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連心橋」,爲信訪人提供遠程法制服務

遠程接訪,讓檢民“零距離”

“通過這樣接訪,我們能就近反映自身問題,免去了來回奔波之苦,也節省了不少辦事時間。”在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控申接待室,通過遠程視頻接訪系統,和福建省檢察院、福州市檢察院工作人員通話的國家賠償申請人李某某由衷地說。

搭起“連心橋”,為信訪人提供遠程法制服務

2018年2月6日,在辦理一起國家賠償案過程中,因考慮到信訪人住在偏遠山區農村,交通不便,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率先啟動遠程視頻接訪,省、市、縣三級院幹警共同對國家賠償案申請人李某某進行視頻接訪,聯動接訪大大提高了釋法說理的效果,讓檢察機關工作更形象化,一目瞭然,有效的化解了信訪人李某某的心結。

“非常感謝檢察機關為我做了這麼多,我不會因為這件事情再去信訪了。”國家賠償申請人李某某深情地說。這起首例遠程接訪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架起了與上訪群眾溝通的“連心橋”,為司法改革背景下的維穩工作開闢了新途徑。

回顧案件,真心感動訪民

這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案件,時間跨度二十多年的因久偵未結致被羈押近700天而申請國家賠償案。1995年李某某因其涉嫌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關押一年十一個月後釋放,由於歷史原因,雖經過二十幾年,但案件仍處於偵查程序中,李某某屢次到省、市、縣檢察院反映要求撤銷案件和國家賠償。由於住在偏遠山區農村,來回路上的折騰,金錢上的負擔,都讓李某某身心俱疲。

搭起“連心橋”,為信訪人提供遠程法制服務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控申檢察人員對涉法涉訴信訪群眾始終做到“窮盡法律程序、竭盡檢察職責、極盡我們誠心。”真誠面對來訪群眾,盡全力為其排憂解難,維護來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經歷幾年的努力,我院依法辦理李某某國家賠償案。

01.前期摸排

積極前往縣公安局、看守所、縣法院調取案件相關材料,認真審閱卷宗,調查核實相關案件事實;多次召開協調會議分析研究案情,研究學習有關刑事賠償的法律資料。

02.上下聯動

針對該案時間跨度大、法律文書不全、國家賠償法律變更、請求時效等方面的問題,積極與省市院溝通協調,在上級院指導幫助下補全相關材料,依據法律規定決定給予申請人李某某刑事賠償181223元人民幣,現賠償金已支付到位。

03.釋法說理

針對申請人地處偏遠山區、交通不便的情況,省市縣三級院啟用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聯合對申請人進行釋法說理,並邀請當地鎮村幹部見證,促成信訪人李某某當場簽訂息訪息訴協議,成功化解該起20餘年的信訪積案。

申請人李某某和家人也終於等到了一個公正的說法,結束了多年的上訪,迴歸正常生活。

多做一點,群眾滿意多一點

近年來,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堅持讓“數據多走路,群眾少跑腿”,將傳統接待群眾來訪的方式與現代信息科技手段相結合,努力打造融合信、訪、網、電和遠程視頻接訪“五位一體”的信訪平臺。群眾不但可以通過走訪提出申訴,還可以通過寫信、打電話、發郵件等方式表達訴求,特別是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向上級檢察院“面對面”反映問題,縮短了信訪群眾與檢察機關之間的距離。

搭起“連心橋”,為信訪人提供遠程法制服務

搭起“連心橋”,為信訪人提供遠程法制服務

01.出臺涉檢信訪工作制度

為有效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閩侯縣檢察院出臺了《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涉檢信訪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在檢察機關內部建立控申與公訴、偵監等業務部門的協同配合機制,著力解決“做信訪接待的不瞭解案件,瞭解案件的不參與者信訪接待”等問題。通過嚴格落實首辦責任制,由辦案檢察官耐心向當事人說明作出處理決定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第一時間處理好群眾的法律難題和實際困難。

02.提高釋法說理能力

提高釋法說理能力,用真心換取當事人的理解,用耐心休息好釋法說理工作,用責任心破解信訪難題。我們堅持把釋法說理貫穿於辦理控告申訴案件全過程,使信訪人能夠理解審查結論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消除認識上的誤區,解開心結。同時嚴格執行上級院關於律師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制度,聘請優秀律師參與者接待來方群眾。積極推選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公開答覆等工作模式,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第三方參與者,力求在法治軌道上解決群眾訴求,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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