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律師丨新郎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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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向警方報案,稱前妻重婚。2016年3月,他在朋友圈看到前妻的婚紗照,但是新郎卻不是自己。他與前妻小童2014年下半年相識後,2015年年初登記結婚。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了四五個月,雙方因性格不合爭吵不斷。2015年5月,小童便回了孃家。2015年11月,小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於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這場離婚官司打了兩年,直到2017年8月,法院才判決兩人離婚。

後經小李多方打聽,原來在法院審理該案期間,小童與同村的小王已經辦理了民俗婚禮,並育有一子。小李也知道小童正在打離婚官司,仍舊堅持和小童一起生活。知道此消息後,小李憤然決定到公安機關報案。接到報案後,警方展開了初步調查,結果發現小童確實涉嫌重婚罪。小童和小李在親屬的陪同下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最終法院認定二人構成重婚罪,但考慮到其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良好,判處小童拘役6個月,緩刑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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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那麼哪些行為就構成了刑法意義上的重婚行為呢?

一、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二、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四、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

五、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當然,大家關心的還有重婚罪如何量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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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小童明知道自己的前一段婚姻還處於合法有效期間,仍與小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屬於上述第二種行為方式,構成重婚罪。而小王明知道小童有配偶還以夫妻關係與其同居,屬於上述第五種行為方式,同樣構成重婚罪。

婚姻不是兒戲,夫妻之間本應珍惜緣分,互相忠誠,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僅違背了道德要求,也違反了法律所保護的夫妻之間忠誠的義務,從而構成犯罪。

山西艾倫律師事務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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