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界泰斗高銘暄與刑法七十年

法學界泰斗高銘暄與刑法七十年

高銘暄在《我與刑法七十年》新書發佈會現場發言。 資料圖

聽著不同的人講述自己,高銘暄都會注視著對方,嘴角不時微微上揚。

而當講述人說到那些和高銘暄共同經歷的“小故事”時,這位年過九旬的老教授便會戴上眼鏡,低頭翻看手中那本承載著他大半輩子過往的書冊。

6月22日,在《我與刑法七十年》新書發佈會現場,高銘暄一直在認真聽現場與會者的發言,這些與會者有他的同輩,他的朋友和學生,他們都是為高銘暄七十年的刑法人生而來。

從1947年進入浙江大學法學院至今,高銘暄與刑法學已經結緣70載有餘:參與中國第一部刑法典起草,主編“文革”後第一部最權威的刑法教科書,成為第一位刑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那些不曾隨著歲月而消逝的記憶,經高銘暄口述後被集結成冊,《我與刑法七十年》的15餘萬字,記錄著他的學術人生。

這位“視刑法學為至愛”的刑法學泰斗,在向記者解惑他能數十年如一日堅持的理由時,平靜又鏗鏘有力地說了句:“要把中國刑法學搞上去,躋身於世界民族之林。”

或許,支撐高銘暄的正是這“一種理想”。

“法門”初心

1928年5月,高銘暄出生在浙江省玉環縣一個三面環山,南臨東海的小漁村鮮疊村。

儘管是“沒讀過書”的普通漁民,敬重讀書人的祖父還是將兩個兒子都送進了學堂。祖父的這個決定,似乎註定了高銘暄和“法”的緣分。

父親高鳴鶴學成後,成了上海特區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而高銘暄的叔叔也在其後輾轉到浙江寧海法院當了書記官,高家成了鎮上有名的殷戶。

而直到小學二年級期末,高銘暄才第一次認識到讀書的意義。因為“語文只得了30分”,他必須降級重讀。

感到“丟人”的高銘暄開始認真,自此,他成了學校成績佈告欄上“第一名”的常客。1944年,他以鮮疊小學第一的成績考入出了名嚴格的溫州甌海公學,也是鮮疊小學那屆畢業生中的唯一一個。

彼時,上大學不僅門檻很高,學費對一般家庭來說也是筆不小的負擔,但從上海定期送到高銘暄手上的家書,使他下定了“一定要拿到大學文憑”的決心。“父親一再承諾,只要我能考上大學,無論如何也會供養我大學畢業”,信的末尾總是高父“認真讀書”的叮囑。

因為日軍對溫州的侵佔而休學半年,1947年8月,唸了三年半高中的高銘暄順利從溫州中學畢業,並同時被浙江大學、武漢大學和復旦大學錄取。

“父親當時做法官,也是搞刑事的,這個也影響了我。”早已決定“讀法律”的高銘暄,考慮到此時父親已轉調杭州法院工作,就近選擇了浙江大學,並如願以償進入法學院學習。

與刑法結緣

儘管在浙江大學的時間僅有兩年,但正是在這裡,高銘暄遇到了直接促使他走上“刑法之路”的恩師李浩培。

入學的第一個學期,高銘暄的刑法總則授課老師正是當時的法學院院長李浩培。“他的課引起了我對刑法的極大興趣,讓我感到刑法這門課最有意思”,李先生略重的崑山口音,仍擋不住高銘暄沉溺在漂亮的板書和一個個生動的案例中。

這或許是冥冥中註定的,高銘暄註定與刑法學結緣,李浩培的唯一一次刑法教學就定格在了那個學期。

“以前沒教過刑法,之後也沒有再教刑法”,以“搞國際法”著稱的李浩培當時之所以親自上陣,僅僅因為一個“無奈”的理由,“刑法教授還沒有聘到”。

兩年後,時局變化,因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浙江大學的法學院成了唯一被撤銷的學院。

“舊的法律不學了,新的法律、政策也可以學。”眼看就要進入大三,既不想直接工作,也不想轉系的高銘暄,也正是在恩師李浩培的介紹下,通過當時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費青轉入了北京大學。

儘管過去了近60年,這張落款於1949年9月16日的“國立浙江大學學生旅行證明書”,依舊被高銘暄保存得完好無損。當時必須持通行證才能上路,高銘暄正是拿著這張油印紙和浙江大學開具的證明材料等,通向了此後他實現一生理想的舞臺——北京。

而他在北京大學求學期間,恰逢新中國建立初期,刑法立法文件極少,“舊的法律被廢除了新的法科專業還沒有建設起來,接受的大多是政法教育”。

如果說在浙江大學初步奠定了高銘暄對刑法學的興趣和基礎,那麼北京大學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刑法學認識”,而系統、深入的刑法學研究,在高銘暄看來,要歸於中國人民大學。

1951年,大學畢業的高銘暄放棄了工作分配,被保送至人民大學刑法教研室成為了一名刑法學研究生。“嚮往能夠到人民大學深造,系統學習一套新的法律理論知識”,當時,作為新型學校的人民大學請了大量的蘇聯專家。

“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蘇聯經驗與中國實際相聯繫。”高銘暄還清楚地記得當時的辦學“口號”。

兩年後,研究生畢業,以全優成績留校任教的高銘暄參加了當時人民大學舉行的俄語競賽。“我每個月工資才52元”,得了一等獎的300元獎金突然砸得高銘暄有點“眩暈”:“每斤大對蝦3元,300元可以買100斤大對蝦。”

後來,在高銘暄的教學之初,也教授過俄羅斯刑法,而當時還叫“蘇維埃刑法課”。

修法25年

剛到北京時,年僅21歲的高銘暄作為北京大學學生代表參加了開國大典,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就與他“一街之隔”。那時的他不會想到,僅僅5年後,他會與新中國的刑法制度設計緊緊聯繫在一起。

1954年,高銘暄26歲。

這一年9月,我國剛通過了第一部憲法,刑法的起草工作就被提上日程。“當時來講是最顯著需要的,國家治理社會、打擊犯罪,保障國家和公共安全都迫切需要刑法。”高銘暄向記者回憶。

同年10月,高銘暄暫停了人民大學的教學工作,“將辦公室一收”,就按照通知趕到了位於北京市西黃城根北街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當時的刑法起草小組就在此辦公。

在二十多人的起草小組中,高銘暄是唯一真正出身刑法專業科班的,其他人也毫無立法經驗。

每天早上八點,高銘暄都會準時來到辦公室收集各種立法資料,僅最高法院從全國收集的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刑事審判材料就有1萬多份,每個小組成員還要到自己分派的部門和企業進行責任事故調查。

除了國內現狀的資料,外國刑法和中國古代立法也在參考之列。

1926年《蘇俄刑法典》,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國的刑法典,《唐律》和《清律》都擺上了高銘暄他們的案頭。

幾個月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的第一稿初步完成。幾經修改,到1957年6月,起草小組拿出了送審的第22稿。

眼看著“近三年的努力,終於有了收穫”,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誕生卻隨著政治環境的變化而變得命運多舛。

直至1978年10月,回到停辦8年之久的人民大學,高銘暄第三次進入重新成立的刑法草案修訂組。此時,26歲的小夥子幾經成為兩鬢零星添白的半百之人。

在歷經5稿之後,1979年7月1日下午4點05分,高銘暄抬起手腕,記住了這個讓他銘記一生的時刻。當時他站在人民大會堂三樓,樓下會場因表決通過刑法草案傳來的掌聲讓他有了真實感。

“泱泱大國自此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刑事法典,刑事訴訟活動終於有法可依了。”而在此之前,在高銘暄的記憶中,犯罪案件的裁判,“絕大多數根據政策精神來判”。

一部刑法典的制定歷經25年,已然耗去高銘暄人生的四分之一,也將他熬成了唯一一位自始至終參與刑法典創制的學者。

此後的40年,無論是1997年刑法出臺,還是對刑法修正案的討論,高銘暄都參與見證。

“為國家哪何曾半日閒空”

儘管如今的高銘暄是人們口中的刑法學泰斗、著名法學家,而他最珍視的還是那三尺講臺。

“我選擇了教書育人,就矢志不渝。”高銘暄略帶笑意地說。

除了“文革”時期,高銘暄一直堅持在教研崗位上,自1984年1月成為我國刑法第一位博士生導師以來,已經培養了67位刑法學博士生。

“我要向孔聖人學習、學習、再學習!”高銘暄曾笑談,自己離孔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賢人”的“標準”還差得遠。

然而,除了趙秉志、陳興良、姜偉等這些在法學界響噹噹的“直系弟子”,即使現在的年輕刑法學者們也不會忘記“高銘暄”的名字。

早在上世紀80年代,高銘暄就任主編編寫面向全國高等學校的法學教材,後來被稱為“紅寶書”的《刑法學》。

凝結著他多年心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一書,高銘暄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保住他從1954年10月的十年間的早期刑法立法資料,“成為學界不能彌補的空白”。

“我年歲已大,但心不老,願意繼續工作。”在高銘暄心中有著一點志氣,“只要我們的國家富強,有影響力,有吸引力,刑法學就會做大做強,不會矮人一截”,刑法學應該成為一門顯學。

2015年,當高銘暄成為首位獲得國際社會防衛學會授予的“切薩雷·貝卡利亞獎”的亞洲人時,他考慮再三,用自己並不熟練的英語作答謝辭,“這份榮光不僅僅屬於我個人,首先屬於我的祖國,屬於中國刑法學界”。

“為國家哪何曾半日閒空。”在採訪的最後,作為京劇愛好者的高銘暄念出了他最愛的京劇選段《洪羊洞》中的一句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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