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養狗,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違規養狗,應向哪個部門投訴?​猛犬沒拴鏈子到處亂跑、電梯內隨地撒尿、咬傷小區住戶……豢養寵物雖然是市民的權利,但部分市民小區內違規養狗也頗讓鄰居們傷腦筋。投訴物業物業沒有執法權;個別市民屢教不改;各種宣傳橫幅掛滿小區也無實際作用,遇此問題應該怎麼辦?

1999年8月,合肥市出臺《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明確公安部門為限制養犬工作主管部門,畜牧、工商、市容、衛生等部門為協管部門。

客觀地說,公安部門自承擔限制養犬工作主管職責以來,在受理群眾報警、捕殺狂犬、為群眾辦證服務、調解糾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次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不過,連合肥市公安部門自己也承認“成效不顯著”。對此,合肥市公安局在答覆市民諮詢時表示:究其原因,除一些單位和民警主觀認識不到位外,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是公眾分歧大,管理者面臨很大壓力;二是執法成本高,公安機關不堪承受;三是由於缺少犬隻收容場所,造成執法斷鏈;四是捕犬缺乏專業化力量,執法水平低。為此,各種努力也正在推進中。如合肥市人大已將《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修改納入立法計劃;如提請建立專門的犬類收容場所等。(來源: 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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