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東三部門聯合出台振興傳統工藝實施意見

重磅!山東三部門聯合出臺振興傳統工藝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我省傳統工藝振興,山東省文化廳、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出臺《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要探索形成傳統工藝振興“山東模式”,創建一批傳統工藝發展集群和傳統工藝著名品牌,到2035年,湧現一大批具有國際影響、中國元素、山東特點的傳統工藝企業和品牌,成為我省新舊動能轉換、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支柱產業之一。

意見明確,傳統工藝振興要堅持保護為主、傳承利用,精益求精、提升品質,融入生活、創造活力,促進就業、助力脫貧,生態保護、綠色發展的基本原則。並提出了建立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加強傳統工藝傳承機制建設、助力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等十一項主要任務。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實施意見

省文化廳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省財政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傳統工藝振興,制定本實施意見。

本實施意見所稱傳統工藝,是指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繫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製作工藝及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製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深入挖掘傳統工藝資源稟賦,加強傳承機制建設,培育工匠精神,加快推進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助力精準扶貧、鄉村振興,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1.保護為主、傳承利用。尊重地域文化特點、尊重民族傳統,保護文化多樣性,維護和弘揚傳統工藝的文化精髓和價值。

2.精益求精、提升品質。厚植工匠文化,倡導專注堅守、追求卓越,樹立質量第一意識,推動品質革命,加強品牌建設,推出傳統工藝精品。

3.融入生活、創造活力。保護廣大手工藝者個性,挖掘創造性手工的價值,激發因材施藝靈感和精心手作潛能,恢復和發展瀕危或退化的優秀工藝和元素。

4.促進就業、助力脫貧。發揮傳統工藝覆蓋面廣、兼顧農工、適合家庭生產的優勢,擴大就業創業,促進精準扶貧,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推動鄉村振興。

5.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加快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合理利用天然材料,反對濫用不可再生的天然原材料資源,禁止使用非法獲取的珍稀動植物資源。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明顯提高傳統工藝從業人群的傳承水平,明顯提高傳統工藝為現代大眾的接受程度,明顯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品質和效益,明顯提高傳統工藝對就業脫貧、鄉村振興的促進作用。探索形成傳統工藝振興“山東模式”,創建一批傳統工藝發展集群和傳統工藝著名品牌。到2035年,湧現一大批具有國際影響、中國元素、山東特點的傳統工藝企業和品牌,成為我省新舊動能轉換、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支柱產業之一。

四、主要任務

(一)建立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以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對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發展前景、有助於帶動就業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及部分民俗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建立山東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會同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等部門推薦申報,省文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評審和公佈。對列入振興目錄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並實行動態管理。鼓勵各地參照建立本級的傳統工藝振興目錄。

(二)加強傳統工藝傳承機制建設。推薦省內院校參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不斷培育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培訓基地;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和職業院校設立傳統工藝傳承基地。鼓勵技藝精湛、符合條件的中青年傳承人申報並進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形成合理梯隊。搭建學習交流平臺,推動傳承人切磋互鑑、提高技藝水平和傳承能力,增強傳承後勁,提供再創造能力;通過提供傳習場所、傳習經費補助等多種形式,為傳承人開展收徒傳藝等活動提供支持。

(三)助力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抓住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重大戰略機遇,用足用好各項政策,加快傳統工藝改造升級,提高層次,增強實力。結合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鼓勵引導傳統工藝企業、從業者,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製作、提高品質。在保護傳統工藝的基礎上,激發創作活力,鼓勵創作符合時代要求的新產品。開展工業設計機構與傳統工藝企業對接活動,推動現代設計與傳統工藝融合發展。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傳統工藝大賽、技能大賽,發現、扶持一批傳統工藝創意人才,推出設計精美、製作精良的傳統工藝精品。培育一批傳統工藝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形成一批帶動強、輻射面廣的文化創意產業集群。

(四)創新傳統工藝宣傳展示銷售模式。積極參與山東省文化惠民消費季活動。推動傳統工藝與旅遊、文化創意、設計營銷等融合發展。鼓勵在傳統工藝集中的地區、歷史文化街區、旅遊景區,設立傳統工藝產品展示展銷場所,集中展示、宣傳和推介具有地域特色的傳統工藝產品。在重大節慶期間,加大對傳統工藝產品的宣傳展示銷售力度。組織參加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山東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青島東亞版權創意精品展示交易會等重點文化展會,為傳統工藝搭建更多展示交易平臺。鼓勵各地探索“互聯網+傳統工藝”模式,引導商業網站和相關專業網站設立網絡銷售平臺,推介銷售傳統工藝產品。

(五)建立傳統工藝工作站。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整合傳統工藝資源和項目,聯合項目機構、企業和傳承人、建立傳統工藝工作站。開展傳統工藝項目保護傳承、研習培訓、交流互動、展覽展示、製作銷售等活動,搭建服務平臺,為傳統工藝企業、項目和傳承人,提供技術指導、產品設計、信息諮詢、對外推介等服務,提升傳統工藝產品設計與製作水平,促進傳統工藝項目和產業發展。

(六)培育一批傳統工藝品牌。深入實施質量強省和品牌戰略,打造一批知名的傳統工藝品牌。強化質量意識、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引入現代管理制度,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全面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鼓勵傳統工藝從業者作品署名或使用手作標識,支持發展基於手工勞動、富有文化內涵的現代手工藝。鼓勵傳統工藝企業和從業者合理運用知識產權制度,註冊產品商標,保護商業秘密和創新成果。探索代表性傳承人與高校、研究機構、創新創意企業的合作模式和運行機制。

(七)加強文化生態保護。堅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保護理念,加強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規劃和管理,將單一項目、單一形態保護模式,轉變為多種文化表現形式的綜合性保護。對傳統工藝集中的鄉鎮、街道和村落(社區)實施整體性保護,保護傳統工藝相關的文化空間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環境。堅持可持續發展,加強傳統工藝原材料保護,推動稀缺性原材料的替代原料開發,鼓勵研發綠色環保材料,改進有汙染的工藝流程。

(八)促進鄉村文化振興。充分發揮非遺特別是傳統工藝帶動貧困地區群眾就近就業、居家就業的獨特優勢,總結探索“非遺助力脫貧、推動鄉村振興”工作經驗與模式。引導返鄉下鄉人員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長,發展傳統工藝、文化創意產業。依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培育一批木雕、木版年畫、剪紙、草柳編、刺繡等傳統工藝產品生產製作村莊。加強傳統工藝的挖掘、記錄和整理,對具有獨特歷史意義的瀕危傳統工藝項目,實施搶救性記錄。

(九)開展傳統工藝理論技術研究。

引導支持骨幹傳統工藝企業與科研單位組建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一批文化科技創新平臺和成果供需對接平臺,建立產學研一體化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傳統工藝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傳統工藝理論研究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鼓勵具備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與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設立實驗室,共同開展科研攻關,解決關鍵技術問題,為提高傳統工藝設計製作水平提供科研和技術支撐。鼓勵出版有關傳統工藝的專著、譯著、圖冊等研究和實踐成果。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教學,建設傳承人工作室。

(十)推動傳統工藝普及教育。貫徹“互聯網+齊魯優秀傳統文化”行動計劃,推動傳統工藝研修遊學。鼓勵大中小學開展體現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體驗和比賽,提高青少年的動手能力和創造能力。鼓勵電視、網絡媒體等推出豐富多彩的傳統工藝類節目。拍攝和譯製傳統工藝紀錄片、教學片和宣傳片,弘揚工匠精神,促進知識傳播、普及和技藝交流。鼓勵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參與傳統工藝相關活動。發揮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各級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開展面向大眾的傳統工藝展演、體驗、傳習、講座、培訓等活動。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傳統工藝的保護。鼓勵地方成立傳統工藝行業組織,開展面向本地區或本行業傳承人群的培訓和交流等活動,並提供信息發佈、權益維護等服務。

(十一)加強傳統工藝對外交流合作。推動我省優秀傳統工藝走出去。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歡樂春節”“中國山東文化年”“山東文化周”“孔子文化周”“對非文化工作部省對口合作計劃”“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等交流項目。利用國家、省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平臺,組織傳統工藝傳承人、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和研修培訓,開展創新創意等方面的合作,開闊視野,交流互鑑,擴大我省傳統工藝的影響力和美譽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文化、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結合工作職責,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傳統工藝振興。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發展繁榮文化事業和新舊動能轉換、文化產業、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目標任務,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出臺具體措施,全面推進落實。

(二)加強支持政策。

緊緊抓住新舊動能轉換的重大機遇,通過項目補助、融資貼息、資本金注入、獎勵、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傳統工藝項目建設和新型文化業態培育。對符合規定的傳統工藝項目予以適當支持;對貧困地區傳統工藝項目進行扶持。

(三)加強多方協作。聚合社會多元力量,吸收多元投入,推動傳統工藝社會化保護髮展,齊抓共推,共建共享。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的作用,加大對傳統工藝資源、品牌和價值的宣傳力度。

(四)加強督導評估。建立山東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項目評估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和分類指導;建立山東省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績效評價機制,加強跟蹤督查,落實工作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