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歸妻子,豈是「一時糊塗」?

7月8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涼山州紀委監委獲悉,今年以來,涼山州結合省紀委“3+X”專項治理部署,創新開展強農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清理(簡稱“清卡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上個月,在涼山州冕寧縣麥地溝鄉軟心溝村,舉行了一場村民代表大會,村黨支部書記莫某主動在會上做了檢討,“我也是一時糊塗,才將剩餘的50畝退耕還林面積登記在了妻子名下,我現在知道錯了,懇請大家原諒。”(7月9日 人民網)

這則題為《將50畝退耕還林面積記到妻子名下 村支書檢討》的報道,本身就非常引人注目。如果說50畝退耕還林款被村上集體冒領用於公益事業了,那還有些許的說辭;而這位村支書倒好,“剩餘的50畝退耕還林面積”一說本就荒唐,還直接登記在自己妻子的名下,已經不是一個“過分”形容得出的。然而,這還不算奇葩,真正的奇葩是這位村支書面對調查,在“東窗事發”後竟輕描淡寫地說是“一時糊塗”!一個“糊塗”的人,怎麼不把面積登記在別人的名下呢?恐怕他不但不糊塗,而且清醒得很!

村支書是什麼人?全村發展的決策者、領頭羊,黨和國家政策、方針的傳遞者,百姓心聲的傾聽者、上達者,群眾利益的保護者。也就是說,村支書是直接與群眾接觸的基層幹部。也許,在百姓心中,村支書就是說話能算話的“官”。因此,諸多的惠民政策,都需要在這兒兌現。因此,作為村支書,理應不折不扣地讓群眾享受到國家政策,還要加大宣傳力度,甚至竭盡全力為群眾爭取。這位村支書倒好,把退耕還林補助通過謊報面積等手段“登記到妻子名下”,極盡造假謀私之能事,上期組織,下騙群眾,還有什麼黨性可言!

從輿論角度講,就算自己貪掉了群眾的錢,也不能裝著“一時糊塗”吧!之前媒體報道過河南省洛陽市欒川一位村支書,“見不得”鄉親們在貧窮中吃苦受罪,投入巨資帶領百姓脫貧致富;而這位村支書卻是“見不得”群眾有點利益,一有機會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相比之下,豈一個“天淵之別”能夠形容!非但不為“民”作主,反而把“民”害得苦,如此的“領頭羊”,還談什麼服務,道什麼奉獻!對於黨員幹部來講,“無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就應當常把百姓疾苦掛在心頭。為民請命,為民謀利,是自己的職責;把群眾當成發財的工具,焉能得到大家的擁戴!

“既然來當兵,就知責任大;你不扛槍,我不扛槍,誰來保衛咱媽媽 誰來保衛她,誰來保衛她”,一首《說句心裡話》,唱出了軍人的責任。那麼,作為黨員幹部,既然入了組織、當了領導,就應當明確自己的責任,併為盡這份責任而努力。對百姓利益“雁過撥毛”是什麼責任?把嚴重的黨性問題輕描淡寫為“一時糊塗”,這又是什麼責任?膽又從何來呢?利慾薰心使然也!須知,少點投機鑽營,多點服務意識,責任意識,才能有效避免那些心中清楚著的“一時糊塗”,真正為民服務。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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