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實秋
近來有許多年青的朋友們要我寫一點關於魯迅的文字。為什麼他們要我寫呢?我揣想他們的動機大概不外幾點:
一、現在在臺灣,魯迅的作品是被列為禁書,一般人看不到,越看不到越好奇,於是想知道一點這個人的事情。
二、一大部分青年們在大陸時總聽說過魯迅這個人的名字,或讀過他的一些作品,對於這個人多少也許懷有一點幻想。
三、我從前曾和魯迅發生過一陣筆戰,於是有人願意我以當事人的身份再出來說幾句話。
其實,我是不願意談論他的。前幾天陳西瀅先生自海外歸來,有一次有人在席上問他:“你覺得魯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從旁插嘴,“關於魯迅,最好不要問我們兩個。”西瀅先生和魯迅衝突於前(不是為了文藝理論),我和魯迅辯難於後,我們對魯迅都是處於相反的地位。我們說的話,可能不公道。
我首先聲明,我個人並不贊成把他的作品列為禁書。我生平最服膺伏爾德的一句話:“我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我拼死命擁護你說你的話的自由。”我對魯迅亦復如是。
我寫過不少批評魯迅的文字,好事者還曾經蒐集雙方的言論編輯為一冊,我覺得那是個好辦法,讓大家看誰說的話有理。
魯迅,原是一個典型的舊式公務員,在北洋軍閥政府中的教育部當一名僉事,在北洋軍閥政府多次人事遞換的潮流中沒有被淘汰。參加新青年雜誌寫一點雜感或短篇小說之後,才漸為人所注意,終於捲入當時北京學界的風潮,而被章行嚴排斥出教育部。
魯迅一生坎坷,到處“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氣,橫亙胸中,一吐為快。怨恨的對象是誰呢?禮教,制度,傳統,政府,全成了他洩忿的對象。
他是紹興人,也許先天的有一點“刀筆吏”的素質,為文極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國文的根底在當時一般白話文學作家裡當然是出類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謂雜感)在當時的確是難能可貴。他的文字,簡練而刻毒,作為零星的諷刺來看,是有其價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雜感集。
魯迅死前不久,寫過一篇短文,題目好像就是“死”,他似乎感覺到不久於人世了,他在文裡有一句話奉勸青年們,這句話便是:“切莫作空頭文學家。”何謂空頭文學家?他的意思是說,文學家要有文學作品,不是空嚷嚷的事。這句話說得很對。隨便寫過一點東西,便自以為躋身文壇,以文學家自居,這樣的人實在太多了,怪不得魯迅要諷刺他們。
魯迅死後,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猩紅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冊我記不得了,大概有十幾冊到二十冊的光景。魯迅的作品,我已說過,比較精彩的是他的雜感。
所謂諷刺的文學,也要具備一些條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筆要老辣,在這一點上魯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雖然儘可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裡還是一股愛,而不是恨。第三、諷刺的對象最好是一般的現象,或共同的缺點,至少不是個人的攻訐。第四、諷刺文雖然沒有固定體裁,也要講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樣,有適當的長度,有起有訖,成為一整體。
在小說方面,魯迅只寫過若干篇短篇小說,沒有長篇的作品,他的頂出名的《阿Q正傳》,也算是短篇的。據我看,他的短篇小說最好的是《阿Q正傳》,其餘的在結構上都不像是短篇小說,好像是一些斷片的零星速寫,有幾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優美的。單就一部作品而論,《阿Q正傳》是很有價值的,寫辛亥前後的紹興地方的一個典型的愚民,在心理的描繪上是很深刻而細膩。但是若說這篇小說是以我們中國的民族性為對象,若說阿Q即是典型的中國人的代表人物,我以為那是誇大其辭,魯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這個人物,有其時代性,有其地方性。
在文學的研究方面,魯迅的唯一值得稱道的是他的那本《中國小說史略》,在中國的小說方面他是下過一點研究的功夫的,這一本書恐怕至今還不失為在這方面的好書。我以為,至少這一本書應該提前解禁,準其流通。
五四以來,新文藝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並不多,像魯迅這樣的也還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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