法院六 · 一法治嘉年华)

内外兼修“和”字诀,修复情感见“疗”效

如何在家事案件中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弥合亲情,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及时消除未成年被告人抵触情绪,需要法院在加强心理干预外部环境要求上,法官在理念转变和审判新举措运用中,双管齐下,内外兼修共同练好“和”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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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部环境改建上,家少中心的审判场所布置与以往传统法庭有着“天壤之别”。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是温馨和谐的客厅式布置,少年法庭是平易近人的圆桌式审判,以及活泼童趣的儿童观察室、甜美温柔的惜缘工作室等,与审判需要配套建设的功能室。如此对传统法庭大刀阔斧的“颠覆”性改造,其目的是使家事纠纷当事人舒缓身心,便于沟通化解矛盾;也尽可能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上的紧张恐惧和抵触情绪,及早认罪伏法,重回正途。同时,家少中心以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风、家教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增加、更新了“弘中华美德,倡良好家风”为主题的走廊文化和大厅内容,强化了潜移默化家事纠纷双方消除对立情绪,未成年被告人及早服法的氛围营造。这也是在家事少年案件中加强心理干预的外部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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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法院院长覃舸在法治示范基地揭牌仪式上向同学们赠送“法治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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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起经二审终审判决的生母与继母“夺”子案件为例,案件的公正判决,让儿童观察室和惜缘工作室的功能效应全面体现。2016年7月14日,生母方某因与继母凡某发生孩子抚养权纠纷诉至家少中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孩子交由生母方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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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少中心受理本案后,并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以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充分分析两位母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真实原因,并通过儿童观察室观察、惜缘工作室心理辅导、合议庭评议等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专业方式审理此案,依法作出孩子由凡某携带抚养的判决。方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

本案的特殊案情以及审理方式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组的关注,该台记者全程采访和记录了本次案件的审理、调解、观察、家访、心理评估等过程,并制作了长达四十分钟的专题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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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帮助卧床老人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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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和适用全新家事审判举措中,家事审判坚持调解贯穿诉讼始终,大力适用离婚案件“冷静期”、心理干预机制、前置诉前调解为强制程序、强制介入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制度、强化法官职权探知力度、构建反家暴机制等六项举措。

2016年5月27日,柳北法院发出首例“人身保护令”,成为保护弱势妇女的盾牌。7月4日,家事少审中心对一起家暴案件作出裁定,中止被申请人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这是家事少审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的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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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向施暴方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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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少中心为让理论与审判实践更好融合,与多家高校合作,创新创建离婚子女成长档案、婚姻家庭考试卷、离婚证明书、冷静期回访表、诉前子女抚养裁判要素审查表等七项措施。家少中心用优异的审判质效,向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司法实践意义,向全市人民递交了一份“善断家事化纠纷”的满意答卷。

不久前,家少中心当庭宣判的广西首例指定福利院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案件,是家事审判改革司法实践中的有效尝试和有益探索,充分弘扬了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中华传统美德。在6月29日,家少中心当庭宣判被监护人张大爷经司法鉴定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指定柳州市社会福利院作为监护人,让这位51岁的残疾老人终于有了新“家”。本案中,法院、公安机关、社区等多部门联动协作,为帮助老人找寻合法顺位监护人多次开展走访、排查工作,在仍找寻无果的情况下,为依法落实和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确认的法律事实,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在法律适用上有所突破,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有效尝试和有益探索,让本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本案在现有法律制度下进行的大胆有益尝试,获得了国家级、区级、市级的关注,纷纷刊登报道,其中柳州市广播电视台全程采访和记录了本次案件的审理、调查、走访等过程,并制作了专题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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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在柳州市社会福利院调查取证)

用心帮教少年犯,法治育苗助成长

以青少年群体为对象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家少中心的另一块核心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惩戒+挽救+预防”的理念,寓教于审,开展和创新多部门联动,尽心尽责帮教少年犯重回家庭、重回学校、回归社会、回归正途, 2018年,被柳州市团市委授予柳州市“青少年维权岗”。具体做法:一是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专门审判团队审理的格局,在继续落实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制度,以及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品行证据程序由原先的审理阶段进行转变前置于侦查、起诉阶段,让法官审案之时有品行方面的参考,以利于全面、客观的做出评判;二是汲取外地法院先进经验,创建帮教《未成年人犯罪成长档案》,严格做到“一案一台账,一访一记录”的同时,结合审判实际,分析总结不同个案少年犯的犯罪心理特征,有区别、有针对开展少年犯帮教回访工作;三是创新整合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如:模拟法庭、法治游园等特色普法模式,并且于今年3月在家少中心启用了柳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该基地注重体验式、实践性教学的高科技智能型“寓教于乐”普法形式,获得了全市各中小学校师生的欢迎与好评。目前,家少中心共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60多次,接受教育学生5000多人。家少中心也因出色的青少年普法工作,在2017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家少中心作为全国惟一一家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线的基层法院,直播了一场由法院指导同学们自排自演的“模拟法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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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审法官对少年犯进行帮教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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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家少中心少审法官对三名犯盗窃罪少年的成功帮教,帮助他们争取到了重返校园的机会。2015年,未成年被告人小欧、小东、小明三名某中学在校学生,因迷恋上网花光了零花钱,于是对停在校外人行道上同校同学的电动车动起了歪心思。三人谋划盗窃方式后,最终成功将同校同学小丽的电动车盗取并进行了销赃。案发后,三名少年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自首到案。

家少中心受理本案后,经审理依法判处三名少年盗窃罪成立,并按三人犯罪情节轻重判处了数额不等的罚金。宣判后,少审法官联合柳州市心理协会工作人员对三名少年犯进行了心理疏导,详细的分析了他们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并针对三人的情况制订了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三人经过心理疏导,各自写下了悔罪感悟。随后,少审法官亲自前往三名少年原就读学校与院方沟通返校复读事宜。法官经与院方的沟通,以及三名少年向院方作出的真挚道歉和诚恳保证后,院方最终做出了暂将三人留校察看,后依各自表现情况再做去留的决定。这件成功帮教的案例,虽只是众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普通一例,但是法官在帮教上的努力,却让这三名少年能够从内心中服法认罪,既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也坚定了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使“寓教于审”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司法效应获得了进一步放大。

开创解纷新格局,充实调解新力量

家少中心积极与家事审判改革思路对接,在总结原有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打破了家事纠纷由法院“一家干”的传统格局,相继引入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律协律师咨询服务岗等多个职能部门进驻家少中心,成立了柳州市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动调处中心,在全市范围确立家事审判“三员制度”,开创了“司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遭受家暴有公安、庇护求助有民政”的柳州市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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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撮合当事人重修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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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化解工作上,法官实行每日值班制度,并根据案件情况分流给家事调解委员会、婚姻调解委员会、律师咨询岗等调解机构开展相应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目前,诉前调解家事案件3008件,其中有10%的案件调解成功。而于今年4月份开始,交由婚调委开展的离婚案件无诉纠纷化解工作,共调解案件36件,其中4件调解成功,3件和好撤诉,诉前调解成果初现成效。

不久前,由市妇联惜缘工作室婚姻家庭咨询师组织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让我们看到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在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中的作用,很好的填补司法中情感疏导的匮缺空白。2018年5月,妻子罗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吴某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双方前往法院时,妻子看到了法院门口一侧的市妇联惜缘工作室,于是妻子决定先找妇联工作人员诉诉她这30多年婚姻的辛酸史。在市妇联惜缘工作室,婚姻家庭咨询师陈老师介入了二人的调解,经对二人婚姻情况的基本了解后,陈老师及时找出了夫妻双方之间丈夫爱喝酒发脾气,妻子乱骂女儿的矛盾焦点,经过耐心调解和心理引导,妻子当场表示放弃起诉,一段30多年的婚姻在市妇联婚姻家庭咨询师努力下被成功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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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缘工作室心理咨询师正在用沙盘游戏探知小朋友内心想法,为确定家事案件涉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提供参考)

智慧法院再升级,小程序整合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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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家事少年案件综合网——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综合网于2017年5月底上线以来,当事人利用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已经可以实现“网上预立案”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等功能。网站二期预计实现案件信息查询、诉前调解申请、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申请、家事调查申请、联动纠纷化解及法制教育基地预约参观等各项功能,同时这些功能将会统一集成至微信小程序中便捷实现。届时法院利用微信小程序,即可从相关职能部门处直接掌握案件当事人基本资料、常住地址、婚姻状况等一系列基本信息,切实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席效应,为强化法官职权干预力度提供有力支持。

家少融合有新招,联手涵养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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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帮助病危老人留下继承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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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少中心的涵养“家文化”活动于2017年7月份在市十五中启动后,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二者之间的融合,在法治宣传上找到了突破口。为纵深推进家少审判融合工作,家少中心决定以多样形式全面打响涵养“家文化”品牌活动。一是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常规牌”,按季度节日节点,通过法治进校园,或邀请院校师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方式,做好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工作;二是打响涵养正确家庭观念“惜缘牌”,通过法治进企业进社区的方式,为新婚夫妻、压力较大家庭,提升婚姻家庭自愈能力,涵养正确家庭观念;三是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实践牌”,加深与教育局、关工委和各院校等部门的合作,以基地作为平台和纽带,开展更多“寓教于乐”的模拟法庭、“法治小小解说员”等侧重青少年实践性法治教育活动,同时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学堂,以案为例,宣讲家庭关系对未成人成长的影响,倡导和谐、文明、幸福的家庭关系;四是打稳涵养“家文化”案例报道“典型牌”。继续加大法院的涵养“家文化”以案说法专栏报道力度,从“法官析法,树家风,倡美德”的角度,实实在在的帮助广大群众解答好“案子为什么这样判”、“这样的事怎么办”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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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少中心法官与同学们一起学法治庆“六一”)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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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薇、陈婕

校 对:莫妍

审 核:黄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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