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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日常的船舶防汙染檢查、安全檢查和簽證工作中,經常會碰到諸如“總噸”、“淨噸”、“總載重噸”等船舶數據,稍微不注意就會被搞得暈頭轉向。其實除了上述三種,船舶數據中還有滿載排水量,空船排水量,淨載重噸,這些你都能準確區分嗎?
船舶噸位可分為重量噸位和容積噸位兩種。
重 量 噸 位
船舶重量噸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種計量單位,以1000公斤為一公噸,或以2240磅為一長噸,或以2000磅為一短噸。目前國際上多采用公制作為計量單位。船舶的重量噸位,又可分為排水量噸位和載重噸位兩種。
排水量噸位
Displacement Tonnage
排水量噸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開水的噸數,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噸數。排水量噸位又可分為輕排水量、中排水量和實際排水量三種。
(1)輕排水量(Light Displacement),又稱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員和必要的給養物品三種重量的總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2)中排水量(Full Load Displacement),又稱滿載排水量,是船舶載客、載貨後吃水達到最高載重線時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3)實際排水量(Actual Displacement),是船舶每個航次載貨後實際的排水量。
排水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排水量(長噸)=長 × 寬 × 吃水 × 方模係數(立方英尺) / 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
排水量(公噸)=長 × 寬 × 吃水 × 方模係數(立方米) / 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
排水量噸位可以用來計算船舶的載重噸;在造船時,依據排水量噸位可知該船的重量。
載重噸位
Dead Weight Tonnage縮寫D.W.T.
表示船舶在營運中能夠使用的載重能力,載重噸位可分為總載重噸和淨載重噸。
(1)總載重噸(Gross Dead Weight Tonnage):是指船舶根據載重線標記規定所能裝載的最大限度的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載運的貨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儲備物料重量的總和。
總載重噸=滿載排水量-空船排水量
(2)淨載重噸(Dead Weight Cargo Tonnage,縮寫D.W.C.T.):是指船舶所能裝運貨物的最大限度重量,又稱載貨重噸,即從船舶的總載重量中減去船舶航行期間需要儲備的燃料、淡水及其他儲備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數。
船舶載重噸位可用於對貨物的統計;作為期租船月租金計算的依據;表示船舶的載運能力;也可用作新船造價及舊船售價的計算單位。
容 積 噸 位
船舶的容積噸位是表示船舶容積的單位,又稱註冊噸,是各海運國家為船舶註冊而規定的一種以噸為計算和丈量的單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為一註冊噸。容積噸又可分為容積總噸和容積淨噸兩種。
容積總噸
Gross Registered Tonnage 縮寫GRT
又稱註冊總噸,是指船艙內及甲板上所有關閉的場所的內部空間(或體積)的總和,是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為一噸摺合所得的商數。
容積總噸的用途很廣,它可以用於對商船隊的統計;表明船舶的大小;用於船舶登記;用於確定對航運業的補貼或造艦津貼:用於計算保險費用、造船費用以及船舶的賠償等。
容積淨噸
Net Registered Tonnage,縮寫NRT
又稱註冊淨噸,是指從容積總噸中扣除那些不供營業用的空間後所剩餘的噸位,也就是船舶可以用來裝載貨物的容積摺合成的噸數。
容積淨噸主要用於船舶的報關、結關;作為船舶向港口交納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收據;作為船舶通過運河時交納運河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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