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陇川这块的新闻报道单条奖金高达6000元

陇川县2018年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整合外宣资源,强化对外宣传,凝聚合力,努力构建更全方位、更多角度、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陇川大外宣格局,不断扩大陇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

新闻报道奖励范围为:县内外作者采写被《人民日报》、《云南日报》、《德宏团结报》、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云南网、德宏网、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宏网、陇川网及其所属的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中央、省、州广播电台采用的新闻稿件。

第三条 奖励标准

(一)报刊新闻和网络新闻稿件

1.《人民日报》采用的稿件,普通稿每条奖励1500元,重点稿(评论、论文、约稿)每条奖励4000元,头版稿每条奖励6000元。

2.《云南日报》采用的稿件,普通稿每条奖励300元,重点稿(评论、论文、约稿)每条奖励800元,头版稿每条奖励1000元,头版头条稿每条奖励 4000元。专版为单篇且由一人单独完成的,奖金全额兑给该撰稿人;专版为单篇由多人合写的实行一稿一奖,奖金分配由合作者自行商定,专版插图按每幅100元兑给图片拍摄者。

3.《德宏团结报》采用的稿件,简讯每条20元,普通稿(通讯稿)及图片新闻每条奖励200元,重点稿(评论、论文、约稿)每条奖励300元、头版头条稿每条奖励800元。系列报道每集奖励400元,专版为单篇且由一人单独完成的,奖金全额兑给该撰稿人,专版为单篇由多人合写的实行一稿一奖,奖金分配由合作者自行商定;专版由多篇新闻散稿组成的,奖金对应参照以上新闻文体的兑奖标准分别兑给撰稿人;专版插图按每幅100元兑给图片拍摄者。

4.被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云南网采用的稿件,不分版面每条奖励300元;被德宏网、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的稿件,不分版面每条奖励150元。

5.被陇川网和“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的稿件,每条奖励50元。

(二)广播新闻稿件

非广电系统人员采写的广播新闻稿不分栏目,按头条和非头条兑奖: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头条每条奖励600元,非头条每条奖励260元;被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头条每条奖励200元,非头条每条奖励80元;被德宏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头条每条奖励50元,非头条每条奖励20元。

(三)电视新闻稿件

1.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中国国际影视文化协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评选为一等奖的作品奖励5000元,二等奖作品奖励4000元,三等奖作品奖励3000元。

2. 被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协会评选为一等奖的作品奖励3000元,二等奖的作品奖励2000元,三等奖的作品奖励1000元。

3.被德宏州广播电视协会、德宏州广播电视学会评选为一等奖的作品奖励2000元,二等奖的作品奖励1000元,三等奖的作品奖励500元。

第四条 兑奖依据及申报办法

(一)报刊稿件兑奖,以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登记的稿件采用情况综合作者在兑奖时限内提供的兑奖申报材料和报刊复印件(稿件底稿和网络转载稿不作为兑奖依据)为兑奖依据。

(二)广播、电视新闻稿件兑奖,以电台和电视台发给作者的用稿明信片原件为兑奖依据。

(三)陇川网、陇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官方微信公众号稿件兑奖,以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登记的稿件采用情况综合作者在兑奖时限内提供的兑奖申报材料为兑奖依据。

(四)报送新闻兑奖申报材料时,务必写清作者姓名、单位、移动电话、用稿标题、媒体名称、用稿日期及所在版面等情况,并同时提供相关用稿依据,每月到陇川县委宣传部复核后填写《奖励登记表》并办理奖励兑现手续,跨年视为自行放弃兑奖。凡未规范填写兑奖申报表册和不提供兑奖用稿依据的,不予兑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兑奖资格外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条 附 则

(一)本办法所指新闻稿件主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论文。诗歌、散文、小说等原则上不给予奖励。内容仅限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

(二)本办法暂不对被县级媒体采用的会议类新闻稿件给予奖励。

(三)本办法所指新闻稿件类型主要包括文字类、图片类、音频类和视频类。

(四)新闻稿件要求为原创,严禁抄袭和剽窃,对由疑问的稿件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核实。

(五)奖励按篇(幅)数计算,一稿多用的,按其最高级采用媒体级别奖金计奖,不累计计数。

(六)本奖励办法自2018年6月起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

(七)本办法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电话:7176467 微信:1384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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