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縣檢察院首次刑事逮捕案件聽證審查活動在看守所舉行,對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社會危險性進行聽證審查。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應邀參加。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將案件事實對參會人員進行了闡述。
犯罪嫌疑人吳某因瑣事與被害人車某發生爭執,繼而相互毆打,造成車某輕傷二級的後果,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是對於吳某的社會危險性問題需要進一步討論。
公安機關承辦人發表意見
犯罪嫌疑人吳某進行陳述,並發表辯護意見
檢察官認為,該案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較輕、無其他涉嫌犯罪的嫌疑,並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系自願、合法且已全部履行,社會危險性較小,對吳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本次聽證會讓審查逮捕活動更加透明化、規範化,使公安機關和犯罪嫌疑人雙方都能充分了解作出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歡
迎
關
注
強化法律監督
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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