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該不該生一個共同的孩子?

文/凌小麥

再婚夫妻,該不該生一個共同的孩子?

01.

再婚夫妻,該不該要一個共同的孩子呢?

我的讀者雅雅(化名)再婚後遇到了“生不生孩子”的難題。

為方便閱讀,我以第一人稱轉述雅雅發給我的私信。

02.

5年前,我的前夫因為酒後傷人,被判刑3年,他出來後,我跟他離婚了。

跟他離婚不是我落井下石,是平時我們就經常吵架,而且他也不務正業,還經常家暴我。

其實在他被抓進去那一刻,我就想離婚,但是因為孩子,我選擇了等他出來再離婚。

他出來後,同意離婚的條件是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他,因為我也沒有穩定的工作,怕負擔不起孩子教育和生活的開銷。

而且當時,我父母就跟我說,你以後還可以再生一個 啊,帶著這個是個拖累,不好嫁人。

我覺得他們說的挺有道理,所以當時沒有猶豫地就放棄了兒子的撫養權。

再婚夫妻,該不該生一個共同的孩子?

去年,我在婚戀網站上認識了我的現任丈夫,他也是離婚,但他帶著兩個兒子,大的小學三年級,小的剛上幼兒園小班。

在我們剛開始接觸瞭解彼此的時候,我就跟他說了,如果結婚,我們一定要生一個共同的孩子,他當時答應了。

在我們結婚後的第三個月,我懷孕了,但當我這個喜訊告訴他的時候,他遲疑了一會竟然特比嚴肅地說讓我把孩子打掉。

他說的原因有以下三點:

1、他的小兒子還太小,需要我多多上心照顧,如歸我懷孕了,肯定會疏於照顧他的小兒子。

2、他說他當時和前妻離婚的時候,前妻和他約定如果他再婚還生孩子,就把小兒子的撫養權要回去。他說他們家的孩子不可能讓給他前妻。

3、他說再生一個,萬一是兒子,經濟壓力會更大,讓我別要孩子了,有他的兩個兒子長大以後孝順我就行了。

我真的想不通,他曾跟我說,他的手機店每年都能純剩三十多萬的利潤,有什麼養不起孩子的,再說了,我懷孕,可以再僱一個保姆照顧他小兒子啊。

我總覺得沒有自己的孩子,老了會孤獨,我也不明白,為什麼結婚前,他不告訴我他跟他前妻有那個約定。

最後,在他的堅持下,我只能去做了人流。但在這件事後,我們的感情急劇下滑,主要是我這邊有點傷心,對他熱不起來了。

最近他對我也不冷不熱的了,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

跟他在一起的好處就是,他經濟條件好,我都不用出去上班,就在家做做飯,收拾收拾屋子。

不好就是他不讓我生孩子,我覺得我們生一個共同的孩子,婚姻和感情都會更穩定。

而且我要是在離婚,在結婚我就是三婚了,更不好找對象了。

人啊,活著太難了。

再婚夫妻,該不該生一個共同的孩子?

03.

雅雅的難題確實挺不好選擇的,我也覺得,像雅雅這種情況應該再生一個孩子。

男人和婚姻,有時候是靠不住的,不是嗎?

希望能有過來人給雅雅一些意見,在此,我替雅雅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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