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周末繼續開展高速公路夜查行動 再查7例嚴重違法行爲

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周末继续开展高速公路夜查行动 再查7例严重违法行为

7月6日至8日晚間,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總隊統一部署,開始酒駕毒駕夜查統一行動,查獲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4例、飲酒駕駛機動車2例、無證駕駛機動車1例。

案例一:

7月6日20時15分左右,駕駛人馮某鵬駕駛黑C57555號豐田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牡丹江市海林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民警要求停車檢查,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9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調查,駕駛人家住海林市海林林業局,當天下午6點左右與兩個朋友聚餐時喝了兩瓶啤酒,晚上8點左右聚餐結束,在與朋友分開後單獨駕車準備前往牡丹江市,行至哈牡高速海林收費站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目前,馮某鵬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已被高速支隊吊銷駕駛證,並移送海林市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

案例二:

7月6日21時20分,駕駛人滕某臣駕駛黑LS0577號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牡丹江市海林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民警要求停車檢查,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1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調查,駕駛人家住巴彥縣龍泉鎮,當天下午6點左右和三個朋友在牡丹江市火車站南站附近一家自助餐廳聚餐,期間喝了一瓶半啤酒,晚上8點左右四人分開,滕某臣單獨駕車準備前往海林市,行駛至哈牡高速海林收費站時正遇到哈牡大隊民警執勤檢查,被當場查獲。目前,滕某臣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已被高速支隊吊銷駕駛證,並移送海林市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

案例三:

7月6日22時40分左右,駕駛人鄧某非駕駛黑CX4544號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牡丹江市海林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民警要求停車檢查,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鄧某非已被交警部門處以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

案例四:

7月7日20時20分左右,駕駛人王某福駕駛黑AP230U號黑色大眾轎車,行駛至哈爾濱大耿家收費站時,被開展夜查統一行動民警查獲,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經調查,駕駛人戶籍地為佳木斯向陽區,現住哈爾濱市道外區,從事個體經營,當天中午11時左右與朋友在綏化北林區聚餐時喝了兩瓶啤酒,晚上7時30分單獨駕車由綏化返回哈爾濱市,被大耿家出勤的高速支隊哈大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目前,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哈大大隊對王某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實施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7月7日20時許,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哈大大隊民警在執勤過程中查獲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石某國,1992年出生,現住綏化市北林區。當日19時許,石某國乘坐由朋友蘭某某駕駛的黑MAF115轎車從綏化北站進入高速公路,當行駛至綏滿高速514公里處時,石某國見朋友蘭某某困了,便替其駕駛車輛,行駛至大耿家收費站出高速公路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查獲。

案例六:

7月7日22時40分左右,駕駛人韓某某駕駛車牌為黑CJ5664的雪佛蘭轎車,行駛在哈牡高速海林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哈牡大隊民警要求停車檢查,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25mg/100ml,哈牡大隊民警隨後帶領當事人韓某某到公安醫院進行了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鑑定,鑑定結論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9.97mg/100ml,屬於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駕駛人韓某某1992年出生,家住牡丹江市愛民區,現為物流公司配載員。7日19時許,韓某某和其他6名同學在牡丹江市東二路一家飯店聚餐,席間喝了1瓶啤酒;在21時30分和同學繼續到KTV娛樂,期間又喝了1瓶啤酒,大約在22時10分左右結束聚會。韓某某在聚會結束後打車回到家取車,隨後一人獨自駕駛車輛從牡丹江市內出發到海林市接女朋友,當其行駛至哈牡高速公路海林收費站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查獲。據當事人韓某某自己陳述,其和女友預計8月18日舉行新婚慶典,現在估計得延期了,對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表示萬分悔恨。

目前,此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案例七:

7月7日23時許,駕駛人劉某彬駕駛車牌為黑CH8098的小型越野客車,沿哈牡高速牡丹江至海林方向行駛至海林收費站時,被正在執勤的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哈牡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95mg/100ml,哈牡大隊民警隨後帶領當事人劉某彬到公安醫院進行了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鑑定,鑑定結論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6.65mg/100ml,屬於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駕駛人劉某彬1969年出生,家住牡丹江市海林市金恆小區,從事個體經營,准假車型A2。7日21時許,劉某彬和朋友在牡丹江市內某酒店聚餐,席間喝了2瓶啤酒,聚會結束後,溜達了大概半個小時,然後駕駛車輛由牡丹江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當其行駛至哈牡高速公路海林收費站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查獲。

目前,此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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