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清源」執法三個月查處漁政案件61起

紅網時刻長沙7月10日訊(長沙縣分站記者 盛磊 通訊員 繆威)電捕魚危害水域生態,如何遏制這一違法現象?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根據國家農業農村部“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統一部署,於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開展了“清源”專項執法行動,從源頭上查處製造、銷售禁用漁具的違法行為。據統計,行動期間共檢查漁具經營店54家次,查處各類漁政類案件61起,沒收非法捕撈船隻1艘、非法銷售和使用的電捕魚工具115套、電瓶65個、違法網具15副。

違規銷售電捕魚工具 兩店主挨罰

6月12日,執法人員在星沙一家漁具店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彭某輝銷售了鋰電池、逆變器和電魚杆等捕魚工具。“這些漁具明顯非常規漁具,是用於電捕魚的,你知道嗎?”執法人員詢問道。

“之前有人上門問過,我見有錢賺,就去三湘大市場進購了一些。”彭某輝坦言,他猜測到對方是用於電捕魚,但以為自己不用擔責。

執法人員在其店內查獲鋰電池1個、逆變器1個、電魚杆四套(含魚竿和撈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法對其處以300元罰款。

安沙鎮龍華新村邊塘組的龍華漁具店情況類似,這家店才開業2個月,營業執照尚在辦理,但其店內除了正規漁具,還銷售逆變器、電魚杆。執法人員依法沒收禁用逆變器2臺、電魚杆2套,並對其處以300元罰款。

縣行政執法局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該局重點檢查全縣境內所有漁具經營店及電瓶、逆變器銷售單位,嚴格管控非法銷售行為,讓電捕魚違法者無處買漁具,從源頭上減少了違法行為的發生。

同時,縣行政執法局考慮到反電魚志願者覆蓋面廣、信息來源多,將三分局及所有屬地分局負責人加入反電魚協作中心長沙工作站設立的微信群,對群內舉報及時處理,引導志願者參與執法,形成無縫對接。

5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反電魚志願者在榨山港磁懸浮橋附近巡查時,發現一夥人在電打魚,立即舉報。縣行政執法黃興分局立即安排夜班隊員趕赴現場處置,抓捕了2名電魚者,且查獲了幾套電魚工具。

此外,在本次專項執法行動中,縣行政執法局結合全縣“殭屍船”長效管理機制,對瀏陽河、撈刀河開展回頭清理整治,重點清理“殭屍船”和“三無”漁船,發現一艘清理一艘,且向沿河居民發放生態環保及安全生產宣傳資料1500餘份,積極營造全民護河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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