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於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

市監食監一函〔2018〕291號

多美滋嬰幼兒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29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等,對你公司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現將你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函告如下:

一、個別設施未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

進入清潔作業區的風淋室出風口、三樓混合器間上方的部分管線以及配料間樓梯等處有粉塵,未及時清潔。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2條款關於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空氣過濾系統的主進風系統(MAU-3D-4)初效過濾器壓差控制要求為“100Pa<壓差<400Pa”,壓差計實際顯示值為20Pa,現場檢查為壓差計發生故障。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2條款關於用於測定、控制、記錄的監控設備,如壓力錶等,應定期校準、維護,確保準確有效的要求。

(二)按照清潔作業區管理的混合器間未設置沉降菌採樣點。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8條款關於應定期檢測清潔作業區空氣潔淨度的要求。

(三)未能提供與清潔作業區沉降菌檢驗報告相關的檢驗

原始記錄。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完整保存各項檢驗記錄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反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請你公司完成整改後向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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