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農村有宅基地,拿了土地使用證十幾年,有人想占地建房怎麼辦?

__風雲

你這個問題的處理上算是比較敏感的了,因為從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這個硬性角度來講,你在申請宅基地並領取宅基地證之後讓其處於閒置狀態長達10幾年之久,即使村裡面要求收回你的宅基地你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在這件事情上你是屬於過失方。

但是現在村裡可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沒有收回你的宅基地,而你的土地證也還在,因此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別再讓這塊地繼續閒著了。

建議你:

1.和村委會誠懇地好好說說你的情況,把人情給打理好;

2.即使湊錢也儘快在上面建個房子。

只有你的宅基地上面動工建房了,你對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才名正言順啊,而且現在農村的宅基地搞確權,宅基地和農房在今後的升值空間還是很大的,現在申請宅基地本來就越來越難,此時不建你準備什麼時候建呢?

至於別人佔地建房,你的宅基地沒有被收回的情況下,他人是不能私自佔地建房的,得獲得宅基地審批才行,因此趁對方還沒有去審批之前你趕緊修房才是上策。


土地論壇

在農村有宅基地拿了土地使用證十幾年但一直沒有錢建房,空著。有人想佔建,該怎麼辦?這要看你自己的實際情況,既然你 在農村已合法拿到了土地使用證,十幾年都沒有蓋房子。這說明你是有房居住,房子是否買到城裡了。但戶口還在農村,如果是這個情況。據我所知宅基地審批通過之日起,滿兩年以上未動工建房者,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除了特殊情況外。

時隔這麼多年,你的宅基地上沒建房子,有著荒廢土地性質,為節約土地資源,你不該就一直讓你的宅基地空著。村集體沒有收回你的宅基地,而且這次土地確權,你的宅基地被確權了,那就是你的。別人無權侵佔你的宅基地,不過看你是否需要這塊地,如果你在城裡居住不想回來,可以通過轉讓形式轉給需要建房的農戶。會補償一些費用,不過以後再想回農村,申請宅基地就沒資格了。這個問題可要考慮清楚,農村土地以後會越來越值錢。

如果是另一種情形,在外邊沒有房子,戶口還在本村。很需要這塊宅基地,就是因為沒錢蓋不起房子,那別人就沒有理由侵佔你的宅基地。但你也不能一直空下去,既然別人有想佔你的宅基地的動向,那你就趕快行動起來。沒錢借錢蓋房,再不然先蓋個毛培房子佔著,一直空著不蓋房子,那就很難說了。別人也會說你的不是,好好想想情況就是這樣決定權在你。


趙姐說農

請關注評論,提出你寶貴的意見謝謝

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已經到手十幾年了,也沒有建房,可能是你得到宅基地以後,由於外出打工或者其他原因離開了農村,以後也很少有機會回來,基本可以確定你是不打算回農村居住了。

按理說,根據政策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審批下來以後兩年內沒有建房的,村集體有權收回你的使用權。既然村集體沒有收回你的宅基地使用權,說明你在村裡人緣還不錯,或者說村裡的鄉親們和村幹部都很講人情。



介於以上情況,既然有人想佔用你的宅基地可能性有兩點∶

一、村集體要無償收回你的宅基地使用權,這種情況你是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的,畢竟法律大家都要遵守的是不。所以建議你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幹部好好協商,爭取按照有償退出的方法爭取一些經濟補償。


二、也可能是村裡的村民向村委提出使用宅基地申請,村集體經濟組織覺得你的宅基地放在哪裡也是浪費,所以找你協商。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就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向宅基地使用者提出一定的經濟補償條件,出讓給他算了。

畢竟是鄉里鄉親的,村集體和鄉親們也不會和你那麼認真,但是你要見好就收,切不可貪得無厭,否則你的宅基地就會被無償收回的。

當然,你如果還想回村居住,也可以和村委協商自己建房,那就得爭取時間儘快動工了。


修遠yhw

這個要看實際情況了,你要知道在農村現在可是一戶一宅。你可要想好了。現在咱來分析一下你的情況。

如果你現在是在城市居住。在城市買有房子。而現在又沒有多餘的錢在農村蓋房子。以後也不想回農村居住了。那麼這種情況你都可以和想在你的宅基地上建房的人,通過協商將宅基地轉讓給他。不過現在農村宅基地也是很值錢的。要是宅基地上有房子的話。將宅基地退還村集體是可以得到18萬至20萬的國家政策性補貼。你的宅基地有證沒房也是值一些錢的。起碼值10來萬。

如果你是在城市租房住。沒錢沒能力在家蓋房子的話。這種情況是你以後還得回到農村居住。可以等將來以後有錢了回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房子。因為這種情況,你是屬於是農村人。落葉歸根這都知道。那說啥,宅基地也不能讓給他們蓋房子。如果說你把自己的讓出去了。就現在這種情況,你想在農村,在劃一片宅基地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花多少錢都辦不到。所以說對於這種情況你要考慮清楚。如果你在城市定居,屬於是城市人啦。以後永遠不回農村了。那可以把宅基地賣給需要的人,反正你也不建房要它也沒用,這也是很划算的。要是覺得以後自己還得回農村定居,那說啥也不能讓他們在你的宅基地上建房子。給多少錢都不賣給他。


中原好小夥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正好在我的頭上發生過。

我是一個農民工,因長期在外謀生,結婚時,村上劃給我的宅基地只在上面匆匆蓋了正房,完婚後一直將家屬帶在身邊。回家時大家庭一塊蹭飯。這樣就將廚房和附屬宅基閒置了。

十幾年後,我的鄰居要翻蓋新房,想擴大些面積。可能我在外面不好聯繫吧?竟揹著我向村裡申請將我的餘基佔為己用。

動工時,我母親一看急了,央告他人拔通了我的電話。

回家後我一看也急了,他不但把我的餘基佔了,而且還直接把基線放到了我的正房邊。

我壓住火氣去村裡理論。村支書祥和的向我作著解釋:因為你長期不用,村裡已將其作為荒置地收回重新分配。我怒不可遏,回家準備莽幹。

後經高人指點,通過關係和村裡蔬通;也好在我的宅基地手續還保存完好。終於讓村裡收回成命。

為了防止再節外生枝,我趁熱打鐵.備了些材料在上面蓋了些簡易設施。總算平息了一場佔基風波。


用戶8424769774214

回答這個問題以前,先看一下法律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村集體有權利收回你的宅基地。但是,看你的情況,村集體並沒有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權,所以說,在村集體收回你的土地使用證以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屬於你的。如果有人想佔建,那要看對方的態度了,態度好的話,他給你一個比較滿意的使用權轉讓費,和平解決。如果對方是強佔,那就報警或者法庭見。

另外,鑑於第一條的規定,建議題主跟村委會搞好關係,省得對方前期活動好了,如果村委會以第一條的規定為依據收回你的使用權,那你就麻煩了。


百川詩詞

謝悟空小秘誠邀!

題主的這個問題也就是說通過了合法審批程序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權,這個意思是很明朗的。

有一個問題不夠明瞭,在這十幾年裡你的戶籍是否變更了?如果你的戶籍現在已經變更為城鎮戶口,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當時的法規你已喪失了該塊宅基地的使用權。再則,十幾年的時間總不能佔著茅廁不屙屎吧?

另一種情況是這次土地確權你參與了,說明你還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塊通過了審批程序的宅基地毫無爭議可以確權為你使用,別人無權干涉。

(以上兩點,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abCd6666和天下

說點實際吧!凡有合法宅證者,應同時為本集體組的成員,也就是你從來未把農村戶口遷出過。讀書,服兵役《軍官例外》老改,……等重回故里何迂戶口,還會是本組集體成員,但當公務員,國企工人,即是遷出後,再遷回也不是本組成員!


鐵漢

這種情況你就別同意建房就行了,有土地證就沒事,誰也搶不走,想賣你就賣給別人,不想賣就放著,但是你要想蓋房你得拿錢不然不讓你蓋,別聽別人的村裡會收回去,沒人敢收,有人強佔你就去告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