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摔傷」昏迷受傷真相成謎 交警派出所各執一詞

男子“摔傷”昏迷受傷真相成謎 交警派出所各執一詞

病房裡,25歲的辛某已經昏迷46天,他是和表弟在一起時出的事。儘管父親在交警大隊、派出所之間來回奔波,但辛某究竟如何受傷的仍是一個謎。

昨日上午11時許,在城北長安醫院神經外科住院部病房,昏迷的辛某躺在病床上,插著鼻飼管,正輸液,一旁是他的父母和其他親屬。

辛某是5月25日凌晨3時40分左右被其舅家的表弟張某等人送到醫院搶救的。當時的救治病歷顯示,辛某送到急診時淺昏迷,酒精過量。另據長安醫院6月13日給交警部門出具的一份診斷證明顯示,1、特重型內開放性顱腦損傷;多發腦挫裂傷、硬膜下血腫、瀰漫性腦腫脹、腦疝、蛛網膜下腔出血、中顱底骨折伴腦脊液耳漏(左側)、頭皮血腫;2、吸入性肺炎;3、應激性潰瘍;4、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腰背部、四肢)。同時,該證明稱,患者辛某目前正處於住院治療階段,意識呈中度昏迷,僅供交警隊處理案件用,不作為最終診斷。

經過醫院治療,目前,辛某眼睛可以睜開,有疼痛反應但沒有徹底醒過來,不會說話,生活更不能自理。目前治療已花費了40多萬元,有一半是表弟張某家掏的。

昨日中午,在病房裡,辛某的父親說,兒子受傷前在西安開車運輸砂石謀生。5月25日凌晨4時20分許,兒子的表弟張某打來電話,“姑父,武武(辛某乳名)從車上絆下來了(方言,即摔下來)受傷了,人現在在醫院。”辛某父親追問:“咋絆下來的?”張某電話裡說當時和幾個朋友喝酒,辛某去苫蓋所開貨車的篷布,不小心從車上絆下來受傷的。

掛了電話,他和妻子趕緊起床,張某又打電話過來稱其身上錢不夠,辛某與妻子想辦法籌了5萬元於25日凌晨5時40分左右趕到醫院。“我看到兒子頭部明顯有一個腫塊,一隻耳朵出血,左腳到左腿都有外傷。約10分鐘後,兒子就被推進手術室。”

受傷原因:傷者父親問出兩種說法

兒子究竟是如何受傷的?是誰將兒子送到醫院?

辛某父親說,這一問不要緊,張某和後來自己的妻哥說法都不一樣,而且張某的說法漏洞百出。

“我兒子做手術期間,我和張某去繳費,我問是誰把娃送到醫院的。”辛某父親回憶說,當時張某回答說自己和一個朋友張某某一起送來的。再問怎麼不見張某某時,張某回答說看見辛某受傷重,張某某嚇跑了。

“姑父,你先給我表哥看病,花費最後有人給你報銷呢。”辛某父親至今記得張某的話,心裡頓時起了疑心,“不是從車上摔下來這麼簡單的事吧?”

當日下午2時,辛某父親給張某某打電話,詢問兒子辛某究竟是從車上如何摔傷的,對方回答說“我不知道”,他又按照張某的說法追問,張某某這才說“就是從車上摔下來的。”

辛某父親稱,事發當日傍晚6時,張某的父親即妻哥將自己叫到醫院住院部樓下清靜處說出了“實情”:辛某、張某、張某某喝酒吃飯,要離開時,辛某上車後又下車,攔著張某的小轎車說“再諞一會兒”,張某啟動車,見酒後的辛某趴在車前引擎蓋上抓著雨刷不讓走,就啟動車前行又踩剎車,如此3次辛某落地受傷。

“咱們是親戚,私下解決,一切後果我們承擔。你就是報警,交警大隊把娃抓了拘留了,對誰家都沒好處。”辛某父親回憶當時妻哥如是說,聽妻哥這樣說,自己和妻子都猶豫了,就沒有及時報警,就在這個期間,兒子當初受傷的現場包括所開的貨車都被張某開離了現場。

事發六七天後,辛某父親就此事諮詢了律師,被告知最好讓對方寫個事發經過和保證承擔一切後果的書面材料。之後,辛某父親要求張某寫下書面材料,多次交涉後,張某表示願意寫,但就在準備在醫院裡要寫材料的時候,被張某的父親阻止了。

6月11日,辛某父親來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未央大隊事故中隊報警,隨後,事情便發生了戲劇性變化。

辛某父親說,自從報警後,妻哥和張某等人就不再到醫院來看望兒子。此後,他就在交警大隊和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漢城派出所之間奔波,至今沒有正式的調查結果。

派出所稱屬於交通事故

交警稱歸派出所管

辛某父親介紹,報警後,交警未央大隊事故中隊的朱警官讓寫好書面報警材料送到交警大隊。6月12日,材料送到交警大隊。6月13日,交警依法將張某、張某某傳喚調查。6月13日,朱警官答覆說,經初步調查,不屬於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當日,他就到公安未央分局漢城路派出所報案,值班室徐警官接待,說是車與人的問題屬於交通事故,應當去交警大隊處理。之後,自己又一次趕到交警事故中隊,朱警官仍然告知說不屬於交通事故,如果懷疑被打傷等隱情,應當歸派出所管轄。

辛某父親說,他又去漢城派出所找徐警官,電話聯繫後說正處警不用等,應當還是去交警大隊。6月29日,漢城派出所換了孫警官瞭解此事,孫警官第一次幫自己正式登記了報案情況。7月初,孫警官告知,如果交警大隊調查不屬於交通事故應當移交給派出所。

昨日下午,公安未央分局漢城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接警後,他們依法將張某、張某某傳喚調查,因為是車與人發生的傷情,如果真的不屬於交通事故,交警部門是第一接警單位,應當將相關了解情況和材料移交派出所,派出所繼續調查,構成立案標準將依法立案偵查。

華商報記者也拿到了辛某父親與交警中隊朱警官長達5分鐘的對話,電話裡朱警官態度很好,關心辛某的病情,但涉及此事進展時,答覆稱此事因為報案時隔半個月,案發現場遭到破壞,再者受傷者昏迷不醒,不能舉證當時發生情況,交警部門沒有對此正式立案,而且不屬於交通事故,有可能涉及其他案件,應當由派出所繼續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張某詢問當時情況,他不願多說,讓去問警方。

事發至今46天,辛某父親和交警大隊、漢城派出所多次聯繫後,依然沒有結論。

“難道我兒子一輩子不醒來,這個事實真相一輩子就不知道了嗎?”辛某父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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