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施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

7月9日,記者瞭解到,從本月1日起施行的《南寧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未來南寧市鼓勵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方式實施海綿城市項目建設。項目的海綿城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7月起,《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施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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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寧市入選全國首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青秀山蘭園、濱湖廣場、南湖公園環湖路改造……經過3年多的時間,隨著一批海綿城市試點項目相繼建成,南寧市建成區範圍內已初顯“海綿效應”。

此次出臺的《暫行辦法》提出,未來南寧市的海綿城市建設,將通過“滲、滯、蓄、淨、用、排”等工程措施,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進行保護和生態恢復、修復。海綿城市設施建設完成後,城市道路、立交、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項目海綿城市設施由城管、林園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維護監管。

昔日臭水溝,如今被截汙,沿岸景觀讓人耳目一新……經過治理,位於南寧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的那考河已“華麗變身”。據悉,那考河項目是全國首個投入運營的全流域綜合治理PPP項目和廣西首個PPP項目,同時也是財政部PPP試點和住建部海綿城市試點示範項目。該項目通過不同種類海綿化措施的有效串聯,把那考河及周邊流域8.9平方公里的區域建成一個雨水控制整體聯動的大海綿體,達到了“生態治水”的目標。

《暫行辦法》還提出,鼓勵有實力的科研設計單位、施工企業、製造企業與金融資本相組合,組建具備綜合業務能力的企業集團或者聯合體,在條件和政策法規允許的前提下,採用總承包(EPC)、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統籌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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