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院、專科和職業技術學院,到底有啥區別?

大學和學院到底有啥區別?

我國現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學與學院之分。關於大學與學院的區別,教育部有著非常具體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大學和學院都應當具有較強的教學、科學研究力量,較高的教學、科學研究水平和相應規模,能夠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總的來看,大學比學院的要求高。但這並不意味著大學就一定優於學院,在一些專業學科上一些學院的教學和科研水平可能高於某些大學的同一專業。

根據教育部2006年9月28 日發佈的《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教發〔2006〕18號),普通本科學校獨立設置的學院和大學的主要區別是:

大學: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數不低於全日制在校生總數的5%。

學院: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應在5000人以上。

大學、學院、專科和職業技術學院,到底有啥區別?

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的區別

後綴的區分

高等專科學校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進行專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師範、醫學、公安類的專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規範校名後綴為“高等專科學校”。(比如: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福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非師範、非醫學、非公安類的專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則應逐步規範校名後綴為"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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