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楊壽強

關於題主的問題,首先要回答的是,因為題主是非農村戶口,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明文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

村民資格

宅基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被繼承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在我國《繼承法》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三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

實踐中,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 分為下列情況:

  1. 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就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2. 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因此,題主作為非農村戶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後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


律師說

首先,這不是戶口在不在農村的問題,這個問題只能相關法律上給你準確回答。

一、房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宅基地不能繼承!



<>規定,農村合法建造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宅基地屬於土地,這裡一個概念你需要清楚,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者個人作為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的是本集體所有的土地。簡單說,就是指建造了房屋,住宅的農村用地,包括房屋的土地、建造過房屋但已經沒有遮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用地這三類。

所以,懂了吧?宅基地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屬於遺產。因此,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私人財產,是不能繼承的。


可是,問題來了,不能繼承那麼怎麼辦呢?根據我國<>的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其它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你戶口不在農村,你首先就不能擁有宅基地。但是,你可以繼承你父母的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在房子還在的情況下,房子就還是你家的,村裡也不會打這塊地的主意。你可以自己住或者賣給本村村民,只能是本村的。況且,在你自己居住期間,房子不能修繕和重建,你去審批,也不會給你批下來。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那麼嚴厲,你可以多和村裡溝通,根據本村具體的事實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理。


如果你要想回到農村集體戶口,可以查看相關規定。

(圖片來源網絡和自拍)

歡迎大家共同探討,互贊,互動。

文/三農也有美


三農也有美

宅基地是國家免費給農民建議房子的土地,城裡人是禁止買賣農民宅基地的,可能說宅基地專屬於農民,城裡人是無法染指的。

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那如果是戶口不在農村了,那可以肯定的說是無法繼承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的。因為宅基地只能在農民手裡,一旦你將戶口遷到了城市,那就不再是農民,是無法再享受到宅基地的任何權力的。

當然這裡有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宅基地無法繼承,那麼在上面建的房子那是不是也不屬於自己,是無法繼承了的呢?其實就算戶口不在農村了,根據繼承法,只要你是合法的繼承人,就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屋。而宅基地由於是屬於村集體的,並非屬於個人,所以宅基地無法繼承。

對於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宅基地沒人可以合法繼承,一般是會被村集體回收的,但是上面的房屋卻有人繼承,在實際操作中你還是可以繼續在農村住家裡老房子的,只不過不能修繕跟重建了,一旦老房倒了,村集體就會合理收回你家的宅基地了。

那麼如何才能繼承祖輩的宅基地呢?這就需要你重新將戶口遷回農村了,對於符合規定的可以將戶口重新遷回農村,一旦你成為了農民,你就有了享受宅基地,甚至是申請一塊宅基地的權利。真想繼承宅基地的話就要早日將戶口遷回農村。

當然如果不符合規定無法遷回了,那隻能繼承家裡的老宅了,到時是賣給村裡人還是自己住就需要你自己選擇了。


深山老農民

亂回答一通,實在不好意思,我回答一個

1,農村宅基地所使用的土地資源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所謂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就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既然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就是為村民提供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你是村民就有權使用這個建設用地,你不是村民就無權使用。而界定你是不是村民的法律依據,就是你的戶口是不是在這個村。所以,這個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

2,物權法規定,祖輩留下的遺產也是可以繼承的。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普查農村宅基地,確定建設土地上的全部建築。本世紀初,隨著土地確權結束,宅基地使用證更換成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定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宅基地使用權歸個人使用,基地上建築及設施設備歸屬個人所有,所以,宅院裡地上建築所有權歸屬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權卻需要條件才可以繼承,除非你本身是本村戶口,否則無法繼承這個使用權。

3,於是問題出來了,宅基地所有權肯定沒有什麼異議,宅基地的使用權卻由於在不在村裡的戶口有兩種情況,如果戶口在村裡,那繼承無可異議,但是戶口不在村裡了,那就無法繼承土地使用權,而只能繼承地面建築。

所以,宅基地所有權本身就是偽命題,宅基地使用權無法繼承,因此當繼承者不是本村村民時,繼承院子以後你無權在院子裡的做任何建設,地上建築可以拆遷但不能建設,直到僅僅留下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慕容曉春

對於祖祖輩輩生活在農村的人來說,農村就是我們的根,那裡有我們的爹孃,不管我們的枝條發展到世界的那個角落,家鄉的哪疙瘩永遠是我們魂牽夢繞的地方。尤其是對於那些戶口轉出農村,嚴格來說已經不是村裡人的遊子來說,老屋的一磚一瓦、一草一木寄託著一份對先人的思念,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祖先留給我們的東西能夠完整的保留下來,當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人因為利益關係而對農村土地覬覦已久。按照我們國家相關規定,戶口遷出本地的人,是沒有權利繼承宅基地的,對於父輩的房屋我們是有權利繼承的,但是房屋是不允許重建的,因為房屋自然損壞後,村裡是要收回宅基地而分配給村裡其它農戶,當然,房屋你是可以維修加固的,只要房屋在,宅基地就在,小編只能幫你到這裡,不到之處,還請多多見諒啊。為了給關心農村宅基地權益的遊子一個準確的回答,小編翻閱了很多資料,當然也增長了很多知識,在這裡先謝謝大家了,下面小編就宅基地的政策給大家一一進行解答。



農村宅基地是村民用於住宅基地佔用、利用本集體經濟的土地,這兒注意了,宅基地只是村上給你分配讓你建房的,你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所以不是本集體成員之間的宅基地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國家的宅基地政策原則上是“一戶一宅”,那麼,如何申請宅基地?有三種情形,一是家裡兒子多,因結婚等確實需要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是外來人口落戶本村,缺少宅基地的;三是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原宅基地不適合居住的,這三類情況可以向當地村委提交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提交上級國土部門審批,審批後由村上劃撥宅基地。


目前,各地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了,雖然宅基地確權還沒有開始,但從小編查閱資料來看,宅基地的確權可能也馬上要開始了,宅基地確權以後,我們就可以用宅基地作為抵押去貸款,是不是很高興了,但可能一部分人又要開罵了,因為他的宅基地可能不會確權,那麼我們來看一看,那類情況的宅基地不會被確權呢?一是宅基地已經荒廢了的,一家老少都進城了,就只剩一座屋子光禿禿的立在哪兒,而鄰居家老李急得團團轉,三個兒子沒地方住啊,像這類宅基地可能是要收回的,當然是有補助的,;二是沒有經過國土部門審批直接建房的,這類就屬於違法建築了;三是孤寡老人去世以後,宅基地是要收回的;四是建房面積超出了審批宅基地面積,超出的部分是不確權的,而且還要繳罰款;五是一家多個宅基地的,你家一個兒子佔兩個宅基地,老李家三個兒子一個宅基地,你讓老李活不,所以,這類也是不確權的;六是外村人購買了本村人房屋的,不是本村上瞎湊什麼熱鬧,不會給你確權啊;城裡人繼承了宅基地的,房屋看看啊,倒了就沒你什麼事了,改加固加固,該維修維修啊,重建是不行的;八就是政府要拆遷的,放心,補貼會讓你滿意,不滿意你不搬啊。

就答這些了,如果你還想問其它的問題,可以留言,當然順便點個贊也不錯,小編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讓你得到滿意答案為止。


散耕

你戶口不農村,你祖輩留下的宅基地不能繼承!l

按現行國家法律,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實際是歸國家所有,只有國家才能處理土地,村集體也無權處置。



現行農民要建住房:

1>必須是本村村民戸口,

2>要經國土局批准才可建房。

3>宅基地只是給你建房,所謂使用權歸你,所有權仍然歸集體。

4>宅基地上的房子歸村民個人

A>假設這個村民以後子女都不外遷戶口,仍然住在這裡,那麼這房子及其宅基地使權歸其子女所有,子女們把房子拆了可以在原址上重新,不須國土部門批准。

B>如果這房子的主人的子女的戶口都遷進城了

→那麼這子女就喪失了這宅基地的使用權了,如果想把房子拆了重建就再沒可能了。

→只要這房子在,那麼房子的"物權"就歸子女所有,有繼承權,如果村裡要收回宅基地,要拆了你房子,那就要賠償房子錢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實行土地永久私有,只有中國、新加坡、朝鮮、中國香港、古巴、越南等幾個地方實行土地"國有"。

把戸口遷城得不償失!!農村戸口城裡買房與城裡人一樣有房產證,但城裡去農村買房,那是無法實現的夢想,不然,農民早發達了。


月亮TA爹爹

謝激請,戶口不在農村,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地能繼承嗎?能,為什麼不能,從一九五幾年國家出臺了土地管理政策地皮以上都規集體所有程力了,護助組,生產小隊,生產大隊,連莊隊,集體農莊,,到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八二年又出臺了分草 餵養包產到戶,向國家交公糧,土地承包,在2010年之今,國家又出臺各重補貼,農民付了,國家付了.闊建了大城市,高科技大項目,農民進城買房和遷戶口帶孩子上學,大學生進城上學,帶戶口,當兵的帶戶口,戶口是能帶著流動的,怎麼著人一出村就不能回老家啦,不能繼承老組宗的一切啦,我怎麼沒有看見國家出臺的,不能繼承老祖宗業了,不要以個人利意去評論,開發的大成市,大公程戰用的土地,一次把錢都付青了,萬一那個人不在了,誰還能把錢要回來麼,多年多代的古話葉老規根,不能讓外出的人不認祖宗,不規村,人家的才產,永遠都是人家的,人家繼承後,不住莊子,不種地,可以轉流給其他人,和集體,這是他個人的權利。、謝謝大家,友友們好。


小艾149783123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福利還是不錯的,但是前提必須你是農村戶口,如果你不是,問題就複雜了。


現在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是明確規定了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的,也就是說農民朋友對於自家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而能夠享有這個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必須是農村戶口,非農村戶口的話是沒有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的,也就是說,子女如果不是農村戶口的話,那麼是不可以繼承父輩留下來的宅基地的。


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是可以繼續使用的的,只是你不能再進行翻修。一直到這座建築消亡,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回收。


總而言之就是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可以繼續使用,直到這棟建築消亡為止。




小施觀歷史

祖宗的宅基地幾千年來都是私人財產。應該是後輩的繼承基業。

那那麼多農村戶口的人進城買房子,農村有田有地的怎麼辦,雙頭馬,子女讀書憑地段和進城務工人就近讀書就進了,以前別人勤勞在外務工買的房子,孩子讀書必須轉戶口,現在人老了,孩子又無正當工作,全家要回老家養老餬口還不行嗎?

落葉歸根,在外漂泊的人都是為了某生存,如果不是為了能讓生活過得好一點哪個人願意背井離鄉,老家是在外的人的根,是思念,更是魂牽夢繞的故鄉。

憑什麼不能繼承,既然是祖業就該繼承。如果不能繼承現在那麼多在城裡為子孫買房的又不是傻子。在城裡買房,支援了當地經濟發展,和祖國的經濟建設。如果在農村有完好的自家房屋,理應支持其合法擁有!

農村改造的終極目標,是營造一個緩慢、舒適的宜居社區。是為了讓民眾不需要擠到大城市,也能擁有高品質的生活,讓那些生活在大城市的人,還有一個可以留戀和隨時回來的世外桃源。


笑搞

我作為一個鄉鎮工作了十多年的基層幹部,很榮幸地能被邀請回這個問題。

祖輩留下來的宅基,如何後輩的戶口不在農村,目前的法律和相關土地管理政策都沒有明文規定不能繼承。根據我國《物權法》和農村約定俗成的規矩。參考我縣的棚戶改造項目,如果是祠堂和眾廳只要是房屋名下的所有人,都可領取拆遷補償安置費。因此祖輩的宅基是可以繼承的。



但是如果老宅基上的房子要翻新改建,戶口不在農村就不行了。

前面所說的繼承的只是房屋的權屬,而農村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如果戶口不在農村的就不具備申請改建的主體。

如果要改建的話,先要把戶口遷回原農村。再打申請到村組申報,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經鄉鎮土管所(群眾只需出工本費,其它費用不用交)報備,規劃所同意後,老宅就可以翻新改建。



如需辦理不動產登記的,還需找到當時老宅基地的土地批文,辦理好土地落地測繪,到縣級土地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

如有不當之處,還請留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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