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的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

株洲龍5052075049444


我是女兒,心底流淚,也笑著承認:我父親再婚。

09年初母親62歲去世,我們姐弟唯恐63歲父親孤獨,基本沒空抽空也回老家看望。可是,孤獨恐懼佔據了老父親的心思,早飯基本不吃,午飯和朋友們叫餐喝酒,晚飯基本又不吃了。生活沒有規律,身體和精神狀態急劇變差。記得有一次我回家,流著眼淚勸他:你都是當過兵的人了,自己生活還不能行嗎?好好照顧自己做不到嗎?老爸不服氣地回覆我:我當過兵才更覺得死也不要緊。當時真心全家因為母親去世,父親頹唐,一家人難過的要命。

後來,大約11年夏天,大弟媳婦打電話說:咱給他爺爺找個老伴吧?你們不天天見,我天天看的見。昨天又暈倒爬不起來了。咱村裡條件好點的找老伴的也不少,反正有好的也有不好的。現在這種情況,你們姊妹們商量商量,同意的話就放開話。我們山東有兒子的父母都不會跟著女兒過生活,老人家生活兒子兒媳才是作主的,特別是兒媳婦兒。這樣,我們姐妹們想,母親去世了,老父親活的高興才是最主要的,於是同意弟媳婦的決定。

父親曾也是當地的企業負責人,但此時父親已經老了,身份就是農民,沒有養老金的農民。父親原則是:不給子女添麻煩。要錢的中年女子,帶錢的退休老太等等,最終沒有緣分,一個有兒女有婆婆的女人走進了我們的生活。

現在,老父親72歲了,他自己鍛鍊身體,注重養生,侍弄花鳥,生活質量很好。軍人補貼,退休鄉醫補貼,老人保險等,還負責村裡動物防疫,經濟也算過得去。今年春節,父親為我們每人養了一隻雞,熬肉凍就熬製了多種多樣,手工蒸大饅頭好幾袋,炸制虎頭雞🐔等,還要在正月十六前做黃酒給我們。進門的老伴我們稱嬸子,每次回家也是包餃子做飯,衛生整理的乾乾淨淨。我們每次回家都送點生活費,兩個老人生日都給錢,春節前都拉著兩位老人買新衣服。現在每週打個電話問問情況,不需要週週必須回家了。

儘管有很多很多不如意,看到老父親健康快樂,多活幾年,我們覺得還是值得的。這是我家的情況。我們村老人想找老伴的,孩子們基本都同意的。過的好合得來,就好些,也有不好的,我同村同學父親再婚後春節都是旅遊團了。

孩子們不能天天陪伴老人,支持老人再婚算孝順吧?


花自香17


現在子女都不贊成老人再婚,這個提問方式太絕對了,應該是一部分子女的態度。



父親和母親要再婚,子女不贊成,大都是子女擔心老人的財產在將來繼承的問題,以及再婚後配偶將來的贍養問題。老人的財產在將來老人去世後,遺產繼承、分配上會影響他們得到的份額會減少。老人如果先走一步,留下這個繼母或繼父,都是他們的負擔。這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子女們的擔心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如果是母親再嫁,子女們感覺年紀大了,再婚很丟人,在親朋好友面前沒有面子。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子女應該多理解老人的想法。作為老人,要和子女們多溝通,老人也有追求完美幸福的自由,再婚,也是為了給子女減輕贍養的負擔。

至於財產問題,如果要再婚,可以和子女做好溝通,事先把這些事都商量一下,避免將來因此出現糾紛。再退一萬步說,由於老人再婚,會給子女造成一定的壓力和經濟上的負擔,子女也要理解萬歲,換位思考,老人也不容易,他們追求幸福,子女如果愛老人,孝敬老人,就更應該支持他們的再婚。

【我是二十六畫叔哥,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歡迎點擊關注、點贊,謝謝。同時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對讀者朋友有幫助】


二十六畫叔哥


並不是所有子女都反對,而是大多數子女不贊成。

表面上看兒女不贊成的理由有很多。

歸根結底不贊成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錢;二是因為感情。

比方說,我隔壁家的老伯前幾年沒了老伴。

雖然老伯有兒女,但是兒女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不能時時陪伴在身邊。

他很孤獨,一直想找個伴陪他說說話。後來,這位老伯就跟照顧他的保姆好上了。

兒女堅決反對。老伯表面上看接受了兒女的意見,實際上他很聽保姆的話,瞞著兒女跟保姆結婚了。

過世後,兒女才發現自己的老爹跟保姆領了結婚證。

按照法律,保姆不僅要跟自己分遺產,還牽扯到了給保姆養老的問題。真是憑空多了麻煩和包袱。氣得這幾個兒女都罵死去的老爹糊塗。

財產分配和養老問題,是兒女不贊成的首要因素。

很多兒女不願意承認父母再婚的對象是自己的家人。他們認為憑什麼要把父母辛辛苦苦掙下的家業分給外人呢?這不是讓外人撿便宜嗎?

在這種思維下,反對父母再婚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些子女反對,倒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感情。在感情上,他們接受不了另一個人。

有個女同事,40歲的時候得癌症死了。她死了大概半年左右,別人就給她老公介紹了一個對象。

這位同事的女兒正在上高中。當這個女兒看到爸爸和另一個女人甜甜蜜蜜的樣子,女兒就爆發了。

女兒把媽媽的照片擺在每個房間。當著所有人的面,罵她爸爸沒良心,媽媽剛死半年,你又找對象。

女兒鬧得天翻地覆,也不去上學了,也不吃飯,就是整天在家哭,直鬧到她爸爸妥協,答應她再也不會找對象。

所以,老人再婚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為了家庭和睦,建議老人再婚之前一定要跟兒女商量好。

爭取得到孩子們的理解和支持,解決好財產和養老方面的後患。只有這樣,整個大家庭才能和和美美。


我是柳柳很忙,您身邊的教育專家、心理諮詢師。

請關注我。更多教育、心理、情感的熱點知識推送給優秀的您。

有什麼問題可以發私信給我,願意為您答疑解惑。

謝謝您點贊支持。每次點贊和轉發,您都是在幫助他人。


柳柳很忙


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反對老人再婚,比如我老公的兒女就堅決支持他們的父親再婚,甚至是我要求離婚和他的子女談了倆次,他們都不同意,希望我們繼續走下去,當然他們知道他父親的每一分錢都是他們的,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與他想識於2004年,如今已走過了近十四個春秋,我是城裡的下崗工人,離異,他是一名鄉村小學教師喪偶,當時我四十歲,他長我近九歲,他脾氣性格極好,能吃苦耐勞,他有一子一女,女兒十六歲,兒子十三歲,我女兒八歲,他對孩子特別好,從未打罵過自己的孩子,經過半年的交往,我就毫不猶豫地嫁給他了!因為我已下崗,他還在工作,所以我帶著女兒去了他家!

因為我奶奶家在農村的緣由,我喜歡農村的生活。農村孩子上學早,他是住校,而我每天早晨五點半起床來,叫醒孩子,他們去上學,婆婆當時還在做一點小生意,我就幫著把婆婆做生意的擔子挑到街上,然後回家來打掃衛生,每天擔八擔水,因為家裡還餵了六頭壯豬,把水缸挑滿,桶裡裝滿四桶,擇菜洗菜做飯,十點半左右他和孩子們回家來吃飯了,飯後稍微休息一會兒,12:30他們又去上學了,我就在家做家務,以及準備下午飯。公公年近九十,我每天都給他打洗臉水倒尿盆,他對我也特別好!因為八口人吃飯,用大鐵鍋煮飯,因為我在老家煮過,我會煮,公公以為我不會煮,教我,我慊虛地學習,家裡沒有太陽能洗澡不放便,我就拿出三千元錢要老公裝太陽能熱水器,沒有洗衣機我就把我家裡的搬到他家,每次我洗衣服,頭天我就告訴公婆,每次都是洗全家人的,我給他的孩子買衣服都是買最好的,用我的錢,裡裡外外的都買,一點都不計較,結婚時所有床上用品都是我買的,把我僅有的那點下崗補助幾乎用盡了。

可是婆婆從來把我們都當外人,特別是吃點東西總是藏著掖著,生怕我們吃到,因為女兒從小在城裡長大,從來不缺吃穿,開始女兒什麼都不愛吃,半年後女兒饞了,願意吃了,婆婆就不待見了,什麼都罵,甚至是說屎好吃讓我女兒去吃屎等等,女兒八歲讀三年級學習好,班裡選三篇作文被選到了,婆婆不行了,也要罵,她的孫子晚飯吃了倆大碗,她說吃少了,給他吃了三棵十全大補丸,結果孩子便秘,可以十幾天不上學,我的孩子頭天晚上涼著了一下胃,早上起來吐了倆口,仍然去上學,婆婆不高興了,什麼歹毒的話都罵出來,因為城裡長大,從小沒有聽到過,也不會罵,一句都不會回她。然而去山裡田裡幹活他的孩子都不去,家裡買了柴,要搬上樓,他的孩子一隻手拿一塊,拿二塊就上樓,我的女兒一抱四五塊的拿,我更是一抱十塊八塊的拿。過年了,大年三十,婆婆是賣醃菜的,早早的就賣完了,以前是賣完就回家來做飯了,因為我和老公賣春聯,一直賣到天黑,那天婆婆就是不回家來做飯,回家來我看到他的弟弟站在樓梯口,叫他的孩子上他家去吃飯了,而我的女兒餓的直哭,我到小賣部給她買了一包方便麵幹吃,我們隨便熱了一點冷飯吃了,就過年了。大年初一,早上起來煮湯圓吃,我吃不來,婆婆告訴我,我們只吃湯圓不吃飯,女兒吃了一小碗,我熱了一碗冷飯,老公知道他母親不捨得給我們吃,就對我說,走我們回城!這時婆婆說我們煮肉吃了,我們驅車二個多小時回到了城裡的家!這是我唯一的一次在他家過年。

後來分鍋吃了,婆婆分給了我一頂點的醃肉,我回家了一趟,婆婆又給拿走了。其實每當學校放假,女兒回到城裡的家就不願去鄉下,八歲的孩子,每次都哭的非常傷心,哄了又哄,才去的,在他家雖說是一年,除開假期,最多在了十個月,我付出了全部的熱情與金錢,我給女兒轉學了,我們回了自己的家!後來他的女兒因為初中畢業沒有繼續唸書了,代了倆年的課,也到了城裡,父女倆每月給我生活費250元,差不多有七八年!他讓他的女兒每月交給我一百元,她都不願意,煮過幾次飯,掃把都沒拿過,後來,她嫁了,我給了她1066元的紅包,以及我在天安門城樓下買的一套套娃和一掛平安結,追著的告訴她:孩子,你要幸福!和某某要好好的過!2014年,我的女兒高考,他的女兒早早的就來了,推開門,唯一的一句話就是:某某(女兒小名)高考掉了啊!特別加重語氣“掉了啊"!願來和她奶奶一樣的心!後來,我知道了,她的兒子三歲了,她從來沒有單獨給孩子洗過一次澡,從未給公婆煮過一頓飯,婆婆還給她洗衣做飯,從未下過田上過山,從未掐過一根草,這也是當初她奶奶在世時對男方家提的唯一條件。當然,她的老公是退伍兵會做洗衣做飯,會給孩子洗澡!我的女兒考上大學,他給了1006元,女婿給了六百元,他家生孩子時,我悉數奉還了!

儘管我是下崗工人,可是我從來都是自強自立,從來沒有打算要靠任何人生活,我上午擺地攤,下午到一家單位做清潔工,我曾有過三套住房,後來,因為母親年邁,女兒考起大學,我以低於市場價六萬的價格賣了給老公一套,而且還是分期付款,每年付給我二萬元,過戶給他後,他又用住房公基金貸款又買得一套,給他的孩子住著一套,租了一套,他住我的房子!

現在,他退休了,因為父母過世了,孩子倆個的都在城裡了,我們在城裡生活,住我的房子,他近七千元的工資,除開每月給我一千元的生活費以外,米線、包子都捨不得買給我吃過一次,也沒有穿過他的一寸布,他不會做任何的家務,而且看見我生意好,和我做同樣的生意,當然,賺的分分釐釐錢都是他兒女的,與我無關!所以,我想離婚,並且願意給他二萬元的補償,而他卻不願意,他的兒女更是百分之二百的反對!


沁月14


潘衛霞律師觀點:老人再婚自主,但一定要把財產繼承等身後事處理好。

潘衛霞作為一名專職婚姻家庭律師,最基本的理念是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所以,老人是否再婚, 原則上由老人自主,兒女不能橫加干涉,比如,我母親已過世,如果父親想再婚,我完全贊同並且支持,同時,我也一定會在他們婚前,給他們講清楚再婚的利害關係,各自的權利義務,簽好婚前協議,並要求他們各自訂好遺囑。把各自的財產處理好。

這是再婚老人對子女和後老伴最基本的責任。

先說一個老人再婚的故事吧。我所在城市青島,一位70歲的老人,與一位當年援疆的大媽匆匆結合,僅過了半年,大媽即返回新疆,再不回來。老人陷入連婚都離不了的尷尬境地。老人名下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時值300多萬,只有一個女兒。一旦老人有個三長兩短,這個有名無實的後老伴會不會回來要求繼承?她即便不要,也不大可能麻溜地配合繼女辦理繼承。

您說這個女兒會不會反對父親再再婚?

好在後來,經律師努力,法官進行了缺席判決,為老人解除了婚姻關係。

再說一個繼承的故事。我代理的繼承糾紛案件,一部分是兄弟姐妹之間,另一部分就是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生父母子女間的繼承糾紛也有,但極少。何也?利益之爭唄。生父母的財產,最終都會留給子女,所以,很多家庭都是兩個老人都去世以後再分割遺產,很少有一個老人去世就急火火分房子分錢的。

但繼父母子女不行,因為,繼父或繼母一方的財產份額,將來是否會留給繼子女,不好說,或者說這種可能很小。所以經常會發生生父母一方屍骨未寒,繼父母子女就對簿公堂的現象。

有這麼一對再婚夫妻,雙方各有前婚子女一名,男方名下有房產兩處,一套是與前妻離婚時分割而來的個人財產,另一套是再婚後從父母那兒繼承到的財產。但沒立遺囑。雙方結婚兩年後,男方即意外去世。名下房產加現金總值一千萬元。

現男方兒子已把繼母告到法院,說房子和錢全是父親這頭積累的,要求少分給繼母財產。繼母當然堅持要自己的法定份額。

這個兒子如果考慮到有今天,當年一定會堅決反對父親再婚的。

所以,潘律師的意見是,老人再婚應自主,但如果不想配偶和子女在自己身後發生紛爭,就一定要提前把財產規劃好,該隔離的先隔離,想留給誰的,提前立好遺囑。

同意的,請點個贊吧!關注潘衛霞律師,在捍衛正義的路上,你我同行;分享法律和思想的點滴,你我同在,感謝您的閱讀,祝新春快樂!


潘衛霞律師


媽媽65歲病故,不到三個月有人給老爸介紹婆婆,當初在葬禮上痛哭流涕的老爸立馬去見面了。我的態度是不反對不支持,當時家裡拆遷,還了幾套還建房,我要求把房子過戶給我兄弟,老爸手中的錢我們子女不要,全留給老爸過生活,大概十幾萬(老媽病故後,財產有多少老爸從未跟我們攤開說),並且和對方子女見面,說明我們不負責婆婆的生老病死,且最好不打結婚證。後來的事情卻是讓我們狼狽不堪,節節敗退。老頭和婆婆談三個月就同居了,因一封廠惹名信大罵我們,要和我們魚死網破,拉我們墊背〈其實信是另一個婆婆寫的,和我們毫無關係),然後揹著我們打著結婚證,現在說已沒有財產了,天天哭窮,說生話費不夠,而且說他住的房子婆婆有一半產權,揚言我們不養婆婆的老的話,他要重改遺囑。老頭性格暴烈,一輩子說一不二,我奶奶,我老孃,我們姊妹三人從來都是唯他命是從,但這事逼得我暴走。17年底,他要我們出生活費,我兄弟在外打工,兩人工資合起來不到四千,還有一個舅侄讀高中,後婆婆有退休工資還做保潔,但這錢都存著貼她兒孫,專花老頭錢,其實這婆婆的做法我也理解,哪有女人賤到貼錢爹爹花呢。我氣憤的是老頭既然不顧子女反對結婚,就應該養得起婆婆,沒道理讓我們姊妹出錢幫他養婆婆,何況還有其他生養死葬的事。我弟媳老實,只知道哭,我回孃家和老頭大吵一架,這是婆婆進門後我第一次回孃家,發現我媽的遺像沒掛在原來的地方,在我的逼迫下,老頭把遺像從豎櫃頂上拿下來,遺像沒用布包著,就那樣臉向上擱在櫃子頂上,當時我就嚎啕大哭,把遺像抱到客廳裡,立在桌子上,一邊哭,一邊吼,要錢一分沒有,要命有一條,如果要命的話,我就碰死在我媽面前,把這身賤骨頭還給你。結果是他沒提要生活費的話了,但從此就陌路了,直到現在,就像老頭在我面前大手一劈,要和我斷絕父女關係一樣,想來女人重前夫,男人重後婦,果然如此。這六七年來,老頭罵我豬狗不如,畜生不如,威脅我斷絕關係,要到我的單位去鬧,甚至說婆婆要有么事,就要拉我們姊妹墊背,還說要活得好好的,看我們遭報應,這是個76歲的父親對三個四五十歲的兒子姑娘說的話麼?我回罵他的(我妹和我弟不敢吭氣),你拉你的兒子墊背,還是孫子墊背?你拉你的姑娘墊背,還是外孫墊背?你斷哪個的子?絕哪個的孫?這多年來,我和老公和和美美,沒受到冤枉氣,沒想到五十歲了,被我自個老頭氣得要死,你們說氣不氣人?


吹泡泡的魚543


第一、因為子女都怕財產再分割吧,本來自己的爸爸或媽媽在其百年後,剩下的財產,無論是房產、存款、股票,還是金貨、首飾抑或傳家寶,一般都是留給自己的子女(大多數都還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老人再婚了,自己的爸爸或媽媽多增了一位配偶,其新配偶往往自己也有一個家族,這樣原本有限的遺產,不專屬於自己了,如此,子女當然會捉急。

第二、因為子女怕再贍養一位老人吧,一般等到自己的父母有一方喪偶,活著的那位也步入老年人行列了,而作為子女也已經人到中年,所謂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還遭遇著中年危機。有可能送走自己的一位長輩,已經把自己弄得心力交瘁、財政緊張,但是自己不得不養精蓄銳,因為還有一位長輩的晚年,需要自己身心投入的陪伴。但是如果老人再婚,就又多了一位老人的晚年,需要自己付出更多的時間、財力、體力、精力、資源……雖然極有可能這位老人也有自己的子女,但是他(她)不做我新爸爸或新媽媽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其一旦有了這個身份,而且看在自己親生爸或媽的面子上,也必須贍養他(她)吧。但是說心裡話,做這些是真的很累很累的,還真的不一定是錢的問題。像第一種,也有存在雙方家庭都不缺錢的,或者如果可能事先做好財產公證,說不定這方面還構不成主要矛盾,但是說到要多照顧一位老人,且有可能還要多照顧一個家庭,這個“揹包”,是當代的子女不敢揹負的!

第三、因為結過婚的人往往並不看好婚姻中會存在什麼幸福美滿,所以喪偶或離異的老人們或許因為某種需求,雙方走到了一起,在交往的過程中還算比較滿意的,但是真的步入婚姻後,就和所有婚姻是一回事了。如今的子女能夠接納老人們交往著,但是不大會贊成再婚,這或許也是他們對婚姻的一種大徹大悟吧!


鵜鶘心理


我有發言權,說起來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啊!

媽媽只有64歲就癌症走了,我們還沒有從悲傷的陰鬱中走出來,父親就流著眼淚說,我要給自己找個老伴!

作為最愛媽媽的女兒,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可是,把爸爸接到我家裡,他天天和我作對,不是說我做的飯不好吃,就是嫌棄我家孩子淘氣。我每天辛苦奔波,還要承受巨大的心裡壓力。可是哪知道已經有人給父親介紹好了老伴,而且還悄悄見了面!

我內心是反對的,因為媽媽一生節儉善良,父親霸道,可是我已經管不了父親了,他將自己的存款大部分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雖然她比媽媽醜,比媽媽懶,比媽媽精明算計。可是,父親被劇烈的孤獨打敗了。我從強烈的反對到給父親講道理,但還是沒有攔住他。

父親再婚後,過得並不好,那個女人除了問他要錢,並不好好照顧他。我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可是,又不能天天跟著他們。

去年,花完了父親的存款,父親忽然腦溢血,不能自理。那個女人無情地回了自己的家,再也沒有來看望過父親。

我想流淚,我想媽媽。


小冰兒


我是再婚。當初他妹妹姐姐都反對我們在一起,他說,姊妹們各過各的吧,和的來就走動走動,和不來各過各的;他有一兒一女,說:兒子不用管,女兒有5年供她上完大學就不用管了;咱倆還有二三十年的好日子好好過。

現在我們過了第九個年頭了。在我們過的第二年兒子就從他前妻那裡回來了,好高騖遠不務正業,現在35還沒成家;女兒去年三本畢業,說要考公務員考研,不找工作,啃老。前年他冠心病,住院他手裡才3000元錢(那時除了給我1500元生活費,房子是我再婚前的)都給他兒子姑娘了。我們這兒醫院說去北京做搭橋手術,讓準備二十萬。(春節他才給他家兒子兩萬五)他孩子沒錢,他家姐妹們說是俺家的事,也都不借(他是處級幹部,弟弟以前上學他管,妹妹從農村出來也他管)。後來我兒子借給我十幾萬(我兒子經商,兒子給我說;媽你好好過,將來老了,我就是去看你也不能天天去。你哪兒不舒服,有人給到口水,說說話)他朋友又借給三萬,湊了二十萬我自己帶著他去北京做手術,後來我媽媽知道我一個人帶著他去做搭橋手術,等我們從北京回來,我媽媽非去車站接,媽媽看到我一個人揹著恁大大包,輪椅上還掛著包裹,推著他從出站出來。當時可哭了。病的時候給我說的很好,以後什麼都不管了,好好過我們的日子,那段時間我照顧著生意照顧著他;半年後,他終於恢復好了。給我說;要每個月給他兒子交養老金(他兒子當時34週歲),現在兄弟姐妹又都一家親了。現在我很後悔,再離不好看。過著本就不是一家人,血是濃於水的,親情是割捨不斷的!再婚還是女人照顧男人多,男人就是找一免費保姆,奉勸女人們。如果寂寞,想再婚,一定不要找兒女不爭氣的那種!


春華秋實30741926


老人再婚,是應該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別說獨生子女,現在年輕的小夫妻有多少跟父母一起生活;平時在外忙於工作,對單身老人有多少陪伴時間?子女不太贊成,是有一定原因的。

1.傳統意義的實婚。老人再婚受傳統家庭觀念影響,認為老人年長了,嫁出、招入一個與自已、孩子家庭成員陌生的老伴。習慣,倫理都不協調;兒女們怕落下自己嫌棄老人的名聲。現在人的觀念轉變,這種思想逐漸弱化;獨居老人困難問題也倒逼這種思想正在消失。小時夫妻老來伴,也被年輕一代人認識接受。老人再婚不是多難的事情。

2.法定意義的婚姻:現在是法制社會,老人再婚實際是牽涉財產糾紛的切身利益關係。老人再婚,與子女財產分割,遺產交接,養老責任,再婚老人雙方財產支配等;而與之相同的家庭成員關係協調確立,想想都頭疼。一旦發生訴訟爭端,傷了多少人心?還有少數借再嫁謀取老人財產的小人!對這些複雜的問題,再婚父母的兒女自然要考慮不會發生不良後果。也影響老人選擇再婚。

3.現實意義的相陪相伴的事實婚姻。與其讓老人依法再婚,還不如鼓勵老人跟自己喜歡、合得來的對象,在生活上互相照應、相幫相伴。兒女們做好正確引導,幫助他們解決、預防發生比如財產,雙方親人間可能會發生爭議的事情。一紙結婚證有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爭執。積極主動的溝通,也符合現代文明社會風尚。


不婚青年男女選擇單身的,越來越多。但他們年輕,能完全照顧好自己。對於老年人,孤獨、需要相幫相伴的老人,子女們不應反對,而應積極支持老人再婚!為防止不該發生意外的紛爭,選擇合理的婚姻家庭組成形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