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開車累了,可以在緊急停車帶停車休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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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是一個常識問題,本來沒想回答,剛才看到有一個多粉的大咖,竟然回答在應急車道上可以睡覺,所以就進來回答一下!

高速公路上的應急停車帶和應急車道有著同樣的意義,應急停車帶是防止因汽車故障而堵塞交通設立的,應急車道是單獨設立出來的生命通道,一般來說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右側硬路肩的寬度小於2.5m時,為使發生故障的車輛因避讓其它車輛能儘快離開行車道,設立應急停車帶,當寬度大於2.5米時,會設立應急車道。


所謂的應急停車帶、應急車道,顧名思義,是為了應急而設立的。應急停車帶只允許汽車出現緊急的機械故障是才允許停靠,而且還要在150米以外設立警示牌。

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不得隨意停車,凡在“緊急停車帶”上行駛的車輛,都屬違章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予以處罰。目前的罰款標準是扣6分兒罰款200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定要提前規劃好服務區的位置,儘量在服務區解決所有的事情,對於開車犯困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在服務區適當休息一下,而不應該佔用應急車道或者緊急停車帶睡覺。

規範行車,禮貌行車,為人為己,都應該嚴格遵守!交流用車經驗,分享用車知識。我是眾口說車,感謝大家的閱讀!


眾口說車


緊急停車帶(urgency parking strip;lay-by)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上,供車輛臨時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緊急停車使用的臨時停車地帶。顧名思義是為“緊急情況”而備用的。在公路路側設置緊急停車帶,就是為了保證公路交通暢通,減少事故車、故障車的干擾而設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誌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不得隨意停車,只有當車輛出現機械故障等緊急情況時才允許停車;凡在“緊急停車帶”上行駛的車輛,都屬違章行為。交通民警對這種違章,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予以處罰。如果車上有人員嘔吐、想上廁所、給孩子餵奶等等,有這種情況需要到高速公路上服務區或在車內解決,不能佔用應急通道。

如果累了想休息這種情況,為了您和其他車輛的安全,請一定要到最近的服務區。


半島晨報


很多司機朋友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緊急停車帶僅供故障車輛臨時停靠使用,是禁止其他車輛臨時停靠和行駛的。如果需要休息、方便的話,應該到就近的服務區。但是呢,計劃沒有變化快,如果剛好相鄰的服務區很遙遠,司機又疲勞得不行,這個時候就面臨著兩難的抉擇,疲勞駕駛是違法的,在緊急停車帶休息也是違法的,那麼應該怎麼辦呢,真的不能再緊急停車帶休息一下嗎?

很多人會說,對,不能停在緊急停車帶休息,不然就會面臨兩百元的罰款。

其實這麼說也不完全對。

我們都知道,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都是疲勞駕駛。疲勞駕駛會讓司機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會打瞌睡。在高速行駛時,一個瞌睡的幾秒鐘,可能車子會行駛出十幾米至幾十米,十分的危險,所以疲勞駕駛一定要避免。

如果真的遇到特別疲勞;離服務區還有很遠的情況下,是可以短暫的在緊急停車帶停車休息的。但是,一定要謹記,在車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並且車子開啟危險警報燈。一定要做到上述的這兩項,才能避免處罰,很多司機就是因為忘記擺放三角警示牌而被處罰。

我國的《道路安全法》雖然嚴格,但是其目的是保障車輛及人員的安全,並不是冰冷無情的。只要我們能夠仔細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是不會出現兩難的困局選項的。希望能幫助到經常跑高速的朋友,祝你們行車安全。


汽車觀察家


緊急停車帶旨在緊急二字,所以在高速公路上並非緊急情況是不允許停車的。緊急情況是指車輛突然發生故障或有其他必須緊急停車的事情發生。

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只能在車輛出現機械故障的情況下才能停車,其他無關緊要的情況下不論是停車還是行駛都是違法的事情。就像車內有人員想上廁所或嘔吐,再或者司機想休息都要去就近服務區解決,不能佔用緊急停車帶。

下面我們說一下交通法在車輛遇到緊急情況下需如何正確處理方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突然發生故障,不得不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該立即開啟危險警報燈,還要將車輛移動到不對交通造成妨礙的地段。實在無法移動的情況下,應當在開啟危險警報燈的同時,在車輛後方放置警告牌,進而起到示警的作用,與此同時還需要報警處理。

在高速公路方面,交通道路安全法第六十八條有規定:處理方式除了與第五十二條一致外,還規定了警示牌需設置在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內,並立即報警處理。如遇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沒辦法正常駕駛的,應當等待救援車拖拉牽引。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該是什麼功能就應該怎麼利用它,像在高速上休息這件事,去服務區完成,就不要佔用緊急停車帶了。


汽車很聽話


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1、車輛發生故障了,可以臨時停車,但停車後,要立即打開雙閃警示,還要立即設置 警示標誌 ,在車的後方150米處放置警示三腳架,提示後方的車輛,防止發生追尾事故。2、 警示標誌 放置後,要立即撥打高速 救援電話 ,高速交警會迅速趕到,把你的車拖到就近的服務區進行修理。3、在高速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能移動的,可以移動到應急車道停放,並要及時設置 警示標誌 ,開啟車輛雙閃,不能移動的車輛,也要及時設置 警示標誌 ,及時報警等待交警救援。二、應急車道的使用:1、120急救車在遇到交通堵塞時,可以在應急車道行駛。2、交通事故 救援車輛 、消防車、警察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可以使用。三、特別提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3、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4、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股票軍師


高速公路每隔幾十公里都有服務區的。緊急停車太是不允許停車休息的,所謂緊急停車帶是用與急救或者車子出故障拋錨等緊急情況下使用的。累了,想休息一下,一定要到服務區?不能在緊急停車帶停車休息。


地之大小


不可以,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是屬於應急車道,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國家一級公路上臨時發生故障,或其他緊急原因需要停車而設立的應急停車道。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發生故障,需要立即停車的,可以停在應急車道上,在車後一百五十米以外擺放具有反光的警示標誌,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人員不要坐在車內,應撤離到應急車道以外,這時立刻打電話報警,耐心等待救援人員到來。


如果是單純開車累了,要在應急車道休息,這是完全不可以的,因為高速公路上車輛比較多,車速太快,在應急車道休息是非常危險的。應立即到就近的服務區,或者就近的高速出口再停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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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還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誌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不得隨意停車,只有當車輛出現機械故障等緊急情況時才允許停車。 也就是說,除了機械故障等緊急情況,是不允許在緊急停車帶上停車的。所說的累了,要休息等情況,都屬於違法停車,是絕對不允許的。

如果感覺疲勞需要換人或者其他情況,也一樣不允許停車處理——雖然是這樣規定的,但你又不是木頭人。


來自月亮的他


答案是否定的,緊急停車帶顧名思義前提是緊急,目的是是為了讓具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臨時停靠,例如:爆胎、發動機故障、無燃油等,或駕乘人員出現嚴重身體不適,如心臟病發作、中暑、昏迷等以及出現其它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必須臨時停車,一旦停靠,需拔打交通救援電話、120救護電話等,以得到快速的救援或救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停靠緊急停車帶,以免耽誤真正需要救助的車輛和人員,而開車累了屬於非緊急情況,需要您駛入就近服務區或駛離高速公路,然後在車內或賓館酒店得到充分休息才能繼續上路行駛,以免影響您正常駕駛、產生安全隱患。


隱者xxs


高速路開車累了可以在緊急停車帶停車休息嗎?

我是豫見新農人,一下是我個人的一些見解,有不妥的地方還請批評指正。


緊急停車帶標誌及紅色箭頭指示的地方就是緊急停車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一是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禁止在緊急停車帶內停靠、排隊,高速公路上禁止停車、發生故障等必須停車的情況外,可以對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誌、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車輛因遇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的,並且當時難以移動的,應當停在緊急停車帶內、人員內急等問題時,應將車輛駛入服務區內解決,並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設置警告標誌等。

緊急停車帶:是供車輛臨時發生故障逼不得已使用的,且必須按照規定使用,打開雙閃警示燈,在車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或其它能夠起到警示作用的明顯物體。

在高速上無論是緊急停車帶還是應急道路上停車休息甚至是睡覺都是不可取的行為


,違章罰款扣分是必須的,沒出事故是最好的結果,把車停靠停車帶即是對自己和家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同時也危害到了其它車輛的安全,嚴重的話導致不可預料的嚴重後果。

珍愛生命,為了自己和家人,也是為了維護道路公共安全,嚴禁一切道路違章行為。

我是豫見新農人,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請在下方建議評論,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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