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男子
因為“報復”沙發
而在小區放火
四十分鐘後
該小區附近的衚衕裡
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廢舊物品起火事件
經群眾報警,公安機關在次日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李某,男,58歲,高中文化,退休人員。
那麼,李某究竟為什麼要在居民區裡四處放火呢?
在提訊中,李某告訴了辦案檢察官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原來李某在之前遛彎兒的時候,被堆放在路旁的舊沙發絆了一跤,從此李某看見居民區裡堆積的廢舊傢俱就氣不打一處來。據李某交代,在2017年8月份,他也曾以同樣的手法在另一居民區兩次放火。
日前,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這名男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無視國家法律,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罪行屬同種罪行,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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