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补贴款、“三务”不公开……内蒙古这3人受处分

挪用补贴款、“三务”不公开……内蒙古这3人受处分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各级党组织“三务”公开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紧压实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三务”公开工作责任,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三务”公开有关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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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辉苏木乌兰托格嘎查党支部书记赛音巴图、嘎查达胡其图“三务”不公开,挪用草原生态补奖机制补贴款等问题。

赛音巴图、胡其图未经嘎查两委研究,未召开牧民大会,擅自作主,2003年至2007年非法使用乌兰托格嘎查和嘎鲁图嘎查边界处2000亩嘎查集体草场(每人使用1000亩);赛音巴图、胡其图利用职务便利,挪用2011年至2013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机制补贴款,赛音巴图挪用补贴款共计172,378.28元,胡其图挪用补贴款共计175,016.96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2017年6月,鄂温克旗纪委给予赛音巴图、胡其图开除党籍处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相应判决。

2

新左旗嵯岗双娃牧场一队队长满达湖“三务”不公开,在草场划分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中违反议事规则等问题。

2014年12月,满达湖未经居民大会研究,擅自将新左旗国土资源局拨付给双娃牧场一队机动草场补偿费19,437.30元全部用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期间的车辆加油和日常工作支出。2016年4月,满达湖在未召开居民大会研究的情况下,将双娃牧场一队退休职工包某的750亩草场收回并调整给了他人。2017年11月,新左旗纪委给予满达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呼伦贝尔市部分地区党员干部在推动“三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随意性较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在推动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中,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监督责任,严查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四种行为”,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三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两委要深刻吸取这两起案件的教训,严格“三务”公开内容、形式和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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