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市場交易陷阱及應對策略(一)

與期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具有手續複雜、風險大等特點,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買賣雙方大多難以獨自完成交易。因此,需要依靠專業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供居間服務,以保證交易的完成。但目前的二手房中介服務往往又是良莠不齊、陷阱重重,作為交易雙方如何才能避開紛繁複雜的陷阱順利的買賣二手房?本文將為你深度揭開二手房中介市場的種種陷阱及應對策略。

二手房中介市場交易陷阱及應對策略(一)

二手房中介市場的交易陷阱

一、虛假宣傳,吸引客戶

當房屋買賣雙方處於買賣觀望狀態時,房產中介經紀人通常會採用虛假宣傳的方式,吸引客戶與其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協議。房產中介慣用的虛假宣傳方式包括:

1、 虛構房源、虛標價格,吸引客戶。

2、 以低稅費、低佣金為誘餌,誘騙客戶。

3、 誇大房屋價值、哄抬房價,催促客戶儘快決定。

二、虛假承諾,鎖定交易

交易初期,經紀人往往會向客戶做出虛假承諾,進而鎖定交易,但這些虛假承諾通常難以實現,而客戶往往又因為缺乏書面證據而難以維權。房產中介向買賣雙方所作出的虛假承諾包括:

1、向賣方承諾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出售房屋,誘使賣方與房產中介公司簽訂房屋獨家包銷協議,但在承諾未能兌現的情況下,以扣留產權證和鑰匙威脅賣方繼續委託交易。

2、向賣方承諾房屋交易款為淨到手價、無需支付任何佣金、稅費,但承諾內容不寫入格式合同,交易完成後反而再依據格式合同佣金條款起訴賣方追討佣金。

3、向賣方承諾佣金和稅費全部由買方承擔,但簽訂空白格式合同後,私自填寫合同、約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一定比例的佣金,待交易完成後再向賣方起訴追討。

4、向買方承諾可以做低交易價格、減輕稅費,讓買賣雙方承擔逃稅的法律風險。

5、向買方承諾有途徑可以快速、低息放貸,誘騙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並支付中介費,之後卻因貸款問題使交易陷入僵局。

二手房中介市場交易陷阱及應對策略(一)

三、隱瞞事實,促成交易

在房屋買賣居間服務過程中,經紀人往往會採用“背靠背”的談判交易方式,將買賣雙方隔開談判,並由其居間傳遞信息。通過這種方式,房產中介公司一方面可以避免買賣雙方自行交易,另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取雙方交易信息,藉助於這一優勢地位,經紀人為了儘快促成買賣雙方訂立房屋買賣協議,賺取佣金,往往會通過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促成交易。這一居間服務過程中,經紀人隱瞞的事實通常包括:

隱瞞房屋產權信息、抵押登記信息、貸款信息、司法查封信息、他項權信息、房屋被他人承租信息、以及雙方要求的交房時間、付款方式、過戶時間、稅費承擔等信息。交易雙方基於房產中介方隱瞞該重要事實而訂立的《房屋買賣協議》,不僅可能造成協議簽訂後無法履行,還可能給買賣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四、乘人之危,強迫交易

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後,房產中介公司通常會暫扣賣方的房產證,並要求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如果買賣雙方試圖終止協議,房產中介公司則會以扣留產權證、收取定金不退還等事由強迫買賣雙方繼續交易。如果買賣雙方堅持終止協議,房產中介公司還會以此為由強迫買賣雙方簽訂《居間服務終止申請書》,並要求買賣雙方自認違約。但買賣雙方在自認違約後,中介不僅不會退還房產證和定金,反而還會以買賣雙方違約為由提起訴訟索要居間服務佣金。

五、誘騙賣方簽訂獨家委託協議,剝奪交易自主權

有的房產中介公司向賣方承諾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一定的價格範圍內完成交易,誘騙賣方與之簽訂房屋獨家委託協議。但協議簽訂後,房產中介公司卻遲遲無法完成交易,而這段時間內房價出現了大幅上漲,賣方希望房產中介公司以實時價格儘快完成交易時,房產中介公司卻以賣方簽訂房屋獨家委託協議為由,拒絕賣方的要求或拒絕終止居間服務,並要求賣方不得另行委託其他房產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不但剝奪了賣方的自主交易權,還侵害了賣方本可以享有的經濟利益。

二手房中介市場交易陷阱及應對策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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