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頭條


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頭條

6月29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第二實驗小學五(5)班學生張某與趙某發生矛盾。張某毆打趙某後卻謊稱自己被打,張母帶著親戚來到學校,對該班班主任進行暴打。最新消息稱,淮北市公安局依法逮捕行兇者,並分別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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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學校老師被家長辱罵、爆打的案件層出不窮:

4月10日下午,廣東湛江徐聞縣春蕾小學六年級某家長因孩子擅自離校暴打老師。

6月8日,四川資陽某中學老師杜某被家長舒某糾集的社會人員毆打,起因是杜老師曾制止舒同學在校“耍手機”“耍朋友”,家長對學校老師的管理不滿,隱忍到高考後,“考後算賬”。

6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五河小學家長王某因自家兒子沒有把老師批閱好的試卷帶回家簽字,大發雷霆,跑去學校毆打兒子的班主任張老師。還聲稱“我有資格打老師,老師沒有資格打我!”其惡劣程度、囂張態度,令人髮指!

6月13日,安徽某小學劉老師因批評了課堂違紀的董同學,被學生的家長堵截暴打,血流滿面,額頭傷痕達十幾釐米。

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頭條

時隔半月,6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又發生小學女教師被家長暴打的新聞。

看起來,家長怒懟乃至暴打老師,不僅過癮,而且安全。教師們儼然已淪為“眾矢之的”,成為如假包換的“弱勢群體”。不再奢談“天地君親師”,教師行業早已“斯文掃地”。

針對頻繁的“家長暴力”行為,一位教育人認為,頻繁出現這類血腥打人事件,關鍵在於教師職業邊界的無限擴大。

一是教師身份“職業定位”的衝突。全社會對教師的職業“定位”與教師的“自我定位”產生巨大沖突。部分家長、媒體、管理層仍以傳統社會“精神人”“聖人”“春蠶”“蠟燭”的職業標準來定位教師,而不考慮劇烈的社會變遷了。

二是教師工作“職業邊界”的反差。社會、家長、媒體,包括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層,對教師的職業邊界缺乏科學界定,一方面不斷擴大教師的“職責邊界”,成為“無限責任監護人”。另一方面,家長的強勢、媒體的造勢和教育管理層的弱勢,不斷壓縮教師的“權力邊界”與“權利邊界”。教師掙的是“白菜錢”,操的是“白粉心”,造成了教師不斷被家長暴打的“慘景”。

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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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師曾回憶他遭遇“家長暴力”的經歷:

那一年,我在一所初中學校任教初二。班上有位男生成績不好,有小道消息說他有早戀跡象。有一天一起閒聊,我很隨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說:“努力點,你可以趕上去的。聽說你談戀愛了,有這回事嗎?”學生未置可否。

第二天,學生家裡來了五六人,要找我麻煩,說我批評錯了他家兒子。其中兩個中年婦女很潑辣,要我道歉。幸好當時的校長和同事態度堅決,立場堅定,抱團怒懟,以牙還牙。家長一班人悻悻離去。

事後,家長沒有給我任何解釋!20多年了,我始終對這位家長心存芥蒂。直到現在,我也一直拒絕見這位男生。凡是他那個班的學生聚會,我一律拒絕參加。

我是真記恨這位家長。家長欠我一個道歉!學生現在長大成人了,他本來可以代他家長跟我說聲“對不起”的,但他沒有!

後來的教育生涯中,我一直堅持:愛是雙向的,老師應該愛學生,但家長應該愛老師!任何人都別用道德綁架的方式讓我屈服。我不是聖人,對蠻不講理的家長,我向來也以蠻不講理的方式對待。

本來,教師教書育人,學生尊師重道,家長老師和睦友好,這應是老師、學生、家長之間最為和諧的相處方式,但現在教師竟成為“高危職業”。

我們總是要求肩負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們要關愛學生、無私奉獻,可是平心而論,面對不斷被傷害的教師我們是否也該問一聲:遭遇毆打謾罵的教師,其合法權益該如何保障?怎麼做才能不讓我們的老師一邊操著心,一邊又傷著心?

教師不是原罪,沒有誰理應被暴力對待。

這些年來,像安徽小學女老師這樣遭到家長或學生謾罵毆打的事件一直存在。而人們對教師被打事件的態度則耐人尋味,其中有些態度折射出的社會心態應該引起反思。

這裡有個不遠的案例:

南京一初二男生將墨汁滴到同學小浩的水杯裡,小浩喝完混有墨汁的水後不久感到不適併入院治療。事情發生後小浩家人開車闖入校園,小浩的爺爺在確認迎接他的女教師是小浩的班主任後,不但暴力推搡班主任,更當眾狠狠地扇了班主任一巴掌。

讓人感到憋悶的是,很多媒體在跟進事件時都忽視了被打女教師的感受,甚至該校副校長在接受採訪時也隻字未提家長對班主任的傷害,彷彿受害學生家長把戾氣撒在老師身上理所應當。

根據《教師法》的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節可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傷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教師遇到人身傷害時,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及時向公安執法部門報案,如果負責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作出答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同級政府或上一級人事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有律師朋友分析認為,如果老師因為正常的教育批評學生被毆打,家長的行為就構成違法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當事人報警之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有權對行兇人員採取罰款、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教師傷情嚴重,已構成輕傷以上,則可能追究行兇人員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至於傷情鑑定,則應當以第三方結果為準。

《教師法》明文規定保護教師人身安全、合法權益,因此,不讓相關法律法規缺位成了防止毆打教師事件發生的關鍵。學生需要在陽光下學習,教師也需要在陽光下教學,只有和諧穩定的教學環境,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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