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兒子,不體面?!山東臨沂費縣村民不惜重金買兒子續香火

費縣地處山東省中南部,位於沂蒙山區腹地。和中國普通村莊相似,農村的青壯勞力大多外出打工,年齡偏大的人,則在家裡操持著幾畝農田。

這幾年,隨著經濟發展,村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都有了很大變化。進村的道路變成了平坦的水泥路,兩側的低矮平房也被兩三層的小樓取代。小賣部門口貼著支付碼,村裡人都懂得用微信支付。

但生活方式的進步,並沒能完全改變他們一些愚昧的傳統觀念,尤其在“傳遞香火”這方面。邵春生說,在這裡,家裡沒有男孩是很沒有顏面的事。

邵春生和馬玲決定要一個兒子。

邵春生的煩惱,也是當地其他沒有兒子家庭的煩惱。比如,橋莊村的王利英、葛沿村的馮景明、良田村的張濤。他們的想法跟邵春生一樣,“買個兒子回來。”

為他們提供男嬰的人叫李雲生,今年55歲。早年間,李雲生的母親改嫁到北畢城村,邵宗良很早跟李雲生認識。他還知道,李雲生“曾經幹過這種事”。

不出兩個月,李雲生跟邵宗良商定以七萬二的價格在日蘭高速費縣出口“交易”男嬰。邵春生猜測,選擇那裡是不容易被發現。

邵宗良拿出40000元,邵春生拿了32000元,湊夠買男嬰的錢。邵春生看到男嬰時,“像是出生沒幾天,身上裹著薄毛毯。”按照李雲生的說法,“小孩不是偷的,不是搶的,是人家父母生完後不想養了。”

買來的男嬰,解開了邵家人多年的心結。消息在村裡傳開後,王利英等人陸續通過邵宗良或其他人,聯繫上李雲生。

和邵春生家一樣,橋莊村的王利英生了兩個女兒。王利英的大女兒今年20週歲,小女兒12週歲。

葛沿村年近50歲的馮景明也越發覺得需要一個兒子。“人老了,還得靠兒子照顧。”他的妻子說。

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9月份,王利英通過邵宗良介紹,花80000元從李雲生手中買來一名男嬰;2017年6月,馮景明花費85000元,從李雲生手中買來一名男嬰。

判決書顯示,2016年7月份至2017年6月底,一年時間內,李雲生先後從山西省忻州市代縣的劉文慧及另一名女子處,購買6名男嬰,自行或者通過邵宗良居間介紹,賣給馮景明、張濤、邵春生等6人餵養至今,總共獲利28000元。

其中,2017年5月份至6月份,僅一個月時間,李雲生賣出三名男嬰,他以總價222000元的價格從劉文慧處購得三名男嬰,轉賣給包括馮景明在內的三個村民,從中獲利23000元。

為李雲生提供男嬰的人則是山西的劉文慧和另一名女子。在這個利益鏈條上,李雲生和她的上線劉文慧,都是“二道販子”。劉文慧負責在山西忻州當地“收購”男嬰,李雲生則負責在費縣與買家對接。

嬰兒則像一件“貨物”,出生沒多久,便經過三四次倒手,層層加價,輾轉到其他省份。李雲生背後的販賣兒童產業鏈,雖經有關部門多年打擊,但始終未斬斷。

七八萬元對花錢“買兒子”的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馮景明、王利英等人靠種地、打零工為生,刨去生活開支和女兒的學費,一年下來也存不了多少錢。

張濤記得,花80000元買了小孩後,家裡僅剩下12000元。一個月後,他的腹部長了一個瘤子,他不得不跟親戚借了10000多元治病。40多歲的他,在開小賣部之餘,又在外村包了10餘畝果樹林種植。他覺得兒子是整個家庭的精神支柱,有了這個“東西”,人才能有幹勁。

沒有收買,就沒有拐賣。農村地區傳統的“養女不如生兒”的生育觀念不改變,拐賣兒童犯罪行為就難以剷除。

文中均為化名,文章節選字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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