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58年,鄭成功率領17萬水陸大軍,由廈門北伐!旌旗蔽日,勢蓋雲山!自信滿滿,途中隨口賦出一詩,詩曰:“縞素臨江誓滅胡,雄師十萬氣吞吳,試看天塹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好詩啊,就是現在我們這些後人聽到這首詩,心中也是豪氣干雲啊!是何等的灑脫與自信!只可惜天不助鄭,金陵大敗,也只得收拾殘兵敗將,全線退守廈門!歷史現象頗為值得玩味,略早些的史可法在揚州抗清,名揚天下,功彪青史!稍後的鄭成功在福建抗清,凡大戰六次,中小戰鬥百餘次,皆勝;未有敗了一次遠征南京,其抵抗之堅,歷時之久,殺伐之慘烈,均非同期他人可同日而語,而各種版本史書大多輕描淡寫,不褒不貶,無毀無譽,現今一般人只知其收復臺灣,鮮有知其抗清;做一個假設,如果鄭成功打下南京,躍過長江,縱橫中原,馬踏黃河兩岸,劍向京都,鞭指長城呢?歷史大概會毫不吝嗇,為他大書特書!於是乎,我發現,將中國版圖橫向切,長城是一條線;黃河是一條線;長江是一條線;浙江閩粵沿海是一條線!發生在第一條線的對蠻夷的抵抗,大書特書;第二條線,也是有口皆碑;第三條線,仍然受到尊崇;但到了第四條線,書還是要書,就只剩下秉實照錄的份了!吳三桂在山海關降清,幾百年的吐沫都能把他淹死幾個來回,前半輩子叛明,後半輩子叛清,誰都賞他一個“奸”字;鄭芝龍在福建降清,罵聲也有,卻像和風細雨,而鄭成功的孫子鄭克爽在臺灣降清,歷史甚至為他唱起了讚歌!識時務者為俊傑!所以,鄭成功的征戰生涯,如果僅僅限於在福建抗清,歷史給他打分大概不會高!
清軍環攻日緊,廈門形勢不容樂觀,鄭成功不得不考慮,另外尋一處退路了,於是,鄭成功此時才把目光南移,聚焦於讓他父親發跡騰達的海島!手下部眾,大多反對,認為徵臺無前途。南明遺臣張煌言甚至贈詩勸諫,鄭成功再三籌劃,決心已下說:“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十分明顯,字裡行間,首先想到的並非是“收復”,而是解釋為何兵鋒不向西北而向東南,還把“退”說成“進”,以穩定軍心!這很有點類似以後的將委員長!公元1661年4月1日,風平浪靜,日麗天青,鄭成功以四百軍艦,載兩萬五千兵,皆衣金龍甲,軍威甚盛,艦隊首尾長十里,浩浩蕩蕩向臺灣進發!歷經八個月苦戰,38歲的鄭成功收復了被紅毛鬼子侵佔了38年的臺灣!鄭成功38歲;臺灣被紅毛鬼子霸佔了38年!真是冥冥之中,自有註定啊!當大限將至的鄭成功從荷蘭駐臺灣長官揆一手中接過降表時,他大概沒有想到,臨終前的這一神來之筆,已經足以流芳百世,功垂千秋了!歷史並不在乎他徵臺的原始動機和原因,歷史只記得是他鄭成功第一個從西洋鬼子手中為,國人拿回了一方寶地,為此,他確立了自己並不遜色與秦皇漢武,唐宗宋祖的民族大英雄的地位!
實實在在的說,鄭成功誓師抗清時,不過才23歲;徵臺37歲;卒,39歲!絕對的一個“少帥”!鼓浪嶼覆鼎巖上的他是現代中國人感情上理念上意志上的他,他早已是中國人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維護統一的象徵!鄭成功徵臺,嚴格的講,只是中國人收復了臺灣,而並非中國收復了臺灣!已經坐在紫禁城裡太和殿金鑾寶座的清朝康熙皇帝,對這個“滋事東南”的鄭氏政權十分頭痛,於是,又一個一代明主康熙想到了施琅這個人!施琅是與鄭成功一道從廈門走出去的傑出人物,1650年,當鄭成功與施琅等幾十個好友,誓言效忠明室,定盟恢復時,鄭成功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站在自己身邊的施琅,正是日後鄭氏家族的掘墓人!鄭成功與施琅反目純系小事,如果當初雙方解釋清楚,也不會有什麼大的過節,然而歷史就是這樣的不可思議!施琅的部下犯罪,逃到鄭成功那裡,施琅將罪犯捉拿回營,違約立刻殺頭,因此開罪了國姓爺!鄭成功下令捉拿施琅,施琅驚慌的逃跑了,於是鄭成功殺了施琅全家,施琅於是降清,必滅鄭氏而後快!
1681年,康熙啟用了冷凍了14年的施琅,派他去廈門造船練兵。1683年,施琅率領二萬士兵三百戰船徵臺,大敗東寧水師!見大勢已去,鄭成功的孫子鄭克爽只得修降表,剃髮稱臣,像當年荷蘭人恭迎乃祖鄭成功那樣,迎候勝利者施琅!這點國姓爺著實沒有想到啊!施琅二次徵臺,其對於中國版圖的意義是在不亞於鄭成功!拋去此二人之間的家仇私怨不說,無鄭成功開拓與前,豈有施琅跟進與後?倒過來,如果沒有施琅的“一統江山”,鄭成功的“驅荷收復”也就變得毫無意義!這兩個冤家對頭,誰也不要埋怨誰,這兩個人是實實在在綁在一起的,臺灣直到現在就是兄弟再怎麼鬧,還是姓“中”,稱量功勞,雙方各佔一半!話說回來,
大概鄭成功是第一,施琅是第二;鄭成功打的是西洋鬼子,施琅打的是自己同胞;鄭成功一生忠貞不貳,施琅背主背漢背明!這或許就是其中的緣故吧!但史書從未貶過施琅也是真的!假設一個偽命題,如果哪天我們中國人,有朝一日,廈門若為施琅立雕像,選址將是破費腦筋很頭疼的事情,讓他們兩離得太近似乎也不妥!這一個曾經殺了另外一個的全家;另外一個則把已經死了20多年的這一個,從墳墓裡拖出來鞭屍洩憤!廈門太小,此二人不共戴天!但讓我說,還是要讓他們兩個站在雙方能夠看得見的位置才好,因為已經過去三四百年了,他們或許早已經“相逢一笑泯恩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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