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堅持立長不立賢的真實原因,原來一切都是迫不得已!

立儲向來是一個王朝的頭等大事,但細數整個封建王朝,我們會發現關於儲君的確立似乎一直有一個明確的標準,立嫡立長!其實上千年來不少君主在確立繼承人時,都試圖打破這一潛規則,上千年中也有不少的君主取得了成功,將位子傳給了他們喜歡或者賢明的兒子,但在這其中君主和儲君付出的努力不可謂不大,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立長不立賢這一潛規則的出現延續千年,並變得不可挑戰呢?

古代皇帝堅持立長不立賢的真實原因,原來一切都是迫不得已!

其實嫡長子繼承製是我國宗法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而嫡長子即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該制度起於商末,定於周初,一直延續上千年。具體規定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古代皇帝堅持立長不立賢的真實原因,原來一切都是迫不得已!

經過上千年的傳承,嫡長子繼承製已經成為了儒家禮法制度中,不可挑戰的一項。一旦哪位君主試圖打破這一制度,那麼經過儒家思想洗禮,滿口嚷嚷著祖宗之法不可變的文官大臣,必將化身成為禮法的衛道士,堅決反對皇帝另立儲君的想法,如果遇上剛烈點的大臣,指不定會以頭撞柱,以死諫之,這樣下來,君主怎麼敢隨意另立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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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就是一旦打開了立賢不立長的口子,很快就會有人試圖撕大這個口子,打著廢立的旗號,投機鑽營。另立儲君?好啊!立賢不立長?好啊!什麼叫賢?愛民如子優柔寡斷叫不叫賢?雷厲風行嗜殺成性叫不叫賢?賢這個詞可以操作的空間太大了。有的人小時候聰明,結果越大越蠢,有的人看著賢明,其實一肚子壞水。越重要的抉擇,越要有明確的標準,相較於模模糊糊的賢,乾淨明瞭的長,無疑更加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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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皇子不單單只是皇子一個人,他是包括皇子和其母親一整個家族在內的一大群人。每一個皇子的背後都有著一個龐大的勢力,可能六部中禮部和老大關係好,吏部和老三關係好,但是禁衛軍和老四關係好。立長還好說,扶持和跟隨老大混個從龍之功就好。立賢,和一大批官員交好的老三賢不賢!控制大半個禁衛軍的老四賢不賢!到時候恐怕只有打過了,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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