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什麼是愛情,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熊玲:什麼是愛情,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愛情是什麼?愛上愛情,和愛上一個人,區別在哪?我曾經很喜歡心理學家沙利文對愛的定義:“當另一個人的安全與滿足,變得和自己的安全與滿足一樣地重要的時候,愛就存在了”。我現在覺得,愛情是不好定義的東西,若一定要給個定義,我覺得愛情是一種激情碰撞的感覺,也可是兩性相互愛對方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依戀情感。所以對愛的定義才很重要。愛,是一種能力。再具體一點,愛是一種助己助人的勝任能力。有了這個能力,就可以收穫並享受愛情。

熊玲:什麼是愛情,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愛上愛情,是愛上的一種美妙感覺;愛上一個人,意味著願意為這個人的幸福付出。我個人是相信愛情的,就是沙利文說的那種愛情的存在。也相信弗洛姆說的“愛是給予、照顧、責任、尊重以及瞭解”的愛情存在。之所以相信,是因為我體驗到了這樣的愛情這樣的婚姻。我也相信,生活中不乏這樣的愛情,以及有愛情的婚姻。

熊玲:什麼是愛情,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不過,究竟是經驗過愛情才選擇相信愛情,還是選擇相信愛情,才會有愛情(反之亦然),是否有必然的邏輯關係,我不清楚。但有一點我願意肯定,選擇相信愛情或選擇不相信愛情,對一個人是有不同影響的。選擇不相信,或許有他不信的諸多理由,猜想最基本的理由是來自經歷過感情受傷,但我們覺得,以過去經驗決定現實是很蠢的,無疑是把自己圈定為牢,不願接受新的可能;選擇相信愛情,是另一種人生態度,體現了一種信任,內心感受是愉悅和自信的,這個狀態本身就是一種悅納自己悅納別人的、是討人喜愛的。至少,選擇相信什麼,得來的可能性很大。因為人們相信那個不成文的道理: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

熊玲:什麼是愛情,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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