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操縱市場案顛覆所有人想像,此法竟比貸款更划算?!

證監會最近公佈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陳賢在自己控制的5個賬戶間交易國債,影響了“國債1507”等5只國債價格,構成市場操縱,並且通過國債質押式回購從中國結算超額融入資金。證監會決定從嚴處罰,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這個操縱市場案顛覆所有人想象,此法竟比貸款更划算?!

這是近年來罕見的國債市場操縱案,並且獲利途徑非常特別,其手法及盈利模式對整個國債交易制度造成衝擊,是首個通過操縱國債超額質押融資的新型違法案件。

“陳賢操縱國債價格主要是為了牟取國債質押回購的融資便利。”本案相關調查人員對上證報記者表示,“一是融資便利,其國債質押融資的金額如果從商業銀行貸款會很麻煩;二是利息少,國債回購市場除了月末季末特殊情況,一般利率都比商業貸款便宜。”

用妻弟朋友等賬戶對倒5只國債

據調查,陳賢手上控制了4個賬戶,分別為:陳賢本人的1個賬戶;陳賢的妻子“邱某某”的賬戶;上海星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賬戶,陳賢為開戶經辦人,其實這是陳賢弟弟的公司;另一個則是“高某峰”的賬戶,這是陳賢的朋友。

陳賢發現交易所市場債券質押式回購標準券折算的過程中,對債券價格的考量主要基於債券的“上期平均價”,而“上期平均價”是採用相關國債在交易所市場最近有交易的5個交易日的成交價進行計算的。

於是,陳賢賬戶組通過連續五日以上、小筆頻繁交易等方式,將國債五日成交價推高,從而抬升了相關國債的“上期平均價”。進而通過國債質押式回購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超額融入資金。

兩年時間內,陳賢掌控的賬戶組在5只國債中,頻繁互為對手方交易,累計對倒117次,賬戶組期間成交數量佔同期深市成交量比例均超過50%,最高達到87.81%。在陳賢參與交易5只國債的70個交易日,共有39個交易日其對倒成交量佔市場成交量比重達100%。

在操縱標的上,陳賢選擇了5只交投不活躍的國債,包括“國債1002”、“國債1412”、“國債1425”、“國債1507”、“國債1512”。其對倒均價較中證估值均價最大偏離14.57%,最小偏離1.63%;較中債估值均價最大偏離14.19%,最小偏離1.59%。其中,“國債1425”在操縱期間,成交價從105.58元拉昇至120.85元。

要知道,相比於股票市場,國債市場的價格通常很穩定,波動也很小,如果股票漲跌10%-20%算是比較大的波動,那麼國債波動1%至2%就已經是大幅波動了。

具體來看看,5只國債在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陳賢操縱期間的交易情況:

交易“國債1002”情況

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陳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星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邱某某”賬戶之間交易“國債1002”,累計成交1800張,成交價格為102.68元。

“國債1002”在賬戶組對倒前一日10月14日收盤價為101.39元,中證估值為97.55元,10月15日中證估值為98.25元,10月24日中證估值為99.19元。

交易“國債1412”情況

20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陳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星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邱某某”賬戶之間交易“國債1412”,累計成交4.401萬張,成交價格分別為103元和103.46元。

“國債1412”在賬戶組對倒前一日8月29日收盤價為100元,中證估值為98.13元,9月1日中證估值為98.03元,9月16日,以103.46元的價格進行1筆(10張)對倒,當日收盤價103.46元,當日中證估值為97.97元。

交易“國債1425”情況

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30日,陳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星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邱某某”和“陳賢”賬戶之間交易“國債1425”,累計成交31.02萬張,成交價格從105.58元拉昇至120.85元。

“國債1425”在賬戶組對倒前一日11月4日收盤價為100元,中證估值為100.76元,2014年11月5日,賬戶組以105.58元的價格進行1筆對倒,當日收盤價為105.58元,中證估值為101.47元,11月6日、7日,賬戶組以110.76元的價格進行2筆對倒,兩日收盤價均為110.76元,兩日中證估值分別為101.47元、101.89元。

11月10日至11月21日,賬戶組以111.86的價格進行多筆對倒,期間收盤價均為111.86元,11月21日中證估值為102.26元,11月21日至12月31日,該國債價格一直維持在111.86元,12月31日中證估值為103.25。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2月30日,賬戶組120.85元的價格進行多筆對倒,期間收盤價均為120.85元,12月30日中證估值為109.67元。

交易“國債1507”情況

2015年6月2日至12月24日,陳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上海星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邱某某”、“陳賢”和“高某峰”賬戶之間交易“國債1507”,累計成交10.024萬張,成交價格為108.47元。

“國債1507”在賬戶組對倒前一日6月1日收盤價為100元,中證估值為99.69元,6月2日至12月24日,賬戶組以108.47元的價格進行多筆對倒,期間收盤價均為108.47元,6月2日中證估值為99.75元,12月24日中證估值為103.77元。

交易“國債1512”情況

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1月5日,陳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邱某某”和“陳賢”賬戶之間交易“國債1512”,累計成交20.01萬張,成交價格為101.86元。

“國債1512”在賬戶組對倒前一日9月1日收盤價為100元,中證估值為99.62元,9月2日至2016年1月5日,賬戶組以101.86元的價格進行多筆對倒,期間收盤價均為101.86元,2015年9月2日中證估值為99.61元,2016年1月5日中證估值為100.29元。

炒高國債謀取質押融資便利

操縱國債價格後,陳賢到底賺了多少錢?

這個具體數字比較難講,為什麼呢?調查顯示,陳賢以操縱形成的國債價格為基礎,通過國債質押式回購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超額融入資金(與以中債估值為基礎能夠融入的資金相比)。

其中,國債1002實際累計質押融資262天,日均超額融入資金10.26萬元。國債1412實際累計質押融資14天,日均超額融入資金19.83萬元。國債1425實際累計質押融資456天,日均超額融入資金233.93萬元。國債1507實際累計質押融資317天,日均超額融入資金129.57萬元。國債1512實際累計質押融資176天,日均超額融入資金134.22萬元。

根據同期央行基準貸款利率,陳賢超額融入上述資金共節約利息支出約為12.63萬元。

“如果是操縱股票很容易算出買入賣出之間的資本利得,而本次國債操縱案,則主要是為了質押融資。由於獲利途徑極為特殊,違法獲利金額很難界定。”上述案件調查人員告訴記者,“陳賢獲利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融資便利,這麼多錢如果從商業銀行貸款會很麻煩;二是利息少,國債回購市場除了月末季末特殊情況,一般利率都比商業貸款便宜。”

何為超額融資?根據中國結算的《標準券折算率(值)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和《質押式回購資格准入標準及標準券折扣係數取值業務指引》(2014年修訂版)的規定,以“上期平均價”為基礎計算國債的標準券折算率,對於無成交數據的,採用上市初期的折扣係數0.94,有成交數據的折扣係數為0.98,超額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操縱價格產生超可融額度/操縱價格的實際可融額度。

在利息成本上,陳賢操縱上述5只國債價格,超額融資成本約12.91萬元,按同期央行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5.35%計算,其應付利息成本約25.54萬元,因此節約利息支出約12.63萬元。

故證監會認定,陳賢以影響債券收市價格進而在國債質押回購業務中多融入資金、減少融資成本為目的,利用交易所債券收盤價形成機制,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對倒,影響相關國債價格。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以示對新型違法手段的懲戒,證監會進行了從重處罰。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賢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有業內人士認為,本案對交易所債券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將產生震懾作用,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債券交易行為。同時,案件的發現和查處也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債券交易的相關制度和業務規則,對於交易所債券市場的規範及發展壯大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上半年40宗市場操縱被調查

實際上,除了陳賢操縱國債案,證監會在今年上半年集中查辦了一批市場操縱案,違法獲利手法呈現不斷翻新的趨勢。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6日在發佈會上表示,上半年,證監會共啟動操縱市場案件調查40件,佔同期新增案件的15%;辦結17件,佔同期新增操縱市場案件的42%;查實14件,成案率82%。

該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短線操縱趨勢明顯。傳統長線操縱案件數量減少,短線操縱成為主要形式。有的在開盤前虛假申報製造買盤集中假象,引誘他人參與後撤單;有的在盤中對倒或快速拉高股價後反手賣出獲利。

二是涉案金額巨大。上半年查實案件平均交易金額接近32億元,平均獲利超過5270萬元。不少涉案主體借用民間配資、私募信託等方式聚集交易資金,超過70%的操縱市場案件使用槓桿資金進行操縱。

三是違法動機多樣。有的操縱市場主體不直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獲利,而是利用不同金融產品、不同市場之間相關標的價格相互聯動的特點,通過操縱價格影響相關基金、信託產品淨值,從而實現跨市場牟取超額收益。

四是違法主體組織化。操縱主體延續去年以來的規模化特徵,上半年單位違法和多人共同涉案7起,佔比50%。有的組織家族成員和同鄉人士形成分工明確的操盤團隊,通過網絡通訊遠程指揮下單;有的租用專門場所,集中上百臺電腦盯盤下單,形成明確分工,收集賬戶、介紹配資、選股操盤、組織指揮均有不同人員分工負責,甚至形成“流水線作業”。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密切關注異常交易,密切關注賬戶聯動,進一步加大稽查執法力度,堅決打擊任何時期、任何領域、任何形式的操縱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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