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身負重案潛逃20年以上的人,究竟是怎麼被抓住的?

來源|正義網(微信ID:jcrb_zyw)


他們或犯下命案、或貪佔國財,畏罪潛逃,一逃就是20多年;他們有的賣菜為生、有的隱姓埋名、有的深居簡出、有的繼續結婚生子……卻沒有料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沒有罪惡可以永遠藏匿,即使過了20年,他們也必須為自己犯下的罪承擔責任。

那些身負重案潛逃20年以上的人,究竟是怎麼被抓住的?

潛逃21年販蔬菜為生

民警查車將其抓獲

新聞: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機關抓獲一名涉嫌故意殺人逃犯馬某,其潛逃21年,為躲避警察追捕,期間從未使用過手機等通信工具,後僥倖回到石家莊,靠與他人合夥販賣蔬菜為生。

抓獲過程:2018年6月23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裕翔南警務站民警在執勤時,發現一輛貨車瞬間加大油門意圖闖卡,民警立即將該車截停後核查駕駛員馬某的駕駛證、身份證,卻發現其提供不了任何可證明身份的證件。經進一步查詢,發現其曾於1997年10月在深澤縣前馬裡村將王某殺死,並致另一人重傷後潛逃。目前,馬某已被移交至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裕興刑警中隊,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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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大案嫌犯潛逃26年

被抓時住在月租200元地下室

新聞:26年前,北京男子餘某因涉嫌貪汙50萬元鉅額公款,潛逃至湖南,隱姓埋名,娶妻生子,租住在每月200塊錢的地下室裡,靠著在偏僻的小工廠、小作坊打零工維持生計。2018年6月21日,餘某被北京市西城區“天網追逃”小組抓獲。

抓獲過程:對這起90年代發生的貪腐大案,從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到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從未放棄追逃,還專門成立了“天網追逃”小組。追逃小組通過一系列高科技手段,尋找餘某的蛛絲馬跡。

2018年6月初,根據外地公安部門提供的線索,發現名為“李某”的湖南籍男子與餘某相貌高度相似,經初步核查該男子很可能就是餘某本人。6月21日,追逃小組在湖南省懷化市某居民區將餘某抓獲,其當時租住在一間不到20平米、月租只有200元的地下室,陰暗潮溼,髒亂不堪。其對當年涉嫌貪汙50萬元公款的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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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20年後回家探親

買火車票時被抓獲

新聞:楊某曾於1998年夥同他人在浙江省義烏市搶劫殺人,後隱姓埋名潛逃20年,近日被陝西省西安市公安機關抓獲。

抓獲過程:楊某潛逃20年後,認為風頭已過,打算回家探親。其在網上購買火車票時,火車站工作人員發現其個人信息和身份證號碼有異常。經進一步查證,發現此人的體貌特徵和姓氏與20年前發生在浙江省義烏市的一起搶劫殺人案案犯楊某疑似吻合,但和當時嫌犯的名字卻有很大出入。2018年3月17日,西安鐵路公安處民警掌握到楊某準備在西安火車站乘車,果斷出擊,在安檢口將楊某控制。經審訊,楊某對1998年夥同他人在義烏市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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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20年深居簡出

被鄰居懷疑後露餡

新聞:1998年,上海嘉定人顧某用刀將妻子及岳母砍傷致死,潛逃至溫州等地。20年來,因怕暴露真實身份,其很少與周圍的人接觸交往,幾乎從不與人爭吵。近日,浙江省金華市公安機關將其抓獲。

抓獲過程:2018年5月15日,浙江省金華市有群眾向壺山派出所民警反映:居住在附近的一個電動修理車店老闆“徐某”,平時很少與人交往,行為舉止有些可疑。警方經過多方走訪和詳細上網比對,發現“徐某”的真實身份就是殺害妻子和岳母的顧某,遂將其抓獲。

顧某表示,20年來每日都提心吊膽,艱苦難熬。自己住在四樓的房間,在裝修時甚至特意在防盜窗留了個可以活動的口子,一根粗粗的繩子,就拴在窗戶邊的沙發腿上,萬一有個風吹草動,就能夠隨時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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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身份後以為無事

被結婚登記照片出賣

新聞:1998年犯罪嫌疑人羅某與熊某等人在與孫某抓打過程中,熊某拔出匕首朝孫某背部猛刺一刀,致使孫某死亡。熊某被抓,羅某畏罪潛逃,最後在新疆漂白身份,從事建築行業,過著和常人一樣的生活。後其被重慶市公安機關抓獲。

抓獲過程:20年過去了,重慶市公安機關並沒有放棄過對羅某的追蹤,隨著人像技術等新刑事科學偵查技術不斷出現,辦案民警希望利用羅某25年前的結婚證件照片,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以尋找羅某。

此後,一名在新疆的女子進入警方視線,該女子身份證照片不但和羅某結婚證上的配偶陳某有相似之處,“兩人”還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通過調查瞭解,最終明確該女子就是羅某的妻子,而羅某已潛逃新疆多年。隨後民警前往新疆,將潛逃20年的羅某成功抓獲。

那些身負重案潛逃20年以上的人,究竟是怎麼被抓住的?

揹負命案潛逃20年

人臉識別系統終“鎖定”

新聞:1997年,21歲的大學生朱某在北京與他人互毆,並與同夥致對方兩人一死一傷,隨後潛逃。2017年10月,北京公安機關在瀋陽將潛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獲。

抓獲過程:朱某逃跑後,公安機關將其列為網上逃犯予以通緝。2017年警方在多地設置人臉識別系統,一名為“江國泰”的人用身份證辦理酒店入住時,遇到人臉識別系統比對,其臉部特徵與逃犯朱某吻合,至此警方將朱某抓獲歸案。潛逃20年間,朱某從未與家人進行聯繫,主要的生活來源是打工。一般都在網吧給人維修電腦做網管,平時也會在網上炒股票賺取生活費。

很多犯案的人為什麼一直在等20年這個節點?因為很多逃犯認為過了20年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那麼法律20年的追訴時效真的是這個意思嗎?關於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法律究竟是怎麼規定的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正義君:

刑法中確實有20年追訴時效的規定,嫌疑人所犯罪行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後可不再追訴。若20年後必須追訴,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但是第八十八條非常重要,就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一個人犯罪後已被立案偵查,後又為逃避警方偵查而跑路的,則不受20年刑事追訴時效限制。所以,不管他跑20年、30年、還是50年,依舊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三秦都市報、看看新聞、新京報、看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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