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精準調控,房價每年漲幅最高6%!

7月10日,福建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精準調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通過設定片區的房價及車位控價目標、新房未滿3年不得交易等一系列精準調控措施,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福建宁德精准调控,房价每年涨幅最高6%!

新房控價目標

《意見》規定,寧德市中心城區(指規劃區內的蕉南、蕉北、城南、金涵、漳灣、三都、飛鸞、七都、八都)新建商品住房均價在2018年1月份水平(8882元/平方米)的基礎上,每年漲幅控制在6%以內,2018年下半年漲幅控制在3%以內

具體來看,上述中心城區結合城市行政區劃、功能空間分佈、區域住房供需狀況等實際情況,以各土地級別和商品房網籤均價為依據,劃分4個調控片區。每個片區將參考中心城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設立各自的2018年控價目標。

為防止變相漲價,《意見》同時將車位價格納入價格調控範圍,中心城區樓盤車位價格按照土地級別一至四類片區劃分,其對應銷售價位(每個)分別不高於18萬元、16萬元、14萬元、12萬元。

預售價控制

《意見》規定,普通高層住宅(毛坯)預售均價實行最高限價,最高控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內,控價目標由寧德市人民政府每年公佈一次。

此外,《意見》要求,對分批辦理預售許可的商品住宅項目,申請新一批次預售價格備案時,與上一批次價格備案間隔在6個月以內的,備案均價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實際銷售均價;超過6個月的備案均價上調幅度不得超過3%,且不得超過年度控價目標。

《意見》同時指出,商品房銷售價格確定後,原則上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須間隔12個月,且單棟未售套數不得少於20套。調整幅度控制在5%以內,且不得超過年度控價目標。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土地出讓合同都必須明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銷售過程中均價不得調整。

滿足剛需

為進一步遏投機炒房,《意見》規定,將對以下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寧德市中心城區範圍內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在中心城區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蕉城、東僑戶籍居民家庭;

2.在中心城區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各縣(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6個月內在寧德市中心城區累計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寧德市戶籍居民家庭。符合本條規定的非寧德市戶籍居民家庭僅允許在中心城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

另外,在中心城區範圍內新購買(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福建宁德精准调控,房价每年涨幅最高6%!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到,不僅中心城區新批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要實行公證搖號和公開銷售,其中還應安排50%的套數優先考慮蕉城、東僑戶籍無房戶首次購房等剛性需求。

“寧德此次出臺限購限售政策的原因還是在於,三四線城市存在市場過熱現象。”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

事實上,據寧德市統計局公佈的數據,寧德市1-5月土地購置費18.75億元,同比增長70.2%,拉動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10.6個百分點。同期內,住宅銷售面積87.25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0.9%。但是,由於銷售價格較上年同期較快提高,銷售額仍保持增長,全市房地產企業實現銷售額76.67億元,同比增長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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