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要求工作日下午延時放學一小時,每月收取150元,這樣違法嗎?

河邊有我


說句心裡話,如果有這樣的,我不僅歡迎,而且舉雙手贊成,10086個贊!

網上各種吐槽,父母陪作業,陪到火冒三丈那都是好的,破壞力與傷害力只能算是三級,更有甚者陪到心梗的,陪到安支架的,貌似也不少。老師主動扛起這個大旗,要是我,只會偷著樂。

君不見這個段子一直很盛行嗎?

不寫作業時母慈子孝,一寫作業雞飛狗跳,烏嗷喊叫、連罵帶教,讓路人恥笑,鄰居不能睡覺。

兒子學校期末考試前因為要總複習,老師會讓不太會的孩子留下,雖然兒子也可以不留校,但是他主動請纓留校寫作業。他自己說:我在學校寫作業又快又好,在家總想吃東西,玩玩這,玩玩那。

看到了吧,孩子自己也知道問題所在。在學校的效率會比在家裡高出一倍都得多,所以我是非常贊成能延時放學的。

學習的環境很重要,孩子在學校裡養成了能夠認真學習的習慣,同時在老師和同學在相互監督下,也能夠做到自律,所以在學校的效率肯定高於家裡。


延時放學同時還解決了家長下班時間與學校孩子放學時間的不匹配,目前學校的放學時間真心讓很多雙職工又沒有老人幫著帶的家庭為難。

不知道題主是糾結費用問題還是糾結孩子作息問題?

不管怎麼樣,一個好的學習習慣與優良的學習效率是培養孩子的關鍵,您以為然否?


jason媽咪有辦法


小學在工作日下午延時放學一小時,讓老師輔導作業,每月收取150元。題主說的應該是公立小學吧!這樣的做法不違法,但是違規了,有變相補課的嫌疑。



我相信學校的這種要求初衷是好的。很多家長不都在抱怨小學放學早,家長不到下班時間,無人接孩子放學嗎?學校這樣做,屬於放學後提供的託管服務,每月只收取150元,絕對是良心價了!外面的託管機構,隨便哪一個都不會這麼實惠的。



當然,如果有些家長有時間接孩子和輔導孩子作業,不想接受這種託管,可以向學校提一下申請,看是否能給個特例。個人認為,孩子在學校寫作業,很有氛圍,效率也會很高,還有專門的老師輔導。這種託管服務,實在是幫了很多家長的忙。


那人那山那風景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吧:不違法!

題主顯然是一位家長,而且明顯孩子學校的宣傳工作並沒有做到位(當然我更願意相信是題主沒注意到!)。

很巧,作為我孩子學校校家委會的一員,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學期,我本人參與並且組織了題主所說的這個小學生課後在校託管活動。

首先必須跟你說清楚一點,課後有償託管這個事兒本身是合法合規的!至於這個過程以及實際操作中出現的問題是否合法,這個需要具體分析!

課後託管是教育部統一要求的,各省各地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摸索、實踐。比如有的省市會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給老師發放補貼,強制老師課後託管(相信絕大多數老師是不願意的);比如我的地方會採取和第三方有教育教學資質的機構合作的方式開展這項活動……無論採取哪種方式,收費(當然非要較真收費金額就沒意思了)都是合法的!

客戶託管服務,更多的是為了幫助那些沒有時間接孩子的家庭減輕負擔。對於很多家庭而言,每個月的幾百塊錢,甚至上千塊錢的託管費,也是一筆不少的支出。而且外面的託管機構魚目混珠質量參差不齊,甚至有一些還屬於非法辦學機構。所以客戶託管服務是一項非常利民的活動。

我孩子學校的操作模式是:學校只提供場地,水、電、教室等硬件以及相關的安全管理。託管老師由中標的託管機構負責安排。託管內容由參與託管的家長代表通過調查民意,達成共識之後與託管機構進行協商,協商無意義之後,託管機構與參與託管的家庭一一簽訂合同。學校老師並不參與具體的託管活動!

實踐起來就是:孩子們放學之後,託管機構會提前到校入場,然後將所有參與託管的學生集中到固定的教室(校內)並且簽到清點人數,如果有未到且為提前請假說明情況的,託管老師必須及時聯繫孩子的家長和老師。中途學生沒有家長來接,是不允許離開學校的!費用方面一個月二百多,這個價格幾乎是外面託管機構的1/4價格。

所以提出如果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質疑的話,建議題主先把相應的文件看一看再說。課後託管這個事情嚴格來說是不會強迫孩子們必須參加的。如果出現強迫孩子們必須參加的情況,這個是可以舉報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客戶託管這件事情在全國來說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各個地方都是在不斷的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經驗的摸索。這個活動對很多家庭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而且在這些政策成熟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聲音、意見,這都很正常!換了誰來做這個事情都不可能一下子把事情做得那麼完美,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人的需求。所以彼此相互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別動不動就把什麼事情上升到違法的程度!這年頭,真正來辦事的人沒幾個是傻子!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作為老師我反對,作為一名學生家長我舉雙手贊同,作為課外輔導機構我會想方設法的去鬧去告。

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巔,從事基礎英語教育20多年,見證了這20多年來教育改革的變遷。孩子延長一小時放學,老師在學校輔導,學校每個月收取150元的費用,作為老師我反對,作為一名學生家長我舉雙手贊同。

作為老師我反對,已經勞累了一天了(不要說什麼老師一天只要上兩三節的課,請看一下這兩三節課之後所需要做的事情,改作業、寫教案、改試卷、處理學生之間到矛盾、班主任中午只要學生進班了就要在班上照顧學生午睡……),而且自己孩子也在等著接呀,自己家裡還有事情要處理要做呀。作為一名家長,我舉雙手贊同,一個月150元,一個月按22天算,一天不到7快錢,這比課外輔導機構要便宜的多呀,而且,再也不用上班偷偷的溜出來接孩子了,再也不用挨領導批評了。這麼低廉的價格這麼優質的服務,簡直就是置那些課後託管機構於死地呀,所以為了生存就上綱上線的來討論這項政策違法違規嗎?肯定要想方設法的儘量讓這個政策實行不下去。

對於極個別自己有時間接又不想參與課後輔導的家長,你完全可以直接和學校提出來,我相信任何一所學校都會是採取自願原則的。

不要免費輔導可以,要交錢就不行,你要記得,下班後,老師沒有義務再去監管輔導你的孩子。

上面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個人觀點,歡迎關注留言,一起探討教育教學問題。


秦山之巔


要求延時放學一小時,每月收取150月以上元,這樣做違法嗎?這樣做應該是不違法,但存在違規行為,此外如果已報相關部門批准的話,就另說了。

對於這個問題,同為家長的筆者是支持的,這種做法也是對我們這種上班族的一種幫助吧,現在孩子放學早於下班時間,給我們的接送造成了很大的困難與不便,如果學校能託管,這絕對是對我們的幫助。


對於每月收取150元的費用,筆者認為也是可以的,因為在市場經濟下有勞動就要有獲得嘛!而且平均下來每天才5塊錢,也不貴,這也符合大多數人的心理需求。

當然,我們在實施這一政策時,也要結合學生、老師的實際。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見,不能強制他們必須延時放學,如果家長方便接送,也可以不留校不交錢。同時也不能放學太晚,影響老師的正常下班時間,侵犯其休息權。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教育、體制內問題答疑。

東愛雨公考


家長是覺得放學後的一小時學校收費150元太貴,還是學校就不應該收費,或者老師的看管作業的方式不如託管班來的更有效?

我覺得學校在這個過程當中一定是告訴孩子和家長自願的原則。家長不管哪種原因都不覺得這種方式不合適,完全可以不交錢不參與。

就我個人所知,在一些鄉鎮,一些輔導班的收費,最少也是六七十元一節課,以一個月22天來算,每天花費我只有幾塊錢,孩子就能在學校積極認真的完成家庭作業,孩子回家後,家長還可以和孩子一起進行各種課外學習拓展,何樂而不為呢?

人心總是最可怕的。很多人總喜歡拿過去和現在進行比較,殊不知世界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過去到現在,而我的孩子是從現在到未來。

我個人覺得家長應該把絕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孩子的學習和成長上,如果各種方式能夠幫助孩子提升學習能力,改善學習狀態,家長就應該全力以赴的去幫助。

這是一個知識付費的時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九鬥學生心理


先撇開一百五多了還是少了不談。。。我們八零後小學從來都是五點-五點半放學,到現在九零後,零零後,一零後,放學時間已經提前到三點多了,我只想問美名其曰減負是減的誰的負,難道孩子放學回家就不用寫作業了嗎,不用參加補習了嗎?不參加補習就能完全能跟上老師的進度和每年考試的超綱題目嗎?學雜費是免了,實際上家長是額外多花錢多花人力物力了,現在教育模式反而把孩子家長整得幾近崩潰。。。老師的辛苦我是承認的,也很感恩,我教育兩個孩子我都身心俱疲。。但是從一份職業來說,老師大概是最輕鬆可自由支配時間最多的職業了吧。。。所以我們在談理想抱負的時候能否不要扯經濟利益,談經濟利益的時候不要扯職業高度,好嗎???


Jodie_蘇蘇


先來做一個假設,學校不延時,按時放學。

放學之後,孩子去哪裡?

一是回家,在父母的監督下做作業;

二是去輔導班,在輔導老師的監督下做作業;

三是放任自流,自己隨便玩。

結果呢?

第一種,父母監督作業,孩子玩這玩那,家裡鬧得雞飛狗跳,一片狼藉。

第二種,父母樂得省心,但輔導費卻少不了,一個月得好幾百。

第三種,孩子玩得高興,但成績肯定會日漸下滑。時間長了,父母恐怕得花大價錢找人給孩子補課。

學校延時一小時,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父母省心,孩子學習效率提高,所有的孩子成績都會有所上升。這麼好的事情,代價不過是每月150元。

有人說,學校就該對學生負責,不應當收費任何費用。這分明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老師也有下班時間,到點就該下班,延時一小時放學,對老師來說就是加班,而加班,就該有加班費,這筆錢,理就由受益的學生家長來承擔。

延時放學一小時,每月收取150元,合法合理合情,對學校對家庭對社會都是好事情。


孫曙巒


最怕非黑即白,積極爭取自己利益的人,這種人太可怕了!

現在課外班多貴啊!放學又早,家長要麼自己接要麼進小飯桌。如果學校能組織放學後做些與課本無關的課程,如圍棋美術等,既解決了課外班的問題,有能解決放學習早問題,還可以給老師增加部分收入。

當然學生可以自由選擇。怎樣組織需要細化。

這是一定是違規的,爭取合規的代價就是自己早接孩子以及花大錢上培訓班!


lihhsd


座標石家莊市,孩子今年己小學畢業,從入學開始,學校就實行彈性放學,正常應該是3點半至4點由低年級到高年級依次送出校門,給學校簽訂託管協議的可延時一小時,如果家長臨時有事可電話聯繫老師,最晚託管到6點半,這一切都是免費的,二年前區、市己逐步推廣維明小學的作法,目前己有部分學校己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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